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老人晕倒我没扶,人没了,他儿女告我冷眼旁观犯罪,怎么办?

谢谢邀请!

老人摔倒你没扶,人没了你应该感到内疚和自责。毕竟面临一个急需帮助的人,你不出手相助而选择了冷眼旁观,这是不人道的,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但老人的死和你并无直接的因果关係,据我所知,目前法律上还沒有冷眼旁观罪这一说,因此你不会对老人的死承担什么责任,不必为此担心。

你目前应该做的是,为自己的见死不救向遇难者家属诚恳道歉,有条件还可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以取得逝者家属的谅解。更重要的是,深刻反省、吸取教训,今后应心存爱心、多行善事,做一个善良的人。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还衣角都没有粘上呢,罪名就来了。要是碰一根手指。肯定得变“故意伤害罪”,妥妥的一个大帽子安在身上。

无非就两种情况:想要钱的就告诉你,想脱罪,拿钱去封口;不讲理的就去告你,觉得你要负法律责任。

胆小的不懂法,心里害怕。想着怕说不清,干脆赔钱免灾。那他们就得逞,你就等着被长期威胁。一个大大的无底洞,张着大口等着你。

这种情况好办,不给钱,不理他们就行了。如果骚扰,打电话报警,不用客气。还给他们一个“敲诈”的罪名,这可是货真价实的。

你啥都没有做,他家老人自己晕倒,又不是你推的。难道那条路是他家的,还不让别人路过了?

至于他去告你,哈哈哈,用那条“冷眼旁观罪”?这是来搞笑的吧,奇葩。放心吧,没有这条罪名。

先让他查一查,这条罪名是哪个国家的。他不是中国公民吧,或者不是人类。反正中国没有这条法律法规,让他滚回他自己的老鼠洞去。这样的傻子,人类不欢迎。

用这样的罪名可能立案吗?如果这样还能立案,那就是一个笑话。

以为法官都和他们一样是法盲,有没有这样的罪名,他们还能不知道?再说法院也不是他家开的,他想怎样就怎样。

你傻啊,有什么怎么办。你又没有做错什么,没有杀人放火,坑蒙拐骗,有什么好怕的。放心吧,告不了的,也就是吓唬吓唬你。拿着告你作幌子,估计还是为了钱。

还好你没有扶。如果扶了,可就有点烦人。就是你没罪,因为有肢体接触,估计也要配合调查。平白无故的,想着做件好事,结果惹祸上身。

另外,你也不是神仙。因为你扶一下,人就不会死了。只要有病,扶与不扶,结局是一样的。你也不要有心里负担。

所以,现在很多人不敢做好事,不是他们冷漠,是因为有像老人家属这样的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败坏社会风气,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帮助。




扶与不扶的思考

一,扶了,人救过来了,这种可能很小,但就假设救活了,那老人子女认定你做好事,百事皆无。但不这样想,你就惹上大麻烦了,不仅仅是医药费,以后的后续治疗,皇上出殡大发了,如果扶了,没救活,那比救活讹你也好不到哪里?

二,不扶,的确是内心的愧疚,只能是自我良心的过不去,但人们都在趋利避害,尤其社会上屡屡有老者碰磁,陷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于不义,冷了好人的心。这个事,不是不能扶,应在几个人有充分证据洗清自己的情况下,或在拍摄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去做,绝不能盲目行动,陷于官司之中。

三,去扶,是爱心,有可能官司缠身,倾家荡产,不扶受责备的是自己的内心,并没有法律层面的问题,希望社会生活中救助那些急需的老人,但老人及子女,不要办那些見不着光的事,让生活不再冷漠。




按古人说道,“见死不救四两罪”,82岁的老人晕倒在地,其便你不扶,你可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可是你没有做。

可他儿们告你,冷眼旁观罪,不是没有道理。

只于罪不罪暂时不说,但是你会遭到舆论的遣责。这一点无用置疑。




#原创#

刑法中

没有冷眼旁观罪

老人女儿要告

由她去

她愿折腾

谁也挡不住

然而法院不是她家开的

必然依法判定

结果自然不会随其愿

万幸的是

幸好你没扶她家老人

否则被她赖上了

一口咬定

由于你搀扶不得法

才至使老人不幸身亡

随即哭天抢地

强索巨款

弄得你头晕脑胀

不得太平

该老人的恶女

恰似社会毒瘤

严重恶化社会风气

理应受到谴责

由此提醒世人

在帮助老人时

可以做好现场录像

既助人为乐

又自我保护

故,两全其美

#五爱教育##凌远长著#




一般情况下,你无需负责。没有法定救助义务,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义务分为几类,简单说一下:

