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系统改造升级,经研究,拟定于2018年12月21日20:00点起,税务机关停止开具六联单征收社会保险费;2018年12月24日12:00点,税务机关最后一次批量划缴社会保险费;2018年12月25日20:00点起,税务机关停止受理社保费申报业务;2018年12月28日20:00点起,税务、人社、医保三方均暂停办理各项人社和医保业务;2019年1月1日8:00点恢复正常办理。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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