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执行枪决前,监狱如何保证犯人如期执行,而不发生意外情况?

死刑犯临死前会挣扎吗?如何保障死刑犯执行前不出意外?毕竟就连猪在被宰杀之前都会挣扎两下,我们如何保障死刑犯如期的顺利执行?作为曾经执行过死刑的工作人员,告诉大家三个小技巧,让死刑犯临刑之前都服服帖帖。

第一个技巧就是保密工作要做好。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说宣判之后就立即押赴刑场。死刑有初审、终审还有最终的最高法院复核。只要提前不告知死刑犯具体执行日期,就不会引起死刑犯的情绪波动,避免他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

等到执行当天,一大早就进入看守所提人,大清早起来人都是懵懵懂懂的,看见一堆实枪核弹的法警以及武警,第一反应是恐惧,而不是挣扎。送走了那么多死刑犯,从没看见有哪个死刑犯在临刑前还能够挣扎的。毕竟猪面对刀子没有恐惧感,但死刑犯面临枪杆子肯定是有恐惧感的。

第二个技巧就是安全工作要做牢。其实简简单单来讲,就是一切按照流程。在死刑犯临刑之前,给他戴上沉重的脚镣手铐,根本连洗澡以及翻身都困难,他又如何能够翻出浪花呢?24小时的监控工作以及同监仓的狱友随时反馈他的思想动态,一举一动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恐惧源于未知,死刑犯的一切都是透明的,还有什么可害怕的?至于到刑场的押解工作,那就更不用担心了,一大堆带着武器、训练有素的大老爷们儿,你确定死刑犯能够有机会做出啥出格举动?

第三个技巧就是思想工作要做巧。从死刑犯被宣判到执行,那么久的时间里,他早已经做好了一定的思想准备。平时可以给他适当的劝导和引导,生活方面多给予点关心和照顾,思想上面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以及违法犯罪的代价。如此一套流程下来,又有什么意外情况能发生呢?

执行死刑前,再来个善意的谎言:直接告诉他张嘴,这样不会破相,也可以减少痛苦,配合好来世还可以做个清清白白的人,如此一套话术下来,99%的死刑犯都会乖乖配合。

最后还是想要说上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做任何事的前提,就是一定要遵纪守法,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的关押点是看守所,而非监狱!

二、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注射执行死刑,仅极少部分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仍使用枪决。

三、以前死刑犯被执行枪决前一天,看守所会加派警力,外围加强安保力量,这一切都是悄悄地进行,死刑犯察觉不出来的。在晚餐前,会给死刑犯一份菜单,让他点自己喜欢的菜,或者只要不违反纪律,自己想吃什么菜,一般情况下看守所都会满足其要求。同时,看守所会将死刑犯单独关押在另一个房间,加派两名轻刑嫌犯或者余刑不超过三个月的已决犯去“伺候”他(她),被处决前,会有9公斤的死囚专用铆死式的脚镣加身,死刑犯行动都困难,想要作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另外,最后一天,身边民警24小时守候着,好几个轻刑犯围绕着,基本上想发生意外的可能都没有。执行当天,会有一大批执法者在一旁“伺候”着,死刑犯都会被吓瘫,被几个执法者架到刑场。

四、现在执法更趋人性化,一般会是执行当天凌晨才通知死刑犯,目的就能让他(她)睡好人生的最后一个觉!

综上所述,死囚枪决前,是没机会让他发生意外情况的。




我个人认为从以下五点确保如期执行,而不发生意外一,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三天之内必须交付执行,这个时候被执行人早就在死号等待被执行,这个时候基本上是两名以决犯人,也就是短刑犯人,陪伴一名被执行人,二,基本上是内松外紧,看守所民警基本上确保二十分钟,巡视一次,这个巡视包括监区走廊巡视和监舍上区过道巡视,监舍内确保监控无死角,三,管号民警会每天提出被执行人和他们捞家常,缓解他们她们的心里,打消他们她们的顾虑,合理诉求都会为他们她们解决,四,被执行人要被执行的前一天,当地法院执行庭会派员到当地公安局看守所,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对被执行人执行的命令,并安排被执行人和近亲属见面,也可以带为转交遗言,遗物,五,被执行人在号内采取前铐加脚链,最严格的防范措施,并由两名短刑犯人一左一右,进行看管,临刑前一天晚上和第二天早上尽量按照犯人的要求让被执行人吃好,并根据被执行人的要求,在自己的衣服中挑选自己合适的,并可以在学习号的帮助下理发,刮胡子。所有这些人文关怀,都能感化每一位被执行人,确保他们她们安全上路。




对于即将临刑的死囚,只要你作出不配合(合作)的言与行,那很有可能会享受到一系列的最高级别的特殊"待遇"了:

如:

二十四小时的贴身"帝王式"的"专人"全职护理及镖镖……

估计连尿尿都会有人为你侍候??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若犯之罪为罪不可恕,一般都将面临的事死刑,在执行死刑前,相关人员会安排死囚和其家人见面,就算是见最后一面,把自己的遗嘱和家人交代清楚,不留遗憾。

有的死囚对死亡极度恐惧,有的害怕崩溃或者精神失常等情绪是常有,甚至会被吓晕了过去。当然了,可能也会有人将生死看淡,知道自己已经难逃一死。

一般在执行前一天,看管人员都会问一下犯人想吃些什么,或者是有什么遗憾,或者是要做些什么,只要所说的不过分都会满足。

如何保证如期执行

换去独立房间,用专业工具管制,加派人手看管,24小时不离人,保证如期执行。

执行的刑场地

应该都选两个,一个作为备用,目的是防止意外,也就是特殊情况吧!

