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率下降,客户要求企业降价,会计人如何处理?

假如增值税税率下降1%,客户要求商品售价也降价1%,这是不合理的,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通常的销售价格是价税合计金额,增值税税率是16%,价格是100,税额是16,那么总体销售价格就是116元,增值税是流转税,是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来的,如果增值税由16%降为13%,拿1万元商品,假定毛利率为10%来举例吧,进项税是1440元,销项税是1600元,增值税为160元,如果税率降为13%,进项税是1170,销项税额是1300,增值税为130元。增值税率降低3个点,增值税下降30元,占1万元销售额的千分之三,而不是销售总额减3%,因此会计人员可以把这个思路传达给业务人员,在销售时要给客户解释清楚,不要因此误解而带来销售利润的损失!




在增值税税率下降后,很多朋友都在讨论类似的问题:税率下降,到底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利润

增值税是价外税,理论上看似乎不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只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

但是, 在实际业务中,因为增值税上家交税下家抵扣的特征,税率的降低会让公司重新调整产品定价。

会计人员要做的是,基于新的税率和新的售价,重新测算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

基于16%和13%的税率,以贸易业务为例,简单做了个计算。

从中可以看出,当税率下降后,公司的利润会增加,但考虑到采购供应商材料的成本也会增加,增加的利润小于减少的税额。

但是, 如果客户要求降价,若公司还以原来的16%税率时的收入定价,因为采购进项减少,公司实际利润反而会变少。除非,你同时能要求供应商也降价。


所以,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势必会引起供应链条的重新定价,在供应链关系中强势的一方,大概能拿到更多的收益,而弱势的一方,很可能利润空间再次被挤压。

最近也有消息,国外进口的产品,包括宝马,是率先开始降价了。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对国内企业,可能也是新一轮压力哦。




由于税收普降而产生的各种客户要求,一般是销售人员来处理。当然,如果在销售需要财务人员提供专业建议的时候,会计人员可以提供相应的分析和建议。

税收红利如何体现,要看每项业务所涉及到的计价方式、供应链中供需方的关系以及各方所处的地位和议价能力。

以下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1. 不同定价方式下的减税影响:

(1) 以含税价格交易:

如果之前合同是按照含税价格交易,最终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由于税率降低,企业所交的销项税减少,相应的,采购的交易价格不变,抵扣的进项税也减少。

此种情况企业的客户没有享受到降税带来的好处,节税的效应体现在上游的生产商和企业本身。

(2) 以不含税价格交易:

如果之前合同是按照不含税价格来交易,最终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由于税率降低,销售价格下降,企业所交的销项税减少,同时,采购的交易价格下降,进项税也减少。企业的利润没有变化,但有现金流的好处。

此种情况终端消费者也享受到了税率下降带来的好处,节税效应也体现在了终端的客户。

2. 企业应对降价要求的处理。

(1) 首先考虑企业自身是处于供应链中的哪个环节,有没有议价的能力。税收的优惠需要按照既定的关系进行一次重新分配。

(2) 注意计价方式的选择,企业一定要将定价和计价方式结合起来考虑。要充分保证企业的利润。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财务人员,从专业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4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率由16%降至13%,客户要求降价,那么会计人员如何从专业角度告诉业务人员跟客户来谈这个问题。

拒绝客户二个不合理的降价要求:

一、按原含税价降3%,

二、不含税价降3%。

那么如何降才是合理的呢?

正解:明确的告诉客户政策是降税不是降价,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只是将税率按政策降至13%。所以与客户签定购销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尽量签不含税价格,然后注明税率是多少,含税价是多少。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以上的观点。

比如公司材料成本是1000万元(不含税价),销售收入是1200万元(不含税价),我们来计算一下降税前跟降税后对企业的影响。

降税前应交增值税=1200*16%-1000*16%=32万,附加税=32*12%=3.84万,

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200*13%-1000*13%=26万,附加税=26*12%=3.12万,

降税后企业综合省税=32+3.84-26-3.12=6.72万。

如果是按客户要求按原含税价降3%,情况又如何呢?

