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我正在办理退休手续,也有部分档案丢失的情况,说说我的办理过程不知能不能帮到你。

我是8月到退休年龄,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前就通知我了,因为我想办理退休不是应该单位负责办吗?我也就没急,坚持上班到最后一天,单位负责办理退休的同事电话通知我,我有一段时间档案缺失,必须自己找回来,不然工龄会短,退休工资会少,我这才急了。

因为我96年在一个公司上班是临时工,当时买养老保险,公司是把我们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我们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07年后我辞职进了现在的公司,养老保险还是续上了,但没有将以前的档案提交给现在的公司,就这样,今年退休,再去找档案,已经找不到了,后来去社保中心咨询了,说按要求是必须提供原始档案,没有就必须补档案,但一个临时工,以前的单位谁还会给你补档案,后来说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根据明细上的缴费时间算工龄,如果没有异议就可以,虽然我上班时间确实比买保险的时间早点,但为了能顺利办理退休,只能按缴费年限算工龄了,我觉得能这样已经是很人性化了,要不然我去哪补档案去。这就是我的退休之旅,希望你也能顺利办理你的退休手续。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我非常同情您的遭遇。早在多年以前,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与您略有不同的是:我经办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在他离开第一家公司时,由于缺乏档案意识,没有及时转递,后因他的第一家公司改制重组,他的档案被他的第一家公司弄丢了,直至在我公司即将要办理退休时,才想起来如何补办档案。当时也是费尽了周折,好在最后在我的帮助下,员工得以顺利退休。因为不同省(市)的人社部门对档案丢失补建工作要求会略有不同,今天重点结合辽宁省沈阳市对档案丢失补建情况以及如何办理档案丢失人员的退休事宜做经验分享,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一、问题分析

从您的问题中,可以提炼出3个关键点:一是单位把档案弄丢,二是已到退休年龄,三是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接下来,咱们逐一进行分析。

1.单位把档案弄丢了。一般情况下,应秉承“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因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事故、灾害、破产、转制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致使职工无法办理就业、退休、社会保险、子女参军等有关事宜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

2.已到退休年龄。一般来讲,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此,应确定您是否符合上述年龄条件。

3.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一般情况下,人社部门不会无理由拒绝一个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不给其办理退休。我猜想,如果一定要说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1)主要是由于您的档案丢失,导致人社部门无法对您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甚至退休年龄等情况进行有效认定。

(2)人社部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以免造成工龄认定少了,给员工造成损失;

(3)在一定层面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审批也是为了免责,没有人事档案,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很难进行认定和判断,缺乏证据支撑。

因此,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对于人社部门不办理退休也就可以被理解了。



小结:

1.用人单位弄丢档案,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

2.退休办理时要规避一个误区,不是所有符合退休年龄的都可以办理退休,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或者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此年限为沈阳市要求,全国各地会有一些差异)。

(3)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只有符合退休条件,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您所在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时,且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一致,方可办理退休。


二、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办理退休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注意:凡属档案丢失补办的,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第二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办档案,个人积极配合补办工作;

1.在补办时要尽量将职工档案补齐,或者将要件补全。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若因客观原因,档案要件实在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第三步:用人单位携带补办完的档案,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总结

1.档案丢失并不可怕,放松心态,您可参照我提供的步骤,找用人单位协助重新对人事档案丢失补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即可。这期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过程也会比较麻烦,但也不至于退不了休。祝您能顺利退休!

2.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树立档案意识,提高对档案的重视程度。早发现,早补救,不要等到退休时再想着补办。也希望工作一辈子的人,都能顺利退休!


1.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千万别忘记收藏哦。感兴趣的小伙伴也可在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说出您的观点。

2.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问答,感谢您的阅读。我是人事通,您身边的人事小助手。关注我的头条号“人事通”,更多精彩等你发现!




这样的事,平时经常会遇到,大多是单位半死不活的下岗职工。你没有档案,人社局凭什么批准你退休呢?这肯定不能怨人社局,但已经把档案丢了,怨单位也没用了。摊上这事了,还得自己来想办法。我有几点粗浅的建议,供你参考。

一是要及时完善档案资料

不要说单位丢了你的档案了,你就觉得这应该由单位来负责解决,记得靠别人不如靠自己,能把档案都能丢了的单位,还有什么值得可依靠呢?

