医院收治病人,是应该先救死扶伤,还是该先收费,后治疗?

对急症病人,医院先收治病人,还是先收费的问题,社会上争论不休,但总是指责医院将钱看得比命大,忘记了救死扶伤的道义,也解决不了问题,就像农村修村道时,总指责因修村道而被占用农地的农户户不支持修路,却从未考虑过要给予被占农田的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

要解决此问题,必须要解决垫付的医药费最后如何回收,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医疗部门钱比人命重要的问题。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但始终要进行经济核算,当垫付的医药费无法收回时,碰到类似情况就肯定先收费后治病,只有解决垫付医药费的回收渠道,就不存在先治病还是先收费问题。目前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先治病还是先收费的纠纷已经大为减少,至于未纳入医保的急症,本着以人为本,实行先治病,后收费,相信病好后大部分人会依规付费的,对极少数走单的病人欠付费用,通过财政拨付、社会捐款或投保建立救死扶伤基金来解决。当然必须要完善相关监管机制,防止有偿付能力的急症病人病好后故意走单,更要防止医疗部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蚕吃救死扶伤基金,确保基金用在救死扶伤上。




在中国,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在政府管理下运行的,公立医院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遵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规章,近些年来,医保局对医院的管理权限也日渐加强,对于一般情况下来医院看病的人,实行押金制,先交钱,后看病,但对于各种急危重病人以及所谓的三无人员,就是无姓名,无家属,无钱的需要紧急救助的病人,所有公立医院都有绿色通道,由当班医务人员请示院领导批准开通!绝对不存在没钱不救人的情况!那些声称没钱就不给看病的网民,不是蠢就是坏!或者既蠢且坏!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医院在救命时的态度和做法,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试金石和分水岭!

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奉行医疗救死扶伤的基本职能和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当然是先治病救人后收费用!资本医院则是以获利为目的,必然是先收费后救人,甚至为了暴利坑害病人!所以说,资本总是张着血盆大口吸血的,每分利润都是血淋淋的!

如果,病人的病不是重病急症,且有时间有能力先交钱后治病的,当然可以先交钱后治病。但重病急症急需救命时,医院不见钱不治疗不救人不救命的行为,是违背天意极不人道的杀人行为,应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严惩!

你们说呢?




这个问题很纠结,不好回答呀!

站在人性、医德的高度,遇到这种情况,当然是应该先看病后付费。但是,往往有些人,病治好了,付费就.不积极了,或是叫穷付不起、或是拖延、甚或干跪耍赖……所以,我如果说应该先看病后付费的话,那么医院会吐槽我:钱收不到你赔吗?我如果说应该先收钱后看病的话,患者出了事故我也承担不起这个后果呀!

左不行,右也不行,到底怎么办?总该给个答案嘛!因此,我还是认定先看病后付费。有以下.理由:

一、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呀!什么东西也没有人的生命重要呀!

二、救死扶伤是人道主义,也是医者应该遵循的医德!

三、社会总是好人多,绝大多数人会感恩、会付医药费的,耍流氓无頼的只有极少数人。我们要以大多数人作为评判标准,而不应该以极少数人耍流氓无赖就影响整个人群。

四、如果不肯付医药费,可以无限期追债。

五、社会粤譽论会支持诚信、遣责流氓无赖!

综上所述,我支持先看病后付费!






前三十年肯定是先治病,那时虽然穷,但没有人赖账,医院收费也是合理的,穷人也是看的起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后四十年是先交钱再治病,否则医院的钱很难收回来,因为现在的人越来越没有诚信了,医院是以挣钱为目的的,是商业性质的,金钱万能的社会,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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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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