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方案出台不区分企事业,调整理念变样

河南省2020年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调资方案于2020年7月15日下发,文件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

下面结合以前年度调资文件简单解读一下今年的调资与往年有何不同。

第一、从保密情况来看。

以往年度退休人员调资文件属于依申请公开文件,2020年的调资文件属于主动公开文件。

第二、从总体调资方案来看。

也就是与以往调资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来看,以往的调资方案均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分开,事实上等于是两套调资方案。而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方案的调资对象不再分企、事业退休人员。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几乎完全一致的方案。实现企、事业退休待遇调整并轨。

第三、具体方案不同。

这里不再列举以往年度调资具体内容。重点对今年的调资细节进行说明。

1、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调整,每满一年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2)以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部分为基数,按1%计算增加。

3、倾斜调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调整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调整2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调整3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调整4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调整50元;

年满90周岁的调整60元。

取消了低额倾斜调整。以前年度的调资方案中,调整后工资总额低于1000元的,再调整20元的倾斜调整项目今年取消。

具体调资方案见下图:


河南省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方案出台--不区分企事业,调整理念变样


河南省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方案出台--不区分企事业,调整理念变样


河南省2020年退休人员调资方案出台--不区分企事业,调整理念变样

特殊情况说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已核算过正式待遇的“中人”的职业年金待遇,不属于基本养老金,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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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河南省   方案   工龄   范围内   落款   年限   企事业   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   以往   理念   基本养老金   事业   以前年度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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