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权益,为农民工兄弟保驾护航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基石,没有农民工的汗水就没有城市的靓丽风景。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按时支付工资更是重中之重。在此,整理一些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条款,给农民工朋友一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顾名思义,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1、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3、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5、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

6、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7、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9、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10、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11、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13、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14、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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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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