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损人不利己!

我同村老乡懒惰至极,出门务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板都不用他。

每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没有钱用就出去偷出去检东西吃,用偷来的换钱,日复一日!后面有一次被逮住了。

当时那家老板逮住他报警了,被抓进入了,需要要关一段时间,全村人都知道这事,因此他父母感到羞愧都不和其他人往来了。




死刑犯在我们这边在看守所的时候都是会带着手铐脚镣的 就是防止意外发生 同时在号子里会有专门的嫌疑人照顾饮食起居,一般也不会有人去找人死刑犯




首先纠正你一点,死囚是不去监狱的,都在看守所等着被枪决,别问我怎么知道,我出来半年了,以前跟死刑犯一起关过,知道行刑全过程,虽然后来我去监狱服刑了,但之前在看守所等判决的时候 我那个仓就有两个死刑犯被枪决了,下图我的刑满释放证

现在言归正传,看守所如何保证死刑犯如期执行死刑而不发生意外情况,首先,死刑一审判决下达以后,就会马上给死刑犯戴上脚镣,而且这个脚镣就是二十四小时戴在死囚脚上的,可以走动,但不能跨大步,其次,晚上和礼拜六,礼拜天都会被固定起来,也就是说,这个仓的主管警官不在的时候,只有看守所巡视警官在的时候,这个死囚连走动都不可以,只能被固定锁在他睡的那个位置

下图我的换押证

其次,死刑犯一审死刑判决下达以后,还有个上诉期,上诉期,这个死刑犯在漫长的等待二审期间,由于会跟同仓的室友交流,比如可以打扑克,可以下军棋,还可以看电视,以及聊天,这样就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他渐渐地也就看透死亡了,也就不会那么怕死了,心中有的,就只是对家人的愧疚了,反而会期待二审早点到,因为一审死刑,二审基本就会维持原判了,因为一审能够判死刑,说明公诉人掌握的证据是足够这个死刑犯被杀头的,所以,他不会再做无谓的挣扎,只会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的心态了

下图是监狱里的三字经,这个要背的

所以,一个仓三十几个犯人,外加主管警官的办公室就在各仓监室对面,主管警官跟监室之隔一条走廊,以及监室内的各个监控摄像头二十四小时在头顶,这个死刑犯想干点什么都难,如果他想自杀,仓里三十几个犯人都想立功,会第一时间阻止他自杀,然后马上按响墙壁上的警报,管教警官会在几秒钟内就开门赶到,况且他还被锁着脚,他能干啥,啥也干不了,只能乖乖等死

以前跟我关一起的两个死刑犯一个是湖南人,四十多岁,犯故意杀人罪判死刑,这货杀人手段比较残忍,活活把人掐死的

第二个是运输加贩卖毒品罪,被警察带着武警抓现场的,八十多公斤冰毒,死几次都够了,所以也是判死刑

这两货被枪毙以后,我判决也到了,就去监狱服刑去了,十三年有期徒刑,出来半年了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保障罪犯如期执行的这项任务是由看守所承担的,死刑犯属于“待决犯”,投放监狱的是已经判决需要服刑的犯人,而死刑犯已经没有服刑的必要了,等待他们的将是生命的终结。

执行枪决前是指的是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命令下达之后的这段时间,这个时候,罪犯最多还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7天时间,7天内,必须完成执行死刑的任务的,所以一般来说,他们也就能再活个两三天。现在,执行死刑不再提前告知了,这就是说,这几天他随时都可能告别这个世界。当他大清早被叫醒,发现大批的武警,公安,法院工作人员时,他可能就明白,自己该上路了。

在执行死刑的前几天,看守所一定会严加看管的,24小时值班看守必不可少,死囚会有专门的脚镣,行动受限,身边也会有人专门陪伴,一刻不会放松。可以这样说,罪犯的一举一动都在看守所的管控之内,他们不可能伤人,也没有机会自伤。

还有,罪犯经过大约一年或两年的关押,从坦白招供罪行开始,心里就接受了现实,通过初审,二审各种流程的消磨,求生的欲望慢慢被现实状况给覆盖,有的罪犯甚至希望执行那一天早点到来,毕竟生活在悬而未决的恐惧中,这滋味是不好受的。

当然了,也有些罪犯,死到临头,还对生存,报有一线希望,有这样心态的罪犯,更会积极的配合看守所,因为他们想活下去,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做会有机会出现,有些罪犯临刑前还要揭发,那是他们最后的垂死挣扎。

看守所里的时光,加上管教的努力,会把一个人的行为,磨成他周围环境需要的样子,看守所需要安全,这些罪犯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在惩罚没有到来之前,他们要以“待决犯”的身份,平稳的活到那一天,这是看守所的职责,他们是干这个的,有一整套的办法和流程,这个毋庸置疑。




这个问題我来回答,希望大家可以放心,死囚执行枪决前,都很严肃认真的,政府自然有特殊安排,不会出任何差错的。




一般除了监狱,劳改农场的犯人重新犯罪或余罪关在监狱外,其余的一般都是关押在看守所。

看守所在接到某犯人执行死刑的通知后,都会告诉犯人,看犯人有何反应,同时给犯人戴械具。多数犯人怕死,都会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续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争取对自己的生命抱有一线希望……

同时,看守所民警要亲自去安排表现好的三至五名犯罪嫌疑人员,昼夜看守,防止犯人在看守所内自杀。执行死刑的当天,惯例是要给犯人吃点好的。然后由看守民警从监房把犯人提出来,在监室门口解开械具,交给执行法警。由市中级法院依法官当众验名正身,并正式宣佈判决……

然后交给执行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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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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