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奖惩(非常哲理)


李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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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养心”,人们有必要辩证理解、把握或解决“奖惩”矛盾问题。

“奖惩”对于每个人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一个矛盾问题,在家中,孩子听不听父母的话,有可能会受到父母的奖惩。在学校、公司或其它地方,一个人的学习、工作或言行好坏,有可能会受到老师、领导或他人的奖惩。

“奖惩”看似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矛盾问题,其实不然,“奖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一个人、一个集体获得了“奖励”或受到了“惩罚”,这是一种狭义的“奖惩”;一个人、一个集体有了“成败”、“得失”、“荣辱”、“好坏”、“美丑”、“暖冷”、“盈亏”、“福祸”、“富贫”、“兴衰”、“安危”和“生死”等,这是一种广义的“奖惩”。如果人们从广义的角度来谈论“奖惩”矛盾问题,“奖惩”总是客观的、主观的、内在的、外在的、矛盾的、变化的、联系的、现实的或辩证的,而且总是有深刻内涵、广泛外延、丰富内容、多种形式、重要作用或深刻意义的。因此,“奖惩”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矛盾问题。

“奖惩”除了有狭义奖惩和广义奖惩之外,还有物质奖惩和精神奖惩、自我奖惩和他人奖惩、直接奖惩和间接奖惩、细小奖惩和重大奖惩、语言奖惩和行为奖惩、虚假奖惩和真实奖惩、口头奖惩和实物奖惩、制度奖惩和法纪奖惩、宽松奖惩和严格奖惩、有效奖惩和无效奖惩等。

“奖惩”与“辩证养心”来说,如果人们能辩证理解、把握或解决“奖惩”矛盾问题,就能对许多矛盾问题更深次、更广泛或更有效搞好“辩证养心”。


第一节 “奖惩”的属性


“奖惩”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矛盾问题,其有许多属性,是其它矛盾问题不可比试的。

一、“奖惩”具有自然性、物质性、客观性和现实性。

1、自然性。(1)阳光、空气、雨水、天空、大地和矿物等都是一种自然物质,这种自然物质对植物、动物及人类生存、生长、种植或繁衍有利有弊,“有利”让植物、动物及人类得到了“奖”,“有弊”让植物、动物及人类得到了“惩”;(2)平坦的道路,让人走路比较迅速、平稳或舒服,这让人得到了“奖”,坎坷的道路,让人走路比较缓慢、失衡或难受,这让人得到了“惩”,如此“奖惩”都是自然的;(3)做事遵循自然规律,讲究方式方法,把事情做好了,这让人得到了“奖”,反之,做事违背自然规律,不讲究方式方法,把事情做坏了,这让人得到了“惩”,如此“奖惩”也是自然的。