还是自己回想回想过去,看自己手里有没有有价值的旧资料,比如:劳动手册、证书、记念照、奖状奖品、工资条等等。如有,要多搜集。

同时要尽快到单位财务及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档案馆查找白己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统计报表、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这个也要多搜集。

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新的档案资料。

二是要及时提交人社部门认定

把自己认为已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及时提交给人社行政部门,人社行政部门通过审核资料,查阅过去的人事劳动旧底册,对你的身份进行认定。识定结果,一般地方,都会以文件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

三是要及时核对缴费信息。

在完善档案并认定的过程中要及时核对缴费信息,看看你实际缴纳情况和系统记录情况是否一致,看是否还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如有,要根据人社局认定文件及时补缴。

四是要及时提出办理退休申请。

如果是企业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如果是改为灵活就业缴费的话,要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

以上几点,希望你能把握好。




职工工作了一辈子,档案没有经历个人手,却因为单位原因找不到了,确实非常可气。

现在职工办理退休必须要审核职工档案,尤其是审核职工档案内与社保缴费相一致的就业经历档案材料。没有档案,一般是不能办理退休的,除非是自己参加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档案的内容

一般职工档案主要包含十大类,比如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离退休退职等材料等等。

职工档案的重要性

职工退休档案,经历必须完整,跟本人的社保缴费记录完全对应。要不就有利益受损的可能。

最重要的是像我们视同缴费年限的档案材料。个人不需要缴费,仅凭档案记载就可以视同缴费。视同缴费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主要视同缴费年限有这样4类情况:

第一,国有企业原固定工人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上山下乡的知青从上山下乡开始计算连续工龄,因此也是视同缴费。

第二,需要国家安排工作的复退军人当兵入伍时间也视同缴费。不过从2012年开始,国家建立了军人保险制度。之后的兵龄就以实际缴费为准,不再视同缴费了。

第三,原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来失业或者转入企业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视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同样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丢失档案怎么办?

如果我们档案丢失,一般只有补办证明材料或者起诉责任人要求赔偿。

补办档案证明材料

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的印记,一经丢失,无法补办。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其他证明,证明我们的就业经历,办理退休。

现今的就业经历材料一般都录了社保或者就业系统,丢失之后完全可以补办。如果全国打通相应的数据库,甚至纸质就业经历档案材料都可以不用。

如果是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之前档案材料,首先应当找原用人单位留存的职工档案材料,包括会计凭证或招用工登记手续等等。往往用人单位管理职工档案并不规范,很容易将业务档案材料丢失。那么只能以就业部门留存的业务档案为准。如果能查找到原始业务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就可以证明就业经历了。

只有极少数的个人档案或者就业经历材料,会在当地的档案局、档案馆等部门。

起诉维权

如果确实档案丢失无法补办,那么只能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了。但是由于档案材料丢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损失多少,往往又会陷入困境。

总体而言,档案材料对于其他人没有多大用处,凡是接触档案材料的人只要没仇没怨不会给你故意损毁丢失,好好找找会有很大几率能找到的。




现在办理退休的都是60后的职工,大都是80年代参加工作的,都有视同工龄,有些还是特殊工种。在刚参加工作时单位都会建立个人档案,档案里有你参加工作的时间,有转正定级表,工资调资表。退休时社保局会要求提供档案和原始工资表,来确定你参加工作的时间,有多少年视同工龄,是不是特殊工种等,这时档案对办理退休的职工就十分重要了。

提主去办理退休时才知道档案被单位弄丢了,确实是件麻烦事,社保局只有暂缓给你办理退休,会第一时间告知你把档案找回来,那怎么办呢?你先到单位档案室尽量查找,有些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难免有同名同姓的人,会把你的档案错放在别人的档案袋里。实在找不到,可以先找到以前的工资表,各种福利发放的领取单,你工作时的报表等原始资料,由单位从新建档,再由单位主管部门到社保局协商,出具有较证明,证明补档的真实性。然后和你找的资料一并交给社保局审核,至于社保局采不采纳,就不好说了。如果不被社保局认可,就自认倒霉吧。




〔职说社保〕观点: 人事档案只是办理退休的辅助资料,而非必要资料。所以,人社局应该不是因为没有档案而不给你办理退休,而是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才领不到养老金。

何为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同时满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在退休年龄当月,向社保局审批科申请退休,办理完成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直到终生,无时间限制。

