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发生下列情况时,是无法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得到报销的。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参保者个人自付的部分,不能报销。
二、参保者在非定点医院就诊(急诊除外),在非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不可以报销。
三、未加盖医院外购章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不能报销。
四、交通、医疗及其他责任事故,吸毒、打架斗殴造成伤者的,自杀、自残及酗酒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均不予报销。
因为我们国家目前的医疗保险性质是个人国家共同统筹制,并非完全福利制。
所以医疗保险的参保者,所享受的参保待遇和报销待遇,是有报销和不报销界定线的,界定线以内的,可以报销,界定线以外的,是不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
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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