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人员的养老金怎么计算?


谢邀!

答案是:要视开除公职人员的不同工作单位、不同实际缴费年限而定。

一、国企单位具有公职身份员工

国企具有公职身份员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清零,能否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除外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主要视其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

(视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的重要作用见附表)

国企社保制度改革时间较早,一般为1992年。

(一)缴费满15年的

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二)缴费不满15年的

社保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须继续缴费满15年,方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二、事业单位具有公职身份员工

主要是指公立事业单位具有公职身份员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清零。

公立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时间为2014年10月,但多数已经于社保制度改革试点时,既1996年参加社保。

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除外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分为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与否两种情形。

(一)缴费不足15年的

如是在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试点时的1996年未参加社保的,而是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时的2014年10月,也就是事业单位全员参保时才参加社保的,因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实际缴费年限仅7年,根本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二)缴费满15年的

于社保制度改革试点时的1996年或以后参加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三、机关单位公职人员

机关单位公职人员,既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按照相关规定,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清零。

(一)一般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予以开除公职处分的,虽然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一般情形下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主要是因为: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参加社保时间较晚,于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时才参加社保,实际缴费年限仅7年,根本不足15年,而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因开除公职而丧失,必需继续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术,领取养老金。

(二)特殊情形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形,就是从企事业单位调入的人员,因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保时间较早,拥有原企事业单位实际缴费年限调入机关单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附: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只要你买社保够15年及以上)按无业人员退休养老人员方式方法计算。如果是入刑坐牢的及没有搞清情况的就没有。在职人员退休和无业人员退休养老金起码少三分之二。




一:机关、事业单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4年以前的工龄、社保关系,全部回零、做废;

二:2014年10月以后,个人社保账户的交费、资金、交费年限,继续有效;统筹部分的交费、资金,全部回零;

三:被开除的机关、事业的公职人员,其养老保险交费滿15年、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并计算养老金;

四:企业,部分改制的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罪轻、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所在企业(单位’可酌情、:

①:保留其原有工龄(交费年限);

②:可享受一般职工、或普通工作人员的社保待遇;

③:罪大、态度顽劣、死不悔改的人员,其待遇、与机关事业被开除的公职人员相同;

五:厅局以上、被开除公职人员的处理及待遇,由专门的司法、监查、纪委的规定条款处置;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养老金   公职人员   公职   养老保险   年限   社保   事业单位   手续   清零   公务员   身份   机关   单位   人员   社会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