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近日已发出通知,为了方便广大医疗保险参保者的异地就医,在全国各省开展慢性病跨省结算试点,每个省份选择一个城市进行试点。预计2021年底在全国实现慢性病跨省直接计算。
此次试点的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主要有五大病种:
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目前各省医保局都在进行系统统一升级,升级至国家医保平台系统。
医疗保险参保者,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开通情况。
已在本地做过慢性病待遇认定的参保者、需要在本地办理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方可享受跨省结算。
医疗费用的报销,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标准,如果就医地门诊有对慢性病限定支付范围的,需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规定。
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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