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宣布2022年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向自然年度看齐,即是缴费时间、额度累计等时限将调整为每年1月。
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前,泰州职工医保结算年度和其他一些省份的社保年度相同,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因为出现一些制度实施及参保人员认知上的不便,泰州决定更改医保结算年度。
而为平稳落实调整措施,泰州将2020年结算年度延长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多出的半年作为过渡期,并设置一些临时性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结算年度待遇按原标准执行。
此外,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已参加门诊统筹和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的,应于今年7月份缴纳过渡期内参保费用。2022年起,缴费时间调整到每年1月份。
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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