降税前应交增值税=1200*16%-1000*16%=32万,附加税=32*12%=3.84万,

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200*1.16)*97%/1.13*13%-1000*13%=25.34万,附加税=25.34*12%=3.04万,

综合省税=32+3.84-25.34-3.04=7.46万

企业利润降低=1200-(1200*1.16)*97%/1.13=5.1万,

实际只增加利润=7.46-5.1=2.36万。

如果客户要求按不含税价降3%就更加不靠谱,客户这是在耍流氓,这里就不再计算了。

通过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也看明白了,会计该怎么处理,业务该如何跟客户谈降价的问题。

关注:冷墨默,个人企业财税顾问。




如果之前是以含税价格报价的,增值税率降低后收入会增加,对客户而言同样的支出却少抵扣了进项,要求降价是合理的。如果之前也是不含税报价,那税率降低对利润没有影响,可以不接受客户要求的降价。税率调整是为整个链条上的企业减负,为的是促进整体经济。




这个问题会让有些会计不知所措,他们认为:合同上的结算价格是“未税价”,税率下降和结算价格又没关系,凭什么降价?

1.有些会计为什么会拒绝降价?

案例1:A公司销售奶茶原料给B公司,数量是1000公斤,未税价是10元/公斤,原来税率是16%,后来降到13%,前后报价及差异如下:


分析:会计认为,未税金额是销售合同上“白纸黑字”规定好的,又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是税额部分而已,但税率是国家规定的,税率降和我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降价是绝对不可以的。

小结:这种解释是从税法层面来说,一点毛病没有。但是,在很多私企里,价格谈判并不是这样规规矩矩操作的。

2.不规矩的企业是如何给客户报价的?

案例2:A公司销售奶茶原料给B公司,数量是1000公斤,A公司刚开始报价10.6元/公斤,未税金额是10600元,税额是1696元,那么B公司说了,这样吧,税额1696太多,你帮我分摊40%,大概是696元。A公司想了想,说可以,于是就把未税单价给降到了10元,这样子,含税金额正好差了696。


分析:A公司把表面上降了价,但是这样一来,就相当于他少收了696元,那么A公司也是要赚钱的,现金流少了696,他肯定会想方设法把漏洞给补上。如何补?就是通过一些非常规手段去弥补这些漏洞。比如说,操作一下,增值税少交点。

小结:不规矩的公司,表面上是给客户降了价,但实际上是拿税去弥补亏损的,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3.税率下降,为什么企业要求降价?

前几年增值税税率从16%降到13%的时候,很多客户要求供应商降价,这是为什么?我们看一下具体案例。

案例3:A公司销售奶茶原料给B公司,数量是1000公斤,税率下降前后差异如下。


分析:客户认为,税率由16%降到13%,税额少了300元。按照原来谈判的规矩,A公司应该负担40%的税额,即640元,但是现在税率降到13%,A公司才负担了300元的税额,还有340元,应该给我降价才对。

小结:很多私企都是这样和客户谈判的,不考虑是否违法,从原来的算法看,客户也没错。但是,这样一来,供应商的税收负担一点都没减轻,全被大客户给压榨走了。

因此,增值税率下降,客户要求企业降价,会计人应该给老板分析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建议老板,要严格遵守法律,免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头来得不偿失。偷税可耻,纳税光荣。




生意就是博弈,就是谈判。税收上有一个术语,叫税收弹性,是说税收可以通过价格变动来转移。现在下调增值税税率,客户马上反应过来,要求调价,这就是典型的税收弹性的影响。

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一看:

以客户向企业拿货10万元/月、进货9万元计算:

销项税金=10万*16%=16000元;

进项税金=9万*16%=14400元;

增值税=16000-14400=1600元。

减税后的情况是:

销项税金=10万*13%=13000元;

进项税金=9万*13%=11700元;

