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独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这种做法合法吗?

土地被征用,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独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这种做法合法吗?

农民的承包地被征用,这对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是天大的事情,没有经过多数农民或本人同意,队长或者村长独自作主,无论赔偿标准是否合理,都是不妥的,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被征用,和其他固定资产买卖有很大的区别,土地直接涉及农民的吃饭问题,被征用的土地农民是否同意,赔偿标准农民是否满意,都要争求多数人的意见,不可以几个人说了算,更不能由队长或者村长个人说了算。有些人认为村代表通过了就可以,其实这也是不妥当的,如果村代表事先争求了村民意见,多数人意见统一,这个决定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争求村里农民的意见,多数农民不同意,代表的意见不能代表全体农民的意见,队长或者村长独自作主按照议事原则,就更不能生效。


农村土地被征用,一般都要事先与当地土地部门和当地政府协商,然后发布征地公告,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多数人同意后,才能履行正常的征地程序。这个期间的工作要有真实的记录资料存档,一切弄虚作假行为都是不可以的。


农民征地赔偿款按规定是专款专用的,任何人不能挪用或者占用。队长或者村长要给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必须经过农民本人同意。对于给农民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不能用召开会议表决的方式通过。当然如果统一购买可以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农民肯会赞同。




队长的这一做法不妥,与法无据,法无授权即违法。

有如下观点,欢迎交流互动。


一,现今,土地确权到户,任何人不经法定,合法程序不得私自替农村做主。


村委会是一级法人机构,凡事依法,守法,执法。

二,土地是农民的衣食所靠,政府不论征用,征收或它用,必须有一定的征收,征用等规范。


征收征占,必须给失地农民一合理合法安置或补偿。

三,村干部一人做主,一手遮天,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形下,自做主张,一手包办,其行为无效,不但无效且有违法之嫌。


由上: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公示,阳光透明是村一级法人即村上的主要工作,也是职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典》等基本法规对这些均有界定与操做要求与规矩。


村干部(队长)不守法,代村民行使的民事行为有违法律,法规精神。

因此,村民有权质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申请撤销村干部的不当做法。


国有法家有规,法与规是自然,法人,非法人行为,做事,从政的规则,越规便有违法之嫌。








土地被征用,队长没有告知队员们就独自领取补偿款,又是在没经过队员同意,独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这种做法不但不合法,还严重违法,严重侵犯国家公民应有的知情权和所有权。

如今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土地属国有,而第一使用权是农户,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用农民的土地时,需要农民同意签字后方可征用,如果隐瞒事实真相,强征暴征,骗取和私吞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属于严重违法违纪,严重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

一个小小队长居然在被征用土地时领了补偿款却不让农户知道,这明显是恶意侵吞个人私有财产,犯渎职罪,贪污腐败。

並在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钱款帮队员交了社保,但交社保没错,错在队员不知情,没经队员同意,未取得队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也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腐败行为,这个队长将无法承担这严重违法带来的后果。如果生产队队员联名上告,他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土地被征用,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独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这两种行为都是不合法。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这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每一个队员都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和使用权。所以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是不可以私自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所以队长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已经侵犯了队员的合法权益。队员们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还要还要告知队员被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以及补偿的标准和被征收的农民的安置情况。所以队长不可以没有经过队员同意就独自给队员上报。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要征用当地的土地,可以依法对所征用到的土地的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而且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还是私自买了社保,这完全侵犯了队员的知情权,同时土地被征收队长应该依法给队员土地补偿,并且依法入社保!队长应该合法的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1、土地征用

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国家所有,使用人使用(指出让,不包括租赁,以下同)时需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一定期限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使用,集体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使用人使用时不能直接出让,需要把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才可以出让使用,征用需要给集体土地原使用人一定的补偿,并且如果户均失地超过1/2(含1/2)还需要给失地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集体土地征用程序

集体土地征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对打算征地发布公告,听证,开村民代表大会需2/3通过,对集体土地承包人补偿,如果有建筑物和青苗的一并补偿,对符合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变更手续(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如果是耕地的需要办理增减挂钩或者耕地开垦费手续,变成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人。

综上,你说的情况是不合法的,第一必须征得村民代表大会2/3通过,第二需要办理征地补偿和失地保险(如果符合条件,县、镇村、个人一般按照4:3:3比例承担保险),第三你可以按照以上程序要求国土部门和镇村拿出相关手续,如果不符合程序就表明征地违法。




非常对,很多事情不能商量,老百姓的意见不能当做做事的重点,不信你去商量最后什么也办不了,有一半人不同意,其他人也是叽咕,最后不欢而散,搁浅了,所以很多时候就是这种办事态度,独断专行,关键也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大家说对吗?

我们常说要经过大伙同意才行,这句话绝对有毛病,你什么事也办不了,千万不要商量,自己做主,办完再说,这就是农村的工作方式,切不可征求大家意见,不然全是意见,你直接做了,就是对的。

不是说队长不讲理,关键的不能讲理,老百姓你喂不活,他们根本就不懂感恩,在他们眼里什么都是理所当然,国家发的小麦补贴很多人说三道四,我经常说如果你嫌少,你拒绝领取,告诉村干部送给需要的人吧,你能做到吗?

队长做的没有错啊!直接给队员买社保,没有贪污、这是有数额的,大家都可以去查,关键这种事情不能协商,不信协商一下,看看最终结果,没有一个同意的,大家都是各抒己见,直接买了随便你,很好。

在农村做工作千万别协商,老百姓理解不了,你在伟大,即使一分不占在老百姓眼里村干部没好人,这就是大家的认知,农民没有感恩的心,他们不懂尊重,就想索取,从来不考虑奉献,这就是农民。

就像我们当地,我们这里是库区移民,国家一年每人补助600元,政府直接扣除300元,用于村里建设,搞集体规划,现在道路修的很好,如果都发给农民,在找农民摊钱修路,告诉我行吗?你八辈子不修 ,他们也不会拿一分钱,他们会说修他干什么,这样很好,这就是农民,只能索取,不能奉献,大家说对吗?




