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事后抓嫖承认了必须拘留吗?

第一、不是必须拘留,也可以单处500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都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因此,对于卖淫嫖娼者被抓到之后,都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在现实中,因为卖淫嫌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特殊的从轻情节,都是要被拘留的,只是在拘留时间的长短上可以灵活把握。




第二、嫖娼后,即使嫖娼者没有承认,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具有嫖娼行为的,仍然要面临处罚。

比如,卖淫女指认的,或者被偷拍偷录的,只要能证明你有嫖娼行为,均可以对你进行处罚。嫖娼者承认只是证据的一种,但不是全部,公安机关也不会仅凭嫖娼者的口供来定案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认定犯罪要遵循上述的规则,认定违法同样要遵循上述规则。单凭被告人供述不可以定罪,单凭行为人供述也不可以认定违法。但如果你确实嫖娼了,即使你不承认,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的,一样可以认定你有嫖娼行为。




第三、六个月之后才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我们知道,刑法上有诉讼时效制度,那么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上,也有时效制度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嫖娼后,没有被公安机关立即发现,六个月之后才被发现,即使你承认了嫖娼的事实,公安机关也不会再对你进行处罚。





嫖娼事后被抓承认了是否拘留相关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但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嫖娼事后被抓(非现场)、主动承认,必须拘留吗?

并非一定要拘留,拘留与否、拘留多久,这些有很大的灵活性。

其一,关于对嫖娼行为的处罚

嫖娼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建立于金钱交易之上的不正当性关系,是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嫖娼违法,但并非犯罪,对其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的拘留是行政拘留,还上升不到刑事拘留的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这一法条,对嫖娼行为的处罚是具有一定灵活度的,通常是拘留+罚款的形式,而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以只单独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只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嫖娼被抓,并非一定拘留。

那么什么情况下,采取的处罚手段相对较轻一些呢?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谈好的价格或交付了钱财,尚未着手实施,因为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关系的;

2,对于已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或者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初次嫖娼人员,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70岁以上的人员实施嫖娼的,一般不予行政拘留。

以上就是对嫖娼行为的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处罚中,用到了“或者”一词,也就是说拘留和罚款应“二取其一”,对于70岁以上的、未成年、以及一些未遂的初犯,或者不拘留或者可以拘留,关键看公安机关是如何把握其中的灵活度的。

其二,主动承认了,必须拘留吗?

对于违法行为的认定,不以“主动承认”与否为唯一标准,而是要有其他证据的相互佐证。

也就是说,如果主动承认了嫖娼这一违法行为,但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依然不会给予处罚。

对违法行为的认定本着“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既可以0口供的情况下认定为违法,只要有其他证据充分佐证即可;也可以在主动承认的前提下,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认定为违法。比如《刑事诉讼法》第55条中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嫖娼后,“承认”与否并非是决定拘留的条件,即便“死扛”,公安机关在能拿出其他证据的前提下,比如转款记录、卖淫一方的供述、聊天记录、现场侦查证据等等,也可以0口供认定为违法事实成立,一样逃脱不了制裁;相对应的,仅仅是自己承认嫖娼行为的存在,而没有其他证据,一样会被处罚。这就向酒驾自首,开车到交警跟前说自己喝酒了,想被行政拘留,交警也不能轻信你,还是要拿出酒精测试仪器来测一下。

当然了,如果真存在违法行为,主动承认要比“死扛”要强得多,这是态度良好的表现,在处罚时可以从轻、从宽。

其三,超过时效的不予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超出时效的不会被处罚,即便是在违法人主动承认的前提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比如1月1日偷偷去嫖娼了,神不知鬼不觉,到了6月2日,突发奇想,到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这一嫖娼违法事实,求拘留求罚款。对不起,已经超出了6个月的时效,不会再进行处罚了。

当然,这里所说的“6个月”是有附加条件的,其一是在别人没报案的情况下,如果当时就有人报案了,举报某人有嫖娼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立案了,事实成立但迟迟找不到人,那在立案的前提下,就不受6个月时效的制约了,什么时候找到人什么时候处罚;

其二是违法行为可能存在连续或断续的情况,比如1月1日嫖娼了,5月31日又嫖娼了,那么6个月的时效就要从终了之日起计算,8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前两次的行为一样会被处罚。

写在最后:

综上,首先是基于对嫖娼行为处罚的灵活性,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只罚款,不拘留;

再就是即便“主动承认”嫖娼行为的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前提下,基于“轻口供”的原则,不会给予处罚;

最后就是超过6个月时效的,在这期间没有被发现的,即便主动承认也不会处罚。

其实除了拘留、罚款的处罚外,嫖娼行为还会传染疾病、影响家庭关系、有损声誉,所以即便把处罚放在一边,这也不是值得提倡的,还是自律一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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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事后被抓,承认了嫖娼的事实,并不是必须要拘留。但是,在履行法律程序,调查取证,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时间,个人行动还是受限制的。最后以《治安处罚》决定书面文书为准。

有单处罚款,也有罚款拘留并处的。


一、为什么会有单处罚款,还有并处于罚款多少,拘留多少天呢?

