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别人,土地确权或者征收时如何处理

1982年,老家有一户姓王的村民,全家5口人,分了10亩承包地,后来,他们家儿子到城里做生意,父母年龄也大了,2017年,他们把父母也接到城里住,老家的地顾不上耕种,就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村里另一家姓胡的村民,一亩地卖了5000元。

村民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别人,土地确权或者征收时如何处理

姓胡的后来在买来的承包地里建造了一所院子,占用了半亩地。本以为无事,然而,在2019年土地确权时遇到了麻烦。土地确权时,10亩地只能确权在姓王的家庭户名下,姓胡的没有权利。

然而,姓胡的花了5万元买了10亩地,才种了两年,觉得太亏,要求王家退还一部分卖地钱,而王家以胡家在他家承包地上建房子为由不予退还。两家闹得很不愉快,也不知后来怎么解决了。

村民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别人,土地确权或者征收时如何处理

其实,农村这种“卖地”现象很普遍,很多家庭不愿意种地,把地卖给别人耕种,或者有的家庭要建房却因为不符合“一户一宅”不予审批,于是就从其他村民手里买地建房。那么,这种“卖地”行为合法吗?这种情况在土地确权或者遇到国家征收土地怎么处理?

首先要明确,这种“卖地”行为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村民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别人,土地确权或者征收时如何处理

这条法律规定明确表示,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也就是全体村民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允许买卖,但如果确实不愿意耕种,可以转让给本居民组成员。所以说,开头所举的老家姓王和姓胡的那个例子,可以是转让,不能是买卖。如果是城里人或外村人,是不可以转让,更不能买卖的。因此,分田时土地是谁的,确权时也是谁家的。如果是转让,可以到当地土地部分进行过户。

农村土地不允许买卖也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像上面王家和胡家的例子。如果王家坝土地卖给胡家,如果遇到国家征收土地,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费也只能支付给原来的承包户,买家没有权利享受补偿费和安置费,只能得到土地上的青苗赔偿费和房屋拆迁费。如果是转让,而且已经过户,那么补偿费和安置费归新地主所有。

总之,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本居民组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允许买卖,买卖是违法行为。如果谁原来买了农村村民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时还会确权到原地主名下,如果遇到国家征收,征收补偿费也归原地主所有。所以,如果不是本村居民,千万不要购买本村的土地或宅基地。

村民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别人,土地确权或者征收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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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确权   村民   安置费   土地   补偿费   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主   所有权   老家   农村土地   居民   买卖   家庭   国家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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