增值税金=13000-11700=1300元

前后比较,得出减少的增值税=1600-1300=300元。

加上12%的城建及附加,共减少税金336元。相对10万元的价格,仅降低了0.34个百分点。

所以,其实降价的空间不大。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举例中的企业增值能力太弱,只有区区10%左右的增值空间下,增值税税率的下调所能带来的收益十分有限。

但是,市场价格的调整是整体性的,对于增值能力强的企业来说,它完全可以在不造成自身损失的前提下,利用税率调整的机会,体现出价格上的优惠,从而抢占更大的市场。

一叶知秋,可知兴衰,调几个点税也这么让人感慨。这恐怕就是强者恒强,也是弱者的可悲了。




是否降价关键看双方的约定。

一般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遇到增值税率下调是还好处理,关键是房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由于施工周期比较长,遇到增值税率调整,成为双方扯皮的重点之一。

根据规定,在税率调整之前已经完成的交易,在开票时适用原税率,之后开始的交易,适用新税率。

结合上述规定,是否降价,关键要分析具体情况:

1、税率调整之前已经完成的交易不应该降价,应当适用原约定价格。

2、税率调整之前已经开始的交易,尚未完成的部分,双方对税率变化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处理。

3、税率调整之后才签订的新合同,开始的新交易,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为准,不存在降价问题。

4、我们始终建议,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不含税价作为的合同价。这样可以避免因税率调整,引起双方对结算价格的争议,对交易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是否降价取决于甲乙双方的市场地位,谁强势谁说了算。产品供不应求的企业,岂有降价的道理?降价毫无疑问会挤压利润空间。

会计人应当明确两点:第一,发票的适用税率不能随意选择;第二,准确判断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税率下降,并不意味着发票的税率就可以随便选择。

2019年4月1日起,16%的税率下降了13%,确实有不少企业纷纷下调了产品的出厂售价。而有些甲方企业在要求供降价的同时,还要求把发票税率保持在16%。

众所周知,增值税的税率越低,接受发票的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就越少。所以有些企业为了在享受降价的同时又要多抵扣进项税额,鱼和熊掌兼得,就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但是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当明确:发票的税率是不能随意选择的。判断依据就在于该项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发生在降税率之前,当然适用老税率,如果是发生降税率之后,则应当适用新税率。不能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意选择税率。

准确判断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情况下,要判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非常简单。

根据基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如何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哪一天取得货款或者取得了应收票据,哪一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只要把这个点与税改的时间节点做比较,就能够准确判断应当适用新税率还是老税率。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

如果某些合同持续时间很长,横跨了税改的时间节点(2019年4月1日),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就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就可能存在同一笔交易,既有新税率又有老税率的情况。

举例:

某造船厂在2018年5月1日接受一笔2,000万元的造船订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合同约定在2018年5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5月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分4笔平均支付工程款。

因为2019年4月1日之前税率为16%,之后降了13%,而该合同横跨税改时间的节点,所以之前两笔货款应当适用16%税率,后两笔货款应当适用13%的税率。




企业产品的定价,是企业在市场中话语权的表现。增值税税率的下降 ,跟企业商品的定价没有关系,如果有客户因此要求企业降低价格,扛不扛得住主要还是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高低。

假如一件商品售价20元,其中包含了2.3元的增值税,是这么计算出来的:

20/1.13*0.13=2.3元。这是按照税率为13%计算出来的,是已经调整税率后得到的数据。如果按照16%的税率计算,包含的增值税是2.8元,国家下调增值税税率 ,使售价中税的占比降低,从而节约了企业的现金流,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这才是降低税率的关键作用。

如果有企业因为税率降低,要求企业降低价格,实际还是跟企业在市场中的份额和话语权有关系的,或者客户混淆了税和价的概念。

对于企业财务来说,应该按照税率下降的节点,区分业务范围,提前跟客户沟通,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和金额开具发票,有些企业,因为没有提前沟通好,出现后期因为税率调整补开发票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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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税率   附加税   进项   税额   税金   企业   增值税   发票   税收   利润   发生   客户   时间   价格   财经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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