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房屋的管理并不完善,因此,大量无证房存在。因为房屋无证,在拆迁中面临不补偿或者补偿很低的情况。房屋就是老百姓安居的场所,如果由于拆迁,房子没有补偿,将导致农民居无定所,社会矛盾丛生。农村的房屋无证真的就是违建吗?
一、法律法规健全之前建设的房屋
1、1982年2月13日颁布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在农村村镇和村庄建设并使用至今的房屋。
2、国务院在1984年4月1日颁布制定的《城市规划条例》实施之前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使用的房屋。
3、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在城市范围建设并使用至今的房屋。
二、政府招商引资建立的无证厂房
招商引资时政府给被招商企业一路绿灯,可是几年后出于各种原因就有相关部门来认定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但是将在招商引资背景下按照当时的政策建造的无证房不能被认定为违建,因为先建房后办证是政府给企业的特许,这种特许是具有公信力的,企业的信赖利益应当得到保护。
三、未经调查认定,直接确定房屋为违建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前需要调查取证,其中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如何取证、执法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首先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然后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且应当制作笔录。如果没有两名以上执法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是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
如果根本没有调查认定,直接作出违建处罚是违法的。
违建的认定主体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
违建的拆除流程
城市规划区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乡村规划区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页面更新: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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