这种处理结果,不光是取决于警方的灵活方式,而也取决于当事人的认识态度上。

为什么会这样呢?

故事发生地,是湖北襄阳市下属的一个县级市,该市与河南南阳市邓州市交界。

我的一个老兄,他在当地是钢材经营大户,品类型号俱全,货源充足。

其供货渠道的来源,大都来自河南南阳许昌安阳,通过长年的合作,和这些地方的单位个人,建立了很好的互用关系。

中间经常都有走动,双方也是出于盛情,喜欢用"非正常"的招待方式,邀请客人嫖娼。

这位老兄一样,也把河南的朋友客人,带到一江之隔的谷城县桥头,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的路边饭店里,吃喝完毕又用嫖娼来招待客人。

因为不是第一次来,饭店里的老板,还有"三陪小姐"们也都熟悉了。

平时都是吃饭付钱,玩过付款一走两散,互不相欠。

而这次是走后一星期,当地派出所的两个警察上门,直接找王经理。

警察也是很讲人情的,去找他时没有着装,穿着便衣,还把开去的警车停在很远的地方,步行到了他的公司里。他见有人上门来,还以为是买钢材的。

落座后,警察很客气的说:王老板,我们不是买钢材,我们是桥头冷集派出所的,是为你嫖娼的事来的。

他没有多少文化,加上生性刚直,一听是为嫖娼来的,顿时火冒三丈:你们找错人了,我从来没有到你们那边去,也没有嫖过娼。

他的嗓门大,惊动了邻居,和他一样经营钢材的同行们。

他的举动也大出警察的预料,一般的人认为,嫖娼又不是什么光彩事儿,既是以公办案,也考虑当事人的情面,自尊心上的照顾,所以才没有着装,警车还停老远的,根据他们办案经验,当事人明白来意,承认嫖娼事实,交上罚款,开出收据,你知我们知,都保留点面子,可是他不吃这一套,认为事情已经过后,又没有当场抓住现行,抱着侥幸心理,死不承认,还说警察在胡编乱造。

俗话说风助火势,人助人威,他可能是想,我在我本地,又是土生土长的,奈我如何。

随着人们的拥近加入,七嘴八舌,难听的话也多了,有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还有要求出示办案手续的,还有要求拿出涉嫌嫖娼证据的。

警方本是一番人性式的办案,反倒处在被动之中,一时间像是在围攻警方,还说他们公权私用,办黑案,捞黑钱,是个人行为。

面对突发事件,警察只得回报给所里,以寻求指示和帮助。

僵持一个多小时后,来了两辆警车,带着相关法律手续,来到当地市公安局寻求协助,在当地警察的参与配合下,来到了现场,出具拘留手续,给他戴上了手铐,直接把人押上了警车。

所有事情发生在上午,我是中午饭以后,他老婆,我叫四姐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她家说是有事儿。

去到她家的时候,她的两个女儿女婿已经在场。

给我说的目的,商量着如何把人"捞出来",罚多少款都行,只要不拘留。

随后我和他的两个女儿女婿,一同到了受理案件的派出所,见到了一个副所长。

警察嘛,又是个副所长,见到的像我们这样的来访家属,也习以为常了。

可能是职业习惯,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好脸色,对家属也不会有笑容。

当得知我们是王平的家属,来打听案情的:你是他什么人,是什么关系?

