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如何制定?京、苏、浙、辽政策对比分析

文|刘斌(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知本咨询首席国企改革专家)

编辑|亿亿


《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中起到重要“联结器”的作用,广受关注。


进入2020年四季度以来,一些省份相继出台了本省“国有企业党委前置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从政策层面对这个广大国企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清晰解答和详细规定。


可以说,对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起步年,这些政策规定很及时,必须点赞!


下一步的工作,每个国企都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在政策要求基础上,细化完成本企业的《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党委前置清单”)。在实施操作前,大家对一些问题可能需要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为了提供帮助,我们一起讨论讨论近期的这些政策。


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如何制定?京、苏、浙、辽政策对比分析


政策出发点:为什么这个清单很重要?


正确实施贯彻政策,关键是明白政策的意图。党委前置清单的落实,也必须明确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


北京市党委前置清单的制定,根据相关解答文件的描述,是为了解决“近年来,各市管企业党委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落实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取得积极进展,但还不同程度存在党委前置研究形式化、扩大化、片面化,党委前置研究缺位、越位等问题”。


浙江省的政策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厘清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企业治理主体的权责,把党的领导更好嵌入公司治理全过程、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切实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从这些政策说明,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党委前置清单的出台背景:




政策立足点:清单内容边界根据什么确定?


理解了为什么,下面的问题是了解党委前置清单的制定,应该从哪些政策基础开始思考、着手制定。


在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几个省份,党委前置清单依据的政策规定,主要是三个:



其中,《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对于国企中党组织决策功能作用,进行了六个方面明确的规定,这六个方面,也成为各个省份制定党委前置清单示范文本的“立足点”。


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以上六个方面,给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前置决策清单,描绘了一个“经纬图”,每家公司都能够从这样六个方面展开进一步细化。


浙江省政策,将这六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提出了19条需要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了具体清单。


北京市政策,根据这六个核心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归类,从战略规划类、规章制度及管理类、生产经营类、职工权益和社会责任类、其他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党委前置研究的20项内容。


江苏省政策,指出国有企业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5大类23项内容,其中重大战略规划类事项3项、重大发展改革类事项5项、重大经营管理类事项10项、重大社会责任类事项3项、其他类事项2项。


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如何制定?京、苏、浙、辽政策对比分析


政策发力点:前置研究的决策标准是什么?


用“发力”这个词来概括,可能不一定准确。我们是希望明确,在企业应用党委前置决策程序的时候,如何准确理解党委决策与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不同之处,党委前置决策的独特价值之处。


如果理解不准,很可能结果就是三个治理主体决策的事情是一样的,进行的流程是重复的,组织的效率是存疑的。


正确的理解,还是要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意义开始。



“四个是否”,是党委前置决策过程中,把握决策原则和尺度的基本标准,也是决定是否支持一项决策的“发力点”。


详细分析“四个是否”,可以发现党委决策的重心和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是不同的,后者集中于决策事项自身的科学性、技术性、可行性,而党委决策是在整体方向、宏观大局等方面进行审视。所以,不仅不是重复,而且应该是有机的结合和多层面加强。


这一点,在浙江省相关政策中已经说明,“将前置研究讨论事项集中在战略方向、宏观层面,不涉及具体经营管理事项,便于党委更好发挥把关定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既充分体现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又有效避免党委与公司其他治理主体权责不明、边界不清的情况。”



政策延展点:企业如何细化制定个性清单?


北京、江苏、浙江、辽宁等省份,都在党委前置清单政策中明确要求,本省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在全省示范文本基础上,制定适应于本企业的党委前置清单,推动本公司党组织和法人治理深度融合。


企业如何将统一的前置清单个性化,并成为本企业量体裁衣的有用制度呢?这就是将政策延展、深化的另一个问题了。


有了标准化的示范文件,如何继续向下细化深化?知本咨询建议企业朋友关注如下四个变量。

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如何制定?京、苏、浙、辽政策对比分析


以上,我们通过对四个省份《国企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相关最新政策的分析,从政策出发点、立足点、发力点、延展点四个方面,给各位朋友整体描绘了一家企业如何制定并细化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2020年只剩几天时间了,很多省份要求年底之前要完成这项工作,任务艰巨,加油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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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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