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做如下支付:
①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②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③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打工者时常会遇到克扣、拖欠工资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小的用人单位更为普遍,严重,有时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打工者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可按上述法律规定讨要自己的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打工者遇到拖欠工资情况,首先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督促用人单位尽早发放工资,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争议仲裁。
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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