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多了对公司有坏处吗?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一、失业金领多了对公司有坏处吗

  通常是没有什么坏处的。

  关于失业金这一说法,被辞退或自己辞职单位是不给发失业金,失业金不是单位办的,是当地街道办的,单位只是提供一份失业金申请表,其他得自己去办理登记。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正常离职有失业金吗

  不可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可以领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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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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