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有生育权,丈夫去世后自己的选择不违法,公婆情感上无法接受,但是法理没问题
不违法,0岁以下的胎儿还不能称作是法律上的人,孕妇有自主权利决定胎儿的去留,别说现在你儿子去世了,就是你儿子没去世,你儿子也不能干涉这个胎儿的去留。
孕妇怀孕需要考虑:孕期、孩子出生以后的一切问题,现在丈夫去世,出于人道主义,做妻子的应该为丈夫留下一丝血脉,但是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自己的生活压力,必须一并考虑进去。
丧偶还带着一个遗腹子,想要在嫁人没那么容易,如果为了孩子不再结婚,自己又是否真的能承受得住这些压力。
这里也能理解公婆的想法,儿子没了,现在孙子也没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人承受了双重打击。从而也可以看出,儿媳和公婆之前儿子在世时的相处并不融洽,如果你们是互相尊敬,和谐的一家人,那么媳妇也不会不商量一下,私自做此决定。
法律肯定是管不着了,好自为之吧!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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