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资源,确权到户主名下,按户承包经营。因为农村的发展建设,土地被征用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是涉及到农户名下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必须要以土地承包户户主同意为前提。村里的队长没有经过队员(村民)同意,私自上报还给队员(村民)买了社保,这种做法不仅欠妥,还是不合法的。

为什么说欠妥呢?村委会的重大事项需要进行”一会两票“通过后才可以实施。村里搞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离不开广大村民的支持和配合,涉及到征地赔偿这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还需要征求村民的同意并且村里村民小组开会讨论达成一致。但是很多时候,有的村民只看到眼前自己的利益,没有大局意识,不同意土地被征用,无法进行协商,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全村的经济发展,而且还无法保障村民获取赔偿的权益。作为村组干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独自上报,还给村民买了社保,实质上可能并没有损害村民的利益,只是从方式方法来说欠妥。

为什么说不合法呢?村里的任何大事,村民都有知情权,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土地征用一般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和地表附着物补偿款。我所在的地方,土地补偿费的70%将直接补偿给承包户,另外30%将被用于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而地表附着物补偿款会全部给到承包户。如果队长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独自上报,侵犯了村民的权益,村民有可能对自己被征用土地的赔偿款详细情况一无所知,而队长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就擅自处理了村民名下的土地,虽然是给村民买了社保,但这种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私自处理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侵犯了村民的权益。

因此,我觉得,作为村组干部,处事要合规合法,作为村民要积极支持村里的经济发展,涉及到自己的利益问题不合理的地方,通过正常的途径去反映解决即可。




【庆双与三农同行】土地被征用,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独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这种做法合法吗?──合法,完全合法。详情请看下文。


什么是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就是土地征收,是国家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性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回国家所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

土地被征收以后,国家怎么安置农民?

国家征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对于失地农民,可以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也可以采取购买社保的安置办法。其户口性质也发生了改变,由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

队长(村民小组长)没有经过队员(村民)同意,独自给队员(村民)上报并买了社保,这种做法合法吗?

从题主提问的语气来看,题主根本就不知道土地征收一系列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国家在征收了农民的土地之后,如果采取购买社保的安置办法,村、组干部就要按照上级政府下达购买社保的名额,向上级政府上报本队(本村民小组)购买社保的具体名额及相关材料并购买社保。

题主说村民小组长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就独自为村民上报并买了社保,这完全是误会与错觉。

【欢迎留言,欢迎交流,结缘三农】




打心里来说,我觉得队长的做法没有错。

从法律上来说

队长没有经过队员同意,私自给队员上报并买了社保的行为,侵害了队员的知情权等。

但是,对队员来说,他的实体权益并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从实际上来说

农民的眼光相对短浅,本身并不知道补偿款该怎么用,才能保障自身最大的利益。

在实务中,很多农民在得到征收土地补偿款后,有的漫无目的消费,有的守着补偿款等人民币贬值,有的补偿款被亲戚朋友借去不还,有的更甚至拿钱去赌博!

到最后,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就连补偿款也“挥霍”一空,失去了最后的生存保障。

而队长的做法,看似蛮横不讲法,但却恰恰断绝了队员大多数不恰当的“幻想”,给最后的生存保障把住了关。

另外,既然木已成舟,再问也已无济于事。队长做法不合法,享受的不还是队员?难不成还要倒打一耙?

关注我,学法、说理、唠常识。




谢谢邀请!

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因村民土地被征用,队长沒经过村民同意特意帮村民买了社保,这种做法合法吗!

假如这位队长在我们本地,是一位了不起的队长,为士地被征用的村民办了一件大好事,就是当时有被征用土地者想不通,认为队长这样做太主观了,不合法,剥夺了个人知情权,到最后月月领取养老金时,定为感谢这位队长,没有队长的高明之举,可能会一次参保的机会。

现说说我们本地的情况,仅供题主参考!

1,本地土地征用后为失地农民,开始国家给年满6o周岁的失地农民发放每月2OO多元的生活补助费。

到了2O13年本地出台失地农民可以社保,今后每月像城里人每月有养老金领取。

而且镇,村,组干部召开失地农民大会,宣传买社保的好处,大多数人买了社保,少数人思想保守,不愿意买,一来舍不得己到手的征地款,二来不相是真的那有这么好事月月有养老金领,干部只能做工作又不能强迫也设有那位村组干部当傻子自作主张帮不愿意买的人给他们全买了,结果最后还是有一部人设买社保。

2,结果买了社保的人达到年满6o周岁每月领取600多元养老金,没买社保的人傻了眼,赶紧补交。

虽说补交了,但是每月要少领1O0多元养老金,原来失地农民所买社保是享受职保待遇年年上调,少买一年少上调一年。

3,当年有一位曹姓村民土地被征,来问笔者,能不能买社保,合算吗!

笔者对他说能买,合算,不能错过机会,买了养老就没后顾之忧,买了以后非常感谢我。

4,有一位企退人员其老婆是失地农民,村组到他家做工作,他不信,他说那有这样的好事,国家那来的钱,我内人无需买社保,我的退休金夠二人生活了。

现在与他老婆同年的老牟每月养老金有170O余元,他老婆只有二三百元生活补助费。他又反悔说我们小老百姓那里懂国家政策,既然有这么好事,村组干部为什么不强制我们去社保呢。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12

标签:社保   队长   队员   做法   村组   土地   使用人   知情权   养老金   村里   村民   失地农民   农民   意见   社会   国家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