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后,死刑犯是不是就不可以和任何人见面了?

不是。

立即执行死刑,不是上一秒在法院里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下一秒就直接把犯罪人带到刑场进行行刑了。

说简单明了就是:

被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后,7日内进行执行。

也就是说犯罪人在这几天内,是可以在与家属见一面的,一起吃一顿饭。毕竟,“人之将死,网开一面”。

为什么要选择在七天内执行死刑。

“七上八下”这个成语听过了吧。“七死八活”,“七日来复”这些成语也听过了吧。

个人感觉:

当庭宣判死刑了,这名犯罪人其实就已经“死”了。

为什么要七天内执行死刑,这和一些“迷信”方面是没有关系的。

都听说过人死后的“头七”吧。

要是一个人在七天前就已经“死”了,这七天内此人就是“半人半鬼”,也属于“半魂半魄”。

当第七天内进行死期,此就没有“头七”这么一说了。




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后,法院会通知家属会见死刑犯一面,但不会告诉家属哪一日执行,家长接到通知后,会带来好的食品送上亲人最后一程。

其实判决执行死刑后,在7日内执行,家属也略知一二,亲人的悲痛有难言之隐,失去亲人的感受常人难以想象,骨肉分离何尝不是切身体会。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当下,远离犯罪,不要参与违法犯罪行为,不要涉足黄赌毒,不要奸淫掳掠,积极向上,为社会多做有些意义的事,成为一个良好的市民。

一失足成千古恨,既然犯下滔天大罪,法律必将严惩,以儆效尤。




当一名犯人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过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不但有着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也是极其严格而复杂的。

由于工作方面的关系,早在八,九十年代我曾近距离的接触过数十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下面我就详细的把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一系列的相关流程介绍给读者:当一名死刑犯人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不是被立即执行,因为在这期间他们还享有一种权利“上诉”。大多被判处死刑的犯人都会选择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因为这是他们求得生还的唯一希望。

身为一名死刑犯人自被抓捕归案的第一时间即被戴上戒具“脚镣”以防止其脱逃,然后押入看守所与普通犯罪嫌疑人共同羁押并进行统一管理。至于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会被单独关押之说(单间儿)实属子无需有。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那些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因恐惧死亡而出现如,自杀,自残,自伤,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以此来逃脱法律的严惩。看守所在押人员 所居住的条件与环境也是严格受限的。早在八九十年代的东北某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均为木板通铺共分为两排,每个监号的在押人员基本控制在十五名左右。大多重刑犯人(死刑犯)均被安排在其他犯罪嫌疑人中间的位置,如若发现其有任何异常举动住在他旁边的犯罪嫌疑人可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同时报告给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前来进行处置。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被决定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他本人的。所以说,有关于死刑犯被执行的前夜有如何的特殊待遇也就无从说起。

每当早晨看守所的院内聚集了各种车辆如,法院的,公安局的,检察院的,武警的,120救护车等等……,那么也就预示着有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将被执行死刑。在被执行人(死刑)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惯例在监号那被带上手铐,但当他迈出监门的那一刻则由两名武警战士分左右将其进行控制。接下来有法院的工作人员为被执行人(死刑)宣读上级法院的终审裁定。经上级法院认定审核,该犯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上诉,验明正身,依法决定执行“死刑”并立即交付执行(立即执行)。接下来的流程首先有法警为被执行人解除手铐改为“法绳”所替代,然后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解除所佩戴的脚镣。接下来就是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并可留有遗书,同时也可以享有一顿最后餐饭的权利。所以说我的回答是,当一名死刑犯人自逮捕之日起至执行死刑之前是不允许与任何人见面的(律师除外)。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案例警钟时刻敲响。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只有去学法,守法,懂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当然不是,法院一审宣判死刑以后,如果罪犯上诉,还有二审,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近亲属探视,二审宣判死刑后,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下来之后,一般来说是七日内执行死刑。一般来说,临刑前是要安排亲属见面的。

可以想象,等待死亡是一件非常令人恐惧的事,那个时候,任何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都有可能被当做救命稻草。

曾经一个贩毒分子,在等待最高法复核的那段时间里,仍然不死心,他仍然会问当看守的我的朋友:我的那个行为算不算立功?我的朋友想告诉他:如果你早几天交代,应该算吧,可惜人都抓到了,你才说。

但他没有那样说,只是安慰他: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那个罪犯摇摇头,说:我知道你是安慰我,可我还是想问,问问就能睡个好觉。其实,我估计,他也明白一个普通的看守能知道什么呢,就像他说的,他就是想问问,要不,就是无所事事的等死,猜测一下,给自己找个事做吧。

有一天,看守所突然通知罪犯,你爸来了,罪犯明白了,这是最后的时刻要来到了,他问:我妈呢?没有人言语,只把他带到会见室见家人,他的父亲,叔叔,流着泪,言语不清的说着什么,大家都没有听清。这是从外地赶过来的老人,方言很重,再加上激动,说什么根本听不清,罪犯给老人瞌头,最后,还是问:我妈呢?

是啊,他妈呢?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妈妈生的,很多年前,妈妈生下他时,怎么也不会想到,哇哇大哭的宝贝,将来会是罪犯,会因为罪恶而离开这个世界,母亲的痛,谁能懂得,要知道他这样,就不带他来这世上了。

老父亲语无伦次的说着话,我想,那里有他母亲的消息。




可以见面,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前,罪犯要求会见其近亲属或者近亲属要求会见罪犯,是罪犯及其亲属的权利,这种权利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不容剥夺。




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是7日后执行。在这7日中,国家出于人性考虑,会让死刑犯和家人见面,也可以一起用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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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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