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因感情纠纷三姐妹与一女子撕打,互有伤情该如何赔偿?

即墨一女子因为怀疑丈夫与人有私情,遂纠集姐妹三人一起前去兴师问罪并发生撕打,造成双方均有伤情。各自疗伤的金额出来后,双方均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一起来看一起最新公布的案例吧。

案例说法:因感情纠纷三姐妹与一女子撕打,互有伤情该如何赔偿?

2015年12月20日中午,即墨女子赵某某(化名)因怀疑其丈夫王某某与陈某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叫来其两个妹妹来到陈某萍的经营场所进行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厮打。经公安部门鉴定,陈某萍身体损伤构成轻微伤,赵某某之损伤不构成轻微伤。

陈某萍住院治疗64天,花费医疗费合计21276.17元。赵某某住院治疗42天,花费住院医疗费2036.59元。

2017年3月20日,赵某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佰元。

此后,双方就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例说法:因感情纠纷三姐妹与一女子撕打,互有伤情该如何赔偿?

问询笔录显示,事发当日,陈某萍在即墨市服装市场接到赵某某丈夫王某某信息:我在你家门口和朋友在一起,别打电话,有事快点回来。陈某萍回到家门口,一下车就遭到赵某某和她两个妹妹殴打。张某萍在询问时称其和王某某是普通朋友关系,否认有不正当关系。

而王某某则称,他和陈某萍以前就认识,从2015年4、5月份两个发展成非正常男女关系,一直到12月份被赵某某发现以后,再没有联系。

赵某某的两个妹妹称没有参与打架,只是在拉架。陈某萍的三个邻居则证实,看到赵某某三姐妹均动手殴打陈某萍。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某怀疑其丈夫与陈某萍有婚外情,应与丈夫沟通解决,妥善处理婚姻及家庭矛盾,而不应采取殴打他人的方式。陈某萍在双方纠纷产生后也未冷静处理,亦存在一定过错。综合本次纠纷发生起因、经过、伤情,赵某某对本次纠纷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承担80%的责任为宜,陈某萍对本次纠纷亦负有一定的责任,以承担20%的责任为宜。赵某某的两个妹妹虽均称未参与殴打,但根据询问笔录,可以认定二人与陈某萍存在身体接触,二者即使未参与殴打,其行为也对赵某某的殴打行为起到帮助作用,故法院认定,陈某萍之伤赵某某三姐妹共同所致,三人应按照上述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各项费用相互抵顶后,赵某某三姐妹支付陈某萍各项损失合计两万八千余元。

案例说法:因感情纠纷三姐妹与一女子撕打,互有伤情该如何赔偿?

遇事还是要冷静,哪怕事关重大,会影响家庭的和睦与稳定也要冷静处理。因为只要不是因正当防卫去打别人,出现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伤情严重,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会很严重。

法院也说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应与丈夫沟通解决,妥善处理婚姻及家庭矛盾,而不应采取殴打他人的方式。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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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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