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案例聊社保就在社保百科。今天有朋友咨询我,说他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发现这个单位呢没有按规定给他缴纳医疗保险,后来才知道原来单位只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弄得他看病也没法报销医疗费。想知道,如果以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都知道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负有为劳动者购买五种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擅自通过任何形式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这位朋友想要以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可行的。那么在这里也奉劝所有朋友们社会保险是一份保障,如果能力允许还是要多缴长缴,及时缴纳的,别像这位朋友似的,到医院看病花钱的时候才知道医保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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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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