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还有两年退休,公司劝我爸办理辞退,给我爸办失业金,然后还可以在公司上班,你们说划算吗?

你爸还有两年退休,公司劝你爸办理辞退,给你爸办失业金。

公司劝退,你爸办理“辞退”。

自愿辞职,不能领失业金。

公司辞退你爸能领失业金。

推测你爸已经在该公司工作20年以上,公司已经给你爸缴纳了社保。

缴纳1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你爸可以领2年失业金,每月领取金额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保险金是由社保局失业保险金账户支出。

领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金可以不缴纳。但领失业金期满,需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

公司辞退你爸,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给与你爸经济补偿,一般是n(本人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n+1、2n。

你爸符合n+1,即公司需要给你爸补偿20月+1=21月的工资。

按题意,公司只想辞退你爸后,给办理失业保险金。不想给与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给你爸补偿21月的工资,假设你爸月工资四千元(税后工资),4000×21=84000。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以外)。按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中值1700元计算,1700×80%=1360元,你爸2年失业金的领取数是1360×24=32640。

2年收入总额为:84000(经济补偿金)+32640(2年失业金)=116640元。

显然,你爸同意单位劝退,且公司辞退你爸,给与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给你爸办理失业金。你爸两年的大概收入是116640元。

事实上,你爸所在公司辞退你爸,只想给你爸办理失业金,不想给你爸经济补偿金。

所谓你爸领失业金后,公司还会让你爸上班,那是天方夜谭。

因为,公司这么做,可以看出,你爸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不重要,你爸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再说了,如果你爸在该公司工作了20年以上,公司和你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况且,你爸离退休还有2年,公司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为,你的命题含糊不清,这里只是用了几个推测进行分析。仅供参考。




这样的做法,说实话是违法行为。中间有好多漏洞可以钻。

很多人知道失业金最长可以连续领取24个月,但是如果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以后,就不能再连续接近待遇了,很多人就觉得失业保险浪费了。于是有的人就想,退休前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国家还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再发放一份工资,两全其美不是吗?其实,真的不是那么简单,这里边有好多坑

第一,骗保行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正常情况,领取失业金需要非本人意愿失业、有求职意愿、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

双方假装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行为,其实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

尽管查处起来很难,也有的人会笑话我天真,但违法就是违法的!

第二,劳动者办辞退,损失一大笔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又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能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应当支付赔偿金。

说实话,办理失业以后,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直接离职,劳动者也真没有什么好办法。更郁闷的可能是工作没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倒闭了,所有的经济补偿也泡汤了。即使想维权,也会非常非常麻烦。

第三,领取失业金期间,用人单位不可能给职工缴纳社保

一旦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了社保,实际上就相当于重新招用劳动者,失业金的待遇就会暂停了。

领取失业金,国家只会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没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虽然可以自己继续缴费,不过有关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如果不缴,未来养老金待遇又会低一些。只有工伤保险,万一发生工伤问题又会非常麻烦。

另外,用人单位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省下了。

第四,单位还能省下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贴。全国多数地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如果是单位职工,在退休时都有退休一次性奖励。相应的奖励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有些地区只有三五千元,并不多。但是山东省是按照30%的上年度设区的市级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青岛市已经达到了22,000元以上。如果不是单位职工,这部分钱单位不会出的。

所以,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最有利于单位本身,而把劳动者置于风险境地,另外还骗取了国家的社会保险费,真心没有必要这样做。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爸爸还有两年退休,公司劝我爸爸办理辞退给我爸爸办理失业金,然后还可以在公司上班,你说划算吗?我认为这种情况很显然是不划算的。我们不能够因为领取一份失业金的待遇而放弃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样一来的话,你爸爸的社保可能就不会由工作单位来承担,所以说会给你父亲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造成中断的缴费,甚至很多地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允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所以我认为很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当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阶段的人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非要是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一定需要按照双倍的工龄来进行经济补偿。比方说你的父亲在原工作单位工作了30个月,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补偿双倍的待遇,也就相当于是60个月的全额工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很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所以说我认为父亲不应该同意工作,单位这样提出的一个不合理的要求,应该正常工作到退休为止,由工作单位来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毕竟正常缴纳社保对于即将退休的人群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享受失业金,那么每个月仅仅不过只有1000多块钱,对于自己而言没有太大的作用和实际意义相反,如果你正常缴纳社保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比较多,那么最终才可以享受到一个更高养老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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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划算!

对于个人来说,还有两年退休,正常退休是最好的方法了,而公司的做法显然更让人难受,而且在道理上好像也说不过去,虽然对于公司来说好处不算少,但是对于个人来说是不划算的。

1、对于公司好处不少

如果在退休前两年办理辞退手续,然后领取失业金,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好处就比较多了。首先公司可以少缴纳你两年的社会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和医保等需要企业缴纳的部分,企业就可以省下来了。

而且如果给你办理失业金,如果你继续在企业上班,如果失业金不够工资,那么企业补一些工资可能就跟原来拿到手的工资差不多了,这样来说,可能企业又可以节省一部分工资支出。

因此,如果提前两年办理辞退手续,办理失业金,可能对于公司来说,好处不少。

2、对于个人来说,不划算

这个事情对于个人来说,不划算。首先是办理完辞退手续以后,那么以后的养老保险想继续续交,所有的社保费用都需要个人承担了,包括原来企业需要承担的那部分,也需要个人承担,这个就加大了个人的负担。

第二是辞退办理以后,如果万一企业不让你上班了,那么你可能就没有办法了。也就是说,企业虽然说的挺好,但是如果办理辞退手续以后,也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了,那么公司可能找个理由就可以不让你在企业干了,那么你就可能干不下去了。而马上到退休年龄了,你还能够到哪里找到一份工作呢?

