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就被区分出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种。
“老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前退休的人员。
“中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前参加工作,改革以后退休的人员。
“新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对于“老人”和“新人”来说,养老保险改革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中人”来说,这次养老保险改革受到的影响太大了。
因为“中人”在改革以后退休,因此养老金的计发方式要相应进行改变。
特别是在改革后十年内退休的人员,即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之间,国家设立了十年的过渡期,他们的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
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4.职业年金待遇,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因为新办法中涉及的部分重要参数,如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职业年金记账利率未能确定,导致“中人”无法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只能一直领取按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
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预发的养老金会比实际应该领到手的低了不少,所以“中人”们一直很关注相关事情的进展。
2018年5月,广西自治区发布了《关于明确过渡期退休人员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中人”的待遇问题。对于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计算后应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和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之和的,按老办法和职业年金月计发标准之和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2018年7月,广西钟山县召开了养老金重新核发工作推进会,在会议上布置了相关工作,要求在18年7月31日前完成退休人员待遇重算, 并将提高待遇补发到位。
柳州市柳江区同样是在7月份下发关了关于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发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及了自治区的人社局要求各地在2018年8月底之前完成“中人”的养老待遇重核和补发工作。
当然,县一级的要求相对市一级没有那么高,所以速度也会更慢一些。桂林市的兴安县对于这项工作的安排进度就更迟了一点,要求在2018年11月底前财政资金要到我,12月初各个单位提交相关材料,12月底要完成“中人”的待遇重算、核发。
所以说,广西“中人”的养老金核算工作已经在全省开展了,大多数人应该都已经拿到准确的养老金了。如果现在还没拿到全额养老金,那尽快去当地的人社局了解一下情况吧。
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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