法定义务。法律规定你在某情况下必须做某事,你没有做,那就违法了法定义务。法律有规定你必须扶老人吗?没有,那么你就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职业或业务义务。医生有救助人的义务,但是,医生的义务是怎样产生的?是患者与医院形成了医疗合同以后才产生的。如果医生不在工作岗位上,他也没有对于患者的法定救助义务。

只不过,如果你是警察,你就有职业义务,这时候见死不救是不行的。

合同引起作为义务。作为,包括一切规范意义上的合同引发的义务。比如你是开出租车的,乘客在你车上发病,你是有义务把乘客送到医院的。老人在路上晕倒了,与你无关,你就没有法定救助义务。

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是你把老人弄晕的吗?既然不是你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你也没有法定救助义务。

见到老人晕倒管不管,这叫道德义务。

这里看的是,你的不作为,对于老人是否构成加害。

道德义务谈不到加害。你没有法定救助义务,即使不作为,也不能构成加害行为。

这个时候,冷眼旁观就是无责任的。

现在很多人,一出点什么事就总想着讹天讹地讹空气屙地心引力,人心变坏了。他们再骚扰你,你就报警。

说过多次,人生在世两件事,第一是尽量别给其他人添麻烦,第二是别惯其他人的臭毛病。他们若再找你,你就报警告他们骚扰。




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罪。如果你根本就没有挨近碰到老人,那就随他去,不必理会。
我来举个例子,多年前在农村种水田,由于水资源缺少,我是晚上去放水的,有一次我晚上去放水看到好像着火了,当我回来时确实是,我就赶紧叫醒了那家人,但是他们有人的话里话外还在怀疑我,没办法做好事有时候也是会被人误会的。我们也需要理解对方。
其实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选择合适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虽然我们偶尔会听到一些碰瓷儿的人,但是世上还是好人多。
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那我首先要打个120,再打个110,说明一下情况。然后再拿着手机拍照的同时把老人扶起,最好旁边也有路人作证。没办法,因为咱家没有矿。如果实在没有能力把老人扶起,那至少要帮他打一个120或110,因为这是道德问题,是素质问题,良心要我们这样做。如果明显看出来是碰瓷的,那还是躲远一点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哈哈。




82岁老人晕倒,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扶的,因为扶老人风险大,中国有多少人扶摔倒老人受到讹诈,在你不认识这老人,不了解这老大的德性情况下千万不可自己亲手去扶,但可打110让警察去扶,这样既没有风险又为老人做了一件善事,因为让警察扶老人,如果此老人德性不好也不敢讹诈警察,因为警察是有身份的,他们是代表国家,政府的工作人员,老人如果讹诈扶自己的人民警察将会受到惩罚,因为警察扶摔倒老人是会保留和取得证据的,至于这老儿女告你冷眼旁观犯罪是不成立的,法律法规没有这条罪,最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谴责你的人敢保证你扶摔倒老人后不会被讹诈吗?不会自找麻烦吗?如果说你没报110倒还有些道理,所以我建议虽然不亲自扶摔倒的老人,但可报110让警察来扶,这样也许能够为老人捡到一条命,这样我们也算有良心有道德的人了。




现在好人难当,清者自清。





这个你不必担心,首先你没有犯罪,在刑法上也没有冷眼旁观犯罪这个罪名,不要自己吓自己。

一是老人扶与不扶,决定权在于你自己,你不扶,你可能考虑的是后面的不必要的麻烦还缠上自己,毕竟有一些扶人被讹的案例拜在那里,认为自己家里的矿不够多,所以不扶还惹不上麻烦,你这是明哲保身的做法,没有人去指责你。



二是你不扶老人,没有人敢定你的罪,而且你也没有犯罪,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罪名都是要讲证据,没有任何证据的职责和诬告是定不了罪的。

三是你没有扶老人或者打120求救,造成老人不治而亡,作为你的内心来讲应该是要感到内疚的,你不是专业人士,你可以不扶,但是遇见这样的事,打个120的急救电话是你的举手之劳,如果你连这个都不做,是有点见死不救的感觉,应该感到内疚,也应该接受别人的批评,也诚恳的表示对老人家属的歉意。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冷眼旁观   老人   见死不救   助人为乐   德性   罪名   家属   他家   内疚   儿女   良心   证据   义务   内心   道德   警察   社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