人事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如果人事档案丢失,导致视同工龄年限(普通企业1992年的连续工龄时间,国企单位一般为1996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14年之前)无法认定,从而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低于办理退休的最低15年的年限要求。

如果档案丢失,首先,去第一家公司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查询,看能不能找到自己【最原始的招工表原件】;

其次,如果可以找到,则去最后一家有档案存档费公司或者人才查询看有没有【原始档案的复印件】(比较重要的是转正定级表、调资表等),如果有的话,可以让其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并持档案原件去社保局提交审批;

最后,社保局不认可后补的档案或者未找到档案资料,就只能尝试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责令公司出具相关证据和说明,再由法院将资料认证后传递给社保局,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不足15年,如何才能领取养老金?

如果所有的努力都尝试了,依然没有办法让社保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而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又不足15年,可采用这3种方式领取养老金:

1.让原公司协助补缴社保;

如果档案材料无法找到,或者找到社保局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跟公司协商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如果可以补缴的话,只要养老保险累计超过15年,法定退休年龄时,也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到养老金的。

2.让原公司协助延期缴费;

如果既找不到档案原件或者社保局无法认定,而且原公司无法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就只能在退休当月申请延期缴费,等到养老保险凑够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也是可以领到养老金的,只不过领取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了。

3.转户籍所在地缴纳城乡居民社保;

如果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低于5年,补缴时间长或者补缴比较麻烦的话,可以选择转户籍所在地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把之前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年限合并过来,还是不够15年,在当地有一次性补缴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补缴够15年,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写在最后的总结:

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有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即使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年限,多领养老金。

如果档案丢失,一定要保持理性,参考以上解决办法,寻找到最佳的方案,尽早享受社保养老金待遇,之后就要保持身体健康,多赚养老金。

欢迎【关注懂社保、懂退休、懂职场的〔职说社保〕】,一起学习更多职场和社保实操知识。更多【分享】,更多【收获】!




单位把个人档案丟了,人社部门不能办退休了,讲的头头是道,有理有据。按说人社部门按政策办事沒错。可是,单位把档案丢了,让个人负责,也不尽情理。档案又不是在个人手里,凭什么这个责任由个人承担。凭什么让个人补办各种材料,当初建档时也不是个人说了算呀!现在,档案沒了,个人有保管义务吗?个人有责任吗?肯定没有呀!所以,档案丢了,办不了退休,不应该由个人承担!所以,应该找到由原来一起入职的领导和同事证明即可办理退休!不要让干了一辈子了人,晚年享受不到退休待遇!




作为已到退休年龄的人来说,不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确实是一件很闹心的事情。虽然如此,但还得积极想办法解决,比如说,找丢失档案的单位补办,或者找其它资料做证明等。毕竟退休是人生大事,懈怠不得。



那么,没有档案,人社部门不给办理,原因是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人社部门不给办理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原因:

一是,档案丢失,无法认定真实地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退休年龄等;

二是,档案丢失,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三是,档案丢失,对于一些有特殊情况的人,比如说知青,无法认定其上山下乡的真实时间,比如说,参过军的人,无法认定当兵的年限等。因为这些时间,只要有档案记载,是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四是,在无档案的情况下,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人社局办事人员也不能为了省事,而直接给你办退休,如果那样,受损害的是当事人自己。不是经常有人说,自己的退休工资怎么少那么多,或许就是办退休手续时,因为部分档案缺失或无档案,为了省事,很快就办了所造成的后果。

五是,人社局办事人员也是为了规避责任,不可能违反原则或规定,在资料不全或缺失的情况下给人家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为什么要档案?

除了一直以灵活就业身份或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且之前或中途没有其它特殊的情况者,办理退休时就不需要档案。除此之外的情况都要档案。包括:先以单位职工参保,中途又个人身份缴费,再后来又单位参保这种个人身份与单位职工身份混合参保的情况,都要人事档案。

对于一些工作经历丰富的人来说,或许你的档案里面存在一些加分项,可以帮你多核算一些退休工资,这是完全可能的。

我有个认识的人,他父亲是一个工程师,开始档案里少了这份资料,后来补上了,结果算下来多了几百元。另外也有一个朋友,他认识的一个人,因为办退休时,档案不全,他本人又不懂怎么补,找谁补,身体又不方便,儿女全在外面上班,老人实在没办法,为了省事,直接叫办退休的人按照现有档案核算就是了,结果比相同情况的人少了六七百多元。可见档案的重要性。



