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出生,退休时依哪个?

依档案为准。为啥我这么肯定呢,因为我们这阵单位买断,都依档案为准,在去办理失业时顺便打听了一下退休时年龄按哪个为准,办理交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很明确的告诉了说是按原始档案为准。




职工退休是以档案年龄为准。

你和这个年龄差5岁,差距还蛮大的,到底哪一个是真实年龄,只有你知道。既然你问了这个问题,自然有你的原因,肯定在权衡利弊。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时你参加工作时,想的是早点退休,就把年龄弄大了;二是有其他原因,比如招工年龄不到,故意报大年龄。

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情况,招工时没有过多的想法,想早点退休;后来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好,机遇也罢,职位晋升了,就不想那么早就退休了。因为个人的才能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个人收入也还想提升空间。有了这些想法以后,就又把岁数改了回来。

我所在的企业是煤矿,一般来讲,从事井下工作的都是55岁退休,但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把岁数改小了10多岁,到70岁了还办不了退休, 一直还在井下工作,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如果寿命短一点,可能到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享受不了退休生活。

因此,什么事情都不能算得太圆满,考虑太圆满了。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原来的事物发生了变化以后,就不在是那么回事。考虑得太周到,有时真的会害了自己,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题主说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出生。这种情况,退休时依哪个呢?

如果我告诉您,退休时依档案年龄,也就是1966年,得提前5年退休。您肯定不服,但是事实如此,没有争议。

大概六七年前,人社部门对所有在编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工时间、学历、独生子女等个人信息做逐项核对。这里面问题比较大的是出生时间,因为关系到计算退休时间及退休工龄。

我身边就有档案出生时间和身份证出生时间不一致而破费周折的例子。

同事张大姐,女教师,她平时一直跟我们说她是1963年的,而且她身份证也是1963年的,可是,那次核对个人信息时,她的出生时间成了1966年。也就是说,她得多工作3年才能退休。

本来有的人还巴不得晚点退休,但是,这个张老师因为身体原因,并且她儿子已经结婚,眼看就快帮忙带孙子了,所以不想延迟3年,只想按时退休。

为此,她向有关部门申述,要求更改出生时间,理由是身份证出生时间是1963年,并且自己的真实出生时间也是1963年。

人社部回复让她自己去查相关原始档案,比如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入团申请书、初中毕业证等等。

在我们这地方,我们这一辈人是基本没有出生证明的;小学毕业证也没有。一般的原始档案就是入团申请书或者初中毕业证。

张大姐费了很多周折,终于找到了一份高中入团申请书,那上面的出生时间确实是1966年。因为她在初中就复读了两年,上了高中后,为了不影响以后的升学和就业,她父母让她把出生时间往后写了3年,也就是从上高中开始,她所填写的档案年龄就成了1966年。

没办法,申述失败,最终她的出生时间还是认定为1966年,也就是退休时间延迟了3年,直到去年才退休。这3年间,虽然她巴不得早点退休带孙子,可是没办法,按照档案数据认定退休时间,这是规定。

另外一个男老师,我们看他平时填写的个人信息是1961年,不过,他自己说是1957年出生的,只是当时为了上学而改了年龄。

那次核对个人档案信息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出生时间是1959年,也就是说,既不是他的真实出生时间,也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

几个时间出入这么大,他当然要去查清楚,况且他也希望能按照身份证的出生时间晚一点退休。

查来查去查到了一份初中入团申请书,那上面的出生时间确实是1959年。也许是当时上初中把出生时间往后写了2年,而上高中后,又把年龄报小了2岁,毕业后,毕业证、身份证就往后写了4年。

即使他不情愿,还是得按照初始的档案认定出生时间为1959年,所以他只得在2019年遗憾退休。


所以,题主虽然身份证出生时间是1971年,但是,档案出生时间是1966年,所以,你得按照1966年出生的年龄来退休。

其实,不光出生时间容易出现问题,其他的,比如参工时间、独生子女等也容易出现问题。

比如我,那次核对个人档案信息的时候,将我的参工时间弄错了1年,我本来是1986年8月参工,档案上却是1987年8月参工。因为退休后计算工龄以及交社保月数,是要跟这个挂钩的,所以得把它查证过来。

我去档案馆查找中师毕业的分配文件,然后复印,拿来任教学校校长签字。巧的是校长跟我在一个分配文件上,所以很顺利地签了字。然后又去教科体局相关部门签字,再到人社局备案,才将参工时间纠正过来了。

还有是否独生子女,有些也有争议。对于独生子女证遗失的情况,去乡镇或者社区开证明,并且找到几个证人就行。有争议的是当初办了独生子女证,然后又悄悄生了二胎,或者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就无效了,可是,有的人不诚信,继续瞒报。这个要查证就得相关部门调查落实了。



所以对于职工个人档案,要诚信对待,如实填报为好,即使因为种种原因出现问题,也能够查证。如果有虚假信息,以后可能出现争议,既劳神费力,有时还得不偿失。




我在人社局工作,正好主办退休审批,明确负责任的告诉您,职工退休国家很早就有法律规定,依职工个人档案第一页出生曰期为准,当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依档案为准,国家人社部有明文规定。




我的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岀生,退休时依哪个?

世上具然有这么巧合的事?

我的档案登记是1966年7月份出生(参军时第一份入伍登记表,作为人生档案第一份资料),可是退伍回城落户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登记失误,把我弟弟底册(已上大学)阴错阳差登记的,也是1971年……并办理了第一代“手写身份证”,说实话那时在单位上班,对年龄偏小并不关心;恨不得越小越好,将来迟几年办理退休;于是我就没在意。

自从2000年7月份单位破产倒闭时,以及补办养老保险手续时;我填的表格是按1966年7月份填表,“养老保险手册”也是1966年,那时单位人事调取个人档案,根据“第一份入职登记表”申报材料。

一直到2006年第一代身份证到期,换第二代身份证时;我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出生年月日”的错误;并要求更正过来,当时答复是:很难,必须要打“出具原始出生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向所在地市公安局申报,有分管户籍局长审批;才能更正。”

于是我出具部队的“户籍抟移证明”,证明年龄登记错误的过程;并前往人社局调取个人档案,就是调取个人档案都难;幸好人社局局长也是部队转业的,并且他岳父母就住在我小区,而且大家相互面熟,时常也打招呼……

于是一路绿灯,我把个人档案“第一份入伍登记表”复印后,报人社局局长批复(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局长签字盖人社局章印),证明材料随同申请报告一并报派出所户籍科,转报市公安局审批。

大约一个多月后,派出所电话通知我,随带户口簿和老身份证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最终都圆满完成“档案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统一一致。

如果不尽早更正过来,等到60岁办理退休时,再去扯皮或者找证明材料;一拖就是很长时间,甚至没有确实的材料,充分证明谁对谁错;人社局如果不按“档案袋里出生年月办理,就按身份证年月日办理退休时间……”吃亏的是退休人员,有苦难言啊!谁叫你弄错了?怎么错误的,难道你不知道吗?不错,那个年代“手写笔误”有,但是你也许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后期通过“人脉关系”将年龄改大改小的事,大有人在;关键是你后期要想纠正过来,必须要依法依规,按事实程序申请材料,向公安派出所户籍科申报;在证明材料确凿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恢复原来的“真实的出生年月日”。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到时也只能按“人社局”养老保险退休政策,依法依规办理退休了,究竟是依“个人档案”还是“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只有看运气了,谁也不能打包票肯定“行”……

建议: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一下,会有答复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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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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