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出生,退休时依哪个?

职工退休是以档案年龄为准。

你和这个年龄差5岁,差距还蛮大的,到底哪一个是真实年龄,只有你知道。既然你问了这个问题,自然有你的原因,肯定在权衡利弊。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时你参加工作时,想的是早点退休,就把年龄弄大了;二是有其他原因,比如招工年龄不到,故意报大年龄。

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情况,招工时没有过多的想法,想早点退休;后来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好,机遇也罢,职位晋升了,就不想那么早就退休了。因为个人的才能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个人收入也还想提升空间。有了这些想法以后,就又把岁数改了回来。

我所在的企业是煤矿,一般来讲,从事井下工作的都是55岁退休,但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把岁数改小了10多岁,到70岁了还办不了退休, 一直还在井下工作,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如果寿命短一点,可能到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享受不了退休生活。

因此,什么事情都不能算得太圆满,考虑太圆满了。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原来的事物发生了变化以后,就不在是那么回事。考虑得太周到,有时真的会害了自己,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我的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岀生,退休时依哪个?

世上具然有这么巧合的事?

我的档案登记是1966年7月份出生(参军时第一份入伍登记表,作为人生档案第一份资料),可是退伍回城落户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登记失误,把我弟弟底册(已上大学)阴错阳差登记的,也是1971年……并办理了第一代“手写身份证”,说实话那时在单位上班,对年龄偏小并不关心;恨不得越小越好,将来迟几年办理退休;于是我就没在意。

自从2000年7月份单位破产倒闭时,以及补办养老保险手续时;我填的表格是按1966年7月份填表,“养老保险手册”也是1966年,那时单位人事调取个人档案,根据“第一份入职登记表”申报材料。

一直到2006年第一代身份证到期,换第二代身份证时;我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出生年月日”的错误;并要求更正过来,当时答复是:很难,必须要打“出具原始出生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向所在地市公安局申报,有分管户籍局长审批;才能更正。”

于是我出具部队的“户籍抟移证明”,证明年龄登记错误的过程;并前往人社局调取个人档案,就是调取个人档案都难;幸好人社局局长也是部队转业的,并且他岳父母就住在我小区,而且大家相互面熟,时常也打招呼……

于是一路绿灯,我把个人档案“第一份入伍登记表”复印后,报人社局局长批复(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局长签字盖人社局章印),证明材料随同申请报告一并报派出所户籍科,转报市公安局审批。

大约一个多月后,派出所电话通知我,随带户口簿和老身份证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最终都圆满完成“档案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统一一致。

如果不尽早更正过来,等到60岁办理退休时,再去扯皮或者找证明材料;一拖就是很长时间,甚至没有确实的材料,充分证明谁对谁错;人社局如果不按“档案袋里出生年月办理,就按身份证年月日办理退休时间……”吃亏的是退休人员,有苦难言啊!谁叫你弄错了?怎么错误的,难道你不知道吗?不错,那个年代“手写笔误”有,但是你也许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后期通过“人脉关系”将年龄改大改小的事,大有人在;关键是你后期要想纠正过来,必须要依法依规,按事实程序申请材料,向公安派出所户籍科申报;在证明材料确凿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恢复原来的“真实的出生年月日”。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到时也只能按“人社局”养老保险退休政策,依法依规办理退休了,究竟是依“个人档案”还是“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只有看运气了,谁也不能打包票肯定“行”……

建议: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一下,会有答复的。祝你好运!





我在人社局工作,正好主办退休审批,明确负责任的告诉您,职工退休国家很早就有法律规定,依职工个人档案第一页出生曰期为准,当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依档案为准,国家人社部有明文规定。




国家退休政策规定,“原则上”以职工档案里最早的登记表填写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不以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对于特殊案例,比如题主所说职工档案年龄和身份证上年龄差5岁的案例。

社保局会组织专业人员对你的职工档案进行甄别。

1、职工档案里最早登记表和其他登记表记载的出生年月日都一致的情况,以职工档案里记载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办理退休;

2、职工档案里最早登记表和最新登记表不一致,而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年月日和职工档案里最新登记表出生年月日一致的情形。社保局需要查验你职工档案中间的重要材料,进行甄别你的大概实际年龄。

3、职工档案里最早登记表和最新登记表一致,但中与间重要材料记载不一致。而身份证年龄与中间重要材料记载年龄一致,需要社保局进行甄别。

4、调取你的兄弟姊妹职工档案里记载的原始各项登记表,进行比对,进行甄别。

结论:

你的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身份证1971年出生,退休时是职工档案最早登记表填写的出生年月日还是不能按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是按社保局对你的职工档案进行甄别后,才会有定论。




在我们办理退休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办理退休的工作经验,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事档案和身份证的年龄不符,怎么办?

人事档案和身份证的年龄不符,在办理退休时经常遇到。有的人是为了参军,把年龄改小了;有的人是为了接父母的班,把年龄改大了;有的人是出生以后,户口登记不及时,导致身份证年龄哎比实际年龄小;有的人混淆了阴历阳历的生日,导致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总之,造成年龄不一致的原因五花八门,看似都很有道理,实则又没有道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二者取其一。

有些是人为造成的,有些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是无论是何原因,人社局的评判标准是一致的。当二者出现年龄不符时,一般以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认定标准!

二、人事档案记载1966年出生,身份证记载1971年出生,按哪个年龄办退休?

根据问题可以推算出:人事档案与出生时间相差5年。一般来说,应按照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办理退休。

1.如果是女工人,应在2016年(50岁)办理退休。

2.如果是女干部,应在2021年(55岁)办理退休。

3.如果是男职工,应2026在年(60岁)办理退休。

人不能一直占便宜,有得就有失。

很多人,年轻时为了早日工作,把档案里的年龄改大了。后来随着职业生涯的发展,晋升到领导岗位,临近退休时,又想把年龄改回来。这种事也不少。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年轻时享受到了"年龄红利",退休时,也应自觉接受带来的后果。

写在最后:

1.当人事档案和身份证的年龄不一致时,一般以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认定标准!

2.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二者取其一。"便宜没有两头占的",要学会知足。

3.如果你的真实年龄就是1966年,建议查找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的人事档案,寻找与你出生时间的相关线索,如果能找到早于你个人的人事档案中关于出生时间的记载,你也可以按照1966年办理退休。

关于退休年龄认定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

我是@人事通,你身边的人事小助手!

欢迎关注。




现在你身份证上是真实的年龄,你当时填档案填错了,退休是以档案为准,不管身份证号年龄,所以填档案要认真填。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由此可知,你应该按1966年出生时间办理退休手续!






正好上周我为这个事情去社保局咨询了的,社保局回答很干脆,退休时依据职工档案年龄!

所以你退休就根据你的职工档案1966年出生日期退休。




升官无望就想到要退休,这是一个时段期间某些领导干部惯用的伎俩,可惜不算不如天算。

如果你不属于那种情况,参加工作时候的各种手续齐全,档案比身份证更有说服力。




职工档案是1966年出生,身份证是1971年出生,退休按哪个出生年份认定?

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明确规定: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这一规定就非常明确的指出了,在身份证和本人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所以这个职工的退休年龄,应该以本人档案为准,而不是以身份证为准。

有人说,身份证和本人档案记载,哪个年龄小,就按哪个算,是错误的,错误的理解了文件精神。国家的文件是严肃的,不是以主观臆断擅自做主,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不允许朝三暮四,随意变动,更不能政策像橡皮条,随意可以伸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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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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