另外一个原因,如果退休工资一旦算好了,交上面审批并开始发放了,要想后面来补材料重新核算养老金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有确凿证据证明确实算错了!那样也许是可以的,但很是麻烦,要找很多证明材料和领导签字同意才行。有些时候,办事人员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重新办理核算等。这条路奉劝大家不要去尝试,太难了。

档案不全或丢失应该怎么办呢?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秉承“谁丢失,谁补办”的原则,如果是原单位丢失的就要原单位负责补办,如果是中途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弄丢的,那么由主管部门负责补办。

理论上如此,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困难重重。比如说,有些单位 早已不复存在,已经破产倒闭了;有的是在移交过程中弄丢的,找上下游 单位都踢皮球,还有些大学生档案,学生毕业后学校以前是通过邮寄回当地人才管理中心的,但当地人事管理中心说没有收到;如此种种情况,会让办理退休的人心情烦透顶。

总之,再有多大的困难,为了自己晚年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都要想办法去处理。下面给大家分享几种因档案丢失常见的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

1.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记录;

2.找档案丢失单位或部门补办;如果不补办,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人事档案丢失,但原单位能提供原来的工资表(包括工资审批表、发放表、定级表、调级表等),那么其他资料单位可以出证明。

4.查找户口薄上是否能找到与单位相关的信息;

5.查找自己保管的一些原来的证件,比如操作证、职称证、独生子女证等,也可以查找一些原来与工作相关的放在家里的历史资料等。



如果有档案,但是档案记载不清,那么需要用到下列材料作为证明

一是,工资资料,包括包括工资审批表、发放表、定级表、调级表等;

二是,考勤资料,包括原始考勤表,考勤卡片等;

三是,证件资料,包括操作证,职称证,等级证等。

四是,人事任免资料,包括人事任免通知,人事调动通知等。

总之,如果在办理退休时,档案丢了也不要着急忙慌的,办退是要办的,也能办的,按照文章中提供的方法去偿试,相信自己,积极勇敢的人,办法总比困难多!国家也不会为难老百姓。现在是为民服务的时代,是和谐的社会。



我是兰强君玲,交流职场经验,分享职场干货,分享社保医保知识,欢迎关注,点赞,分享与转发,谢谢!




人事档案丢失情况的发生大都是职工在调动时,审批资料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真的丢失的确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许多职工曾经因此而伤透脑筋,假如没有找到又无法提供其它有效证据证明你原曾是国家职工,那么就意味着不能认定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的所有视同缴费年限而失去过渡养老金。这对个人来说将是非常大的损失。你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想办法,不要等到临近退休时再慌忙查找。

1,通过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到你当地劳动局查找你的招工审批表,该表是人事档案的核心资料。

2,原单位寻找你的转正定级表,单位上附有你姓名的工资花明册,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等财务凭证或你出勤和工作记录。

3,有了这些原件资料,你可到社保的专门机构去做工龄认定,今后凭认定资料办理退休。

4,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证明或无原件对照的复印件均不能做为有效证据。

万一什么都找不到,那你参加工作时间只能从参保后开始实际缴费具体日期算起,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你也可能因为失去视同缴费年限造成医保工龄不足而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因此,不可掉以轻心,万不得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就是用人单位,如单位破产关闭,可起诉原单位主管部门。法院在判决之前会进行法庭调查,判决结果社保部门是可以作为认定依据的。有很多失档职工都是通过诉讼程序最后解决问题的。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单位把我档案弄丢了,现在我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首先这个个人档案并不是,绝对要提供给人社部门去办理退休的,如果说你个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脱档办理退休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如果你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你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并且有相应的工作年限,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就必须要通过你的个人档案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如果你无法提供你的个人档案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你的10种缴费年限就不能够被正常的认定,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你们当地的人事部门不给你,主动办理退休的一个原因。

因为是企业单位搞掉你的人事档案的,所以说就应当由企业单位来给你寻找,看看究竟是哪方面出现了问题,造成你个人档案的一个优势,或者说你的个人档案是不是自己已经从单位迁出托管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这些该查询的地方你一定都要查询到,如果最终实在是找不到个人档案,那么你就以无档案来办理退休,按照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来办理退休,其实也是完全可以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6

标签:部门   单位   档案   工龄   养老金   养老保险   年限   社保   人事档案   职工   情况   材料   社会   工作   资料   公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