边问边对我的全身,用那怀疑的目光上下"扫射"着。

然后无精打采,还用疑重的口气:他的案子不是简单的嫖娼,有涉嫌与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奸淫幼女,可能会变成强奸案件了。女方的实际年龄,我们正在进行核实,现在不是谈罚款多少,也不是你们想见他的时候。


二、嫖娼事实存在,有"三陪女"供述,有饭店老板证明。罚款8000,拘留十五天。

在他拘留第十天的时候,我们接到处理结果,赶往派出所交了罚款,也见到了所长,恳请能早点放人。

派出所长:我们办案是以公办案,不是走黑路,没有真凭实据,是不可能随便的传讯合法的公民,为打击那个涉嫌卖淫嫖娼窝点,我们蹭守了很久,这次我们抓住了现行,当场抓住了嫖客和卖淫女。

王老板嫖娼的现形,是我们从卖淫女的包里,发现了王老板给她留下来的名片,得到了三陪女的确认证实,经过研究决定才找到他的。

我们到那边处理嫖娼案件也有过,考虑到当事人的年龄家庭接受程度,个人心理压力,又不是抓住的现行,多是罚款教育。当事人诚恳地接受教育,积极交纳罚款,争取一个好的态度,像他这样死不承认,还曲解我们意思的人,还很少见。

我们把另一方询问笔录念给他听,还给他看了照片,他才无话可说,最终承认了事实,也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他的恶劣态度,决定罚款上格,并处拘留十五天的结果。

嫖娼是一种社会丑陋行为,一直都是警方常态打击的重点。


他回家的当天晚上,我们一块吃饭,也算为他压惊,他背着老婆和两个女儿,附在我耳边小声音说:几十岁,太丢人了,不好意思正面看她们……

男人犯事不可怕,可恨的是知错不认,敢做不敢当,既然错了,勇于过错,承担处罚,争取一个认错认罪态度,也是一种诚恳接受处罚的表现,罚款理解为警示,拘留让人长记性,违法乱纪切莫为,做个正直干净的男人,何必如此的担惊受怕呢!




嫖娼事后被抓,会不会面临拘留?这还得看嫖娼后,参与者是多久才被抓的。因为嫖娼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该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追诉时效最高为半年。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参与者是嫖娼半年后才被抓的,那就不会面临任何处罚。


当然,参与嫖娼这个事儿,如果还没到半年就被抓了。也就是说,尚在追诉时效期内,肯定就会面临治安处罚了。对于嫖娼的处罚,一般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说实话,只要证据确凿,能认定嫌疑人的行为是嫖娼行为的,不管他承不承认,一般都会被拘留。因为,法律对该行为的主要处罚就是拘留,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10~15日)。而罚款只是与拘留并处的处罚。并且公安部也有明确规定,对于参与卖淫嫖娼人员的处罚,不宜用罚款代替拘留。这也就意味着,嫖娼人员一旦被抓后,一般都会被拘留。除非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免除行政拘留的处罚。


①参与人员是盲人或者是聋哑人。

②参与人员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初次参与者。

③参与人员是70周岁以上的老人。

④参与人员需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⑤有立功表现的人员。


可见,只要去嫖娼,就应该要做好被拘留的打算哈。不过说实话,嫖娼行为如果当时未被查获,事后公安机关通过其它证据,去抓捕参与者,并对其进行处罚的情况,还是有点少见。但证据确凿,也是有可能的。因此,大家最好还是别参与为好。




嫖娼,不一定要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规定来看,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我们可以单处罚款或拘留。

哪些情节属于较轻情节?

(一)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

(二)以手淫等方式卖淫、嫖娼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发生关系的,原则上不拘留。已经发生关系的,原则上拘留加罚款。




嫖是男客,娼是女人。嫖一次被抓要罚款拘留十五天以内。那娼与多个不同的嫖客进行卖淫,这个娼要拘留多少天?还是判刑多少年呢?




一般来讲拘留是跑不掉的,因为既然把你抓进来了还会放过你吗。最好不要犯事!




如果是现场被抓的就老实等着吧

都已经被现场抓了,还想不承认。

你觉得可能吗。

这明显不是有勇气了,是傻了。

这不是变现鄙视咱们警察的实力吗。

你以为拒不交代,公安机关就没有证据证实违法行为,以为拒不交代,公安机关就不能处罚了!

那就太小看警察的办案技术了。

只要现场被抓的,老实承认,被拘留,然后等着家属交钱领人就可以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一直是咱们警察队伍的执行标准。

双方被抓现行,很少能扛得住的,现场突审基本上99%都能拿下,事实清楚了,那么,处罚也是必定的,现行案件,回旋余地不大。

当然如果不是当场抓住的话

警方的办案难度也大。

这个时候可能就不会拘留了。

嫖娼只是治安处罚,最多就是15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的轻重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这件事的认定威慑比较大,有了嫖娼的处罚记录,个人就有了一个被国家证明了的污点,会对部分人就业和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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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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