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在周末安排培训开会,14年老员工要求赔偿32万

公司安排员工在周末培训、开会、参加活动等,算不算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员工能不能“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就是“被迫离职”的情形,此类情形下员工提出离职,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总在周末安排培训开会,14年老员工要求赔偿32万

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形中最常见的是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所以,公司安排员工在周末培训、开会、参加活动等,如果算是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员工就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如果认定不是加班,就不属于“被迫离职”情形。

【案例】公司周末培训、开会,“自愿”参加就不算加班?

胡樯2003年4月入职成都某科技公司从事司机工作,2011年1月公司与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根据人事制度、经营业务以及胡樯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他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但公司会在每周六的9点到12点安排员工培训或开例会,培训就不开例会。

公司《员工手册》等相关制度载明,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与发展机会,提升员工自我修养,增进个人的企业规划,推荐员工参加适当的培训课程,不强制员工参加,也不纳入考核。

公司总在周末安排培训开会,14年老员工要求赔偿32万

周末开例会主要是对每周工作进行总结,例会是员工必须参加。

2017年9月,公司对胡樯发出调岗通知,将其从成都调往北京,若未在限期内前往,按旷工处理。

胡樯以公司未支付周末加班费、擅自调岗为由,向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迫离职”后,胡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周末加班费248274元,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72500元

仲裁委审理后驳回了胡樯的仲裁请求,后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和《培训管理规定》规定,培训课程属于胡樯自愿参加的课程,其也没有证据证明有其他的加班事实。

故一审法院对胡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248274元的主张不予支持。

另外,胡樯主张公司“擅自调岗”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也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所以,胡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胡樯的诉讼请求。

公司总在周末安排培训开会,14年老员工要求赔偿32万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开展的培训系自愿参加,也不影响考核,胡樯自愿参加的培训,系其对自身休息权的处分,对于其主张加班工资的上诉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周末召开的例会这一非自愿参加的活动,因其内容主要是对每周工作进行总结,占用了胡樯的休息时间,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胡樯于2017年10月13日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故,胡樯主张的加班费,在2016年10月14日至其离职2017年9月21日期间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向胡樯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6551.72元、经济补偿金72500元

公司总在周末安排培训开会,14年老员工要求赔偿32万

可见,周末安排员工培训或参加其他活动,不强制性参加,员工自愿参加就不属于加班,强制必须参加就应当支付加班费。

本文案例人名系化名,欲了解详细案情可前往裁判文书网,搜索案号:(2018)川01民终9415号,有劳动争议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4

标签:周末   员工   补偿金   加班费   例会   公司   成都   时效   判决   合同法   情形   法院   工资   经济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