第三是退休时,退休金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般在企业里面工作,个人缴纳部分比较少,而企业缴纳部分比较多,那么可能退休金就会高一些。而如果是个人缴纳两年,可能由于费用全部自己承担,可能会选择低档缴纳,那么到退休的时候,可能退休金就会低一些了。

因此,这个事情不划算。

3、结论

综上所述,这个做法对公司是划算的,但是对于个人是不划算的,最好不要办。




我爸还有两年退休,公司劝我爸办理辞退,给我爸爸办理失业保险金,然后还可以在公司上班,你们说划算吗?我不知道公司这样操作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按照我的经验对于公司和对你爸爸都是有害的,一点也不划算。

从公司层面来说,劝你爸爸办理辞职,其主要目的还是想减轻人力资源成本,并不是为了要让你爸爸增加收入,那么公司劝你爸爸办理辞职以后,为了要给你爸爸办理失业保险金,就要为你爸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然后还要配合你爸爸去当地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整个程序完成以后,才能领取到输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很多地方为当地最低职工工资的标准的80%左右,也就是每月只有1000多元。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但只有统筹费用,没有个人账户;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接近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现在的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可以延长,直到办理退休时为止。

从这个过程来看存在这么几个巨大的风险。

第一个是用人单位存在伪造文书、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社保的风险。虽然是劝退,但不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在公司继续上班;这对于单位来讲,需要按照失业保险条件的要求出具一套完全月事实不符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虚假文书,其实这个的法律风险是巨大的。

第二个是经济赔偿的风险。用人单位之所以不主动解除你爸爸的劳动合同,主要还是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而且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你爸爸只有两年就要退休,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爸爸在这个单位的工龄比较长,那么这个单位就要面临比较大的赔偿金额。所以公司甘愿冒着伪造文书的风险来办理失业保险金。事情败露以后,不但失业保险金会被取消,你爸爸也不可能再到公司上班。

第三个是个人的风险。如果按照公司的这种操作方式,你爸爸辞职以后,要一面领取失业保险,一面继续上班。为了确保不被社保部门查到并取消失业保险金,所以单位只能发工资,不能与你爸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作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最多只能算一种劳务关系,不能为你爸爸继续缴纳社保;对于这种用工方式公司同样存在法律风险;从你爸爸来讲,需要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部分没有个人账户。由于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让你爸爸走路,而且不会有任何保障,也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只要申请劳动仲裁,弄虚作假,合伙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事情就会穿帮,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个人诚信记录也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像你爸爸这种操作方式,是属于典型的骗保行为,不但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同时也还存在巨大的经济风险,是一种得不丧失的行为,肯定是非常不划算的。贪小便宜不一定有好处,说不定还会对自己今后的退休带来不确定的巨大的影响。




央企前几年有这样操作,目的是减员,包括公务员退二线,待遇不减倒出来岗位,甚至比上班工资还有保证,这样的话合适,小企业不靠谱,也是不允许的,社保不断层是不上班都可以,因为现在交的养老保险,影响着1996年之前的基数,所以下岗工人少拿一倍以上。




你父亲如是国企,按中国国情来说不合算。一、只给办失业金,可你将在退休后不属企业退休人员,许多退休后的待遇将失去。

二、你父亲如一直在单位上班,工龄至少35年,如单位辞退,应付赔偿金,12ⅹ2=24个月,失业金也应办,不上班也要赔偿2年的工资。而且是包含了年底效益奖等奖金收入。即此处月工资是:全年收入/12。但如办辞退后在单位上班,就算月收入不变,年底效益奖等奖金肯定要减少。

所以好似照顾了你,实则亏大了。




表面上看,既不影响你爸继续上班,又能多享受二年失业金,似乎是划算的。但从实质上来看,风险确实太大,一点也不划算。

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被处罚的风险。

失业金是在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领取的待遇。你爸要领取失业金,就得与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而解除劳动合同后你老爸还在公司上班,实际上是向人社部门提供了虚假信息,这就涉及到了骗保问题,假如被人社部门发现,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不仅要向你爸追回已发放的失业金,还要给予你爸及公司相应处罚,那可就得不偿实了。

二是工伤无法认定的风险。

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敢保不出意外,工伤保险就是对职工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生命健康权的最基本保障。如果你爸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根本无法为你爸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了工伤,自然也就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轻微的工伤事故还不会有多大影响,如果是较大工伤事故呢?到时说什么都晚了。

总之,公司的做法极不靠谱,如果有自己选择的余地,千万不要办。




用人单位的意思是主动辞退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你父亲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失业保险金。然后再聘用你父亲在该用人单位上班,但该用人单位不给你父亲缴纳社会保险,你父亲只能用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将本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转嫁给社保部门。你父亲一旦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出现意外状况,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面临的将是长期的劳动仲裁、诉讼,所以用人单位的想法无疑是个陷阱。




如果你爸工龄长挺合适的,可以领取24个月的当地最低工资,国家还白送两年医保和社保,自己可以干别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被公司辞退,不能自己辞职。自己辞职什么待遇都没了,当心单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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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6

标签:补偿金   公司   养老保险   工伤   劳动者   社保   待遇   父亲   爸爸   工资   失业保险金   风险   单位   社会   工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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