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收五险一金,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怎么征收?

康乐说: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本质为企业职工,需要缴纳社保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不占用单位编制,是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按照《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纳社保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都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为是行政事业单位,而不缴或少缴五险一金。


需要区分的是,同样是工人,占用工勤编制的机关工人,和临时工不同,有的地方会将工勤编制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最后说一句,本次的机构改革,可能会清退临时工。这并不是说行政事业单位要辞退临时工,某地开始试行转为劳务派遣工,就是临时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行政事业单位,这样一来,以后就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为临时工缴纳社保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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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改税务征收,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和去年的口径不同的是,并非一刀切按期统一转交,而是按目前的社保征收工作,成熟一地,转交一地。税务部门也在加大软硬件对接力度,使新的税务系统软件,能够全面兼容和承担社保费用征收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能够承担新的工作任务,以确保社保征收工作的无缝对接。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和编外临时人员,实行的是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职工执行的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编外临时合同工执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还是双轨制运行。社保费用税务征收后,养老保险制度和原征收标准不变,依然是双轨制。虽然机关事业和企业人员养老“并轨制”已经提了好多年了,也在不同的地方进行了试点,但从目前的政策来讲,实现统一缴纳统一的养老制度,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无论是税务征收,还是社保部门直接征收,对编外临时人员影响不大。

社保费用税务部门征收,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工影响最大的,是管理的规范化。原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临时人员的“五险一金”的缴纳,并不是很正常,不仅标准不同、“五险一金”缴纳的项目内容不同,什么时间起缴,能不能足额缴纳,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地方财政收入困难地区,都有很大的差别。税务征收后,为了规范社保征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要起带头作用。不仅是正式职工的社保费用能够按时足额缴纳,临时工合同工的“五险一金”,也有了保障。新聘用人员的社保费用缴纳成为聘用合同的主要条款,严格执行,原来的编外人中的社保费用补缴,也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对编外人员来讲,是最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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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税务部门开始征收五险一金,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怎么征收?所谓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只要是跟所在的工作单位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应该给自己的员工缴纳五险的待遇,那么这个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要为员工购买的,但是其中的五险是一定要给自己的员工购买的,无论是社保税改之前还是社保税改以后,那么这都是需要无条件的来执行的。

除非用工形式,不是属于这种全日制的用工,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那么非全日制的用工一般指的是每日的工作时间在4个小时以内,每周的工作小时不超过24个小时,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于非全日用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一旦超过这样的时间,那么确实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无论是属于临时工也好还是属于正式工也好,那么签订一个全日制的用工劳动合同,并且为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是所在的工作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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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的临时工都是劳务派遣员工吗?和行政单位有什么关系?这不是行政单位,该考虑的问题。




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另一种是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费,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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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临时工   税务   合同工   编外   劳动合同   劳务   住房公积金   社保   职工   费用   员工   单位   人员   工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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