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比63.89%,其中城镇户籍人口数量45.4%,自2010年以来,约1.6亿人从农村进入到城市生活,从客观数据上看,常住人口占比减掉城镇户籍人口数量占比,得出农村户口但依然生活的在城市的人口占比约18.49%,通常情况下,常住农村的大部分都是农村户口,也就是说截止到目前为止,农村人约占54.6%,也就是约7.6亿农村人。

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不断,一栋栋高楼从城市中心拔地而起往周边扩散,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城镇土地寸土寸金,开发商在城镇建房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不得不将房子越建越高,我们知道,高楼之所以会成为商品房的主流产品,一方面原因在于我国建设用地资源有限,需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方便城市更加集中,配套资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不过高楼在未来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当高楼面临拆迁时,开发商需要建得更高才能保障利润,由于高楼小区住户基数较大,庞大的拆迁资金容易导致未来高层面临拆不起问题,考虑到这一因素,有远见的购房者通常会反其道而行之,前几年就有不少户口还在农村的城里人就选择回老家翻新老房子,方便自己未来养老居住。

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除此之外,从我国城镇房价变化来看,全国房价从2000年到2021年上涨近四倍,相对“便宜”的高楼住宅对于农村人而言仍然面临压力,工作和定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根据易居研究院统计的房价收入比排行来看,普通人想要通过工作收入在大城市买房需要至少20-30年时间,有时甚至会用到男女双方家庭长辈的“6个钱包”进行首付款援助,不仅如此,后续也会面临月月偿还房贷的重担,可以说,在当下购房压力较大的年代,单单将目光投向城市十分片面,伴随着农村父母逐渐变老,农村老房子也将是子女的一笔不緋的财富,那么农村这笔庞大的老房子财富该如何得到保障呢?值得高兴的是,在新规下,继承农村老房子统统实行“地房一体”,那些在农村还有老房子的子女在有福了。

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2021年在法律法规上迎来“大统一”,从今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合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9部法典,关于农村老房子的继承问题在民法典中可以清楚地找到答案,《民法典》指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也就是说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农村的老房子都可以被子女继承,但是继承原则要遵从“地房一体”,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者不能分开单独由继承人继承。

过去人们在进城定居时就会犹豫是否需要迁移户口,主要担心迁移户口后享受不到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权益,万一哪天城里生活不下去后,回农村也不能分配宅基地了,相当于断了自己后路,按照现在的新规规定,可以确定的是,继承农村老房子的政策上并没有因户口区别对待,采取“一视同仁”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没有经过确权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1. 农村的违建房屋不能被继承,应依法拆除,主要体现在违规搭建的临时房屋和超出规定人均面积标准以外的房屋。
  2. 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的房屋不能被继承,比如农村有宅基地,在乡镇私下再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继承。
  3. 擅自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不能被继承,相反还会被责令拆除或没收,比如兄弟分家但未经过村集体统一分发而搭建的住所、窑洞、开矿厂房等。
  4.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的违规房屋不能被继承,尤其是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明显跨越当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的房屋。
  5. 城镇人口下乡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被继承,这类的占地性质依旧属于集体用地,不具备确权条件。
城镇子女不能继承农村老房子?新规下,一视同仁实行“地房一体”

万变不离其宗,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被继承,我们只需要清楚房屋及其土地的性质,就判断出农村的老房子是否具备继承条件,农村建房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村家庭的生活居住,土地由村集体组织按照本村标准统一发放,需满足一户一宅、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以内、不触碰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等,这样的房屋才满足确权条件,除此之外,农村的房屋继承需要清楚房屋才具有所有权,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也就是说子女继承后的房屋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符合宅基地使用资格的,继承的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对房屋进行改造,房屋在未倒塌之前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会丧失,另一种则是符合宅基使用权资格的,换言之,户口在农村,名下没有独立分配的宅基地,这类情况房屋可以进行翻修重建,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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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宅基地是每个农村人生活在农村最重要的权益之一,只有经过“确权”的宅基地才受到法律保护,自2013年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以来时长已达8年之久,宅基地的确权工作逐渐解决尾声,伴随着“乡村振兴”的一系列福利政策出台,尤其是农村与互联网、电商、物流开始无缝接轨,接下来农村经济或将飞速发展,在这种重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下,未来宅基地的价值可能远不止如此,具备确权条件的最好赶紧完成确权登记,不具备确权条件的也别失落,只要农村房屋不坍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旧不会变更,这时候只需要让房屋发挥出他最大的使用价值即可,比如出租、发展特色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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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随着宅基地的分配、继承、使用等法规不断健全,最好还是关注一下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进度,对于进城落户的朋友而言,宅基地是养老生活的基本保障,尤其是不希望以后住进养老院的老人,更应该引起重视,毕竟房子老化倒塌后,想要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养老不现实了,在经过确权登记后才能保障自身利益不白白蒙受损失,若对房屋保养得到,也是给后人留下的一笔财富。

对此,你认为城里人有必要回农村养老吗?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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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城镇   子女   确权   农村   民法典   宅基地   常住   红线   使用权   高楼   户口   条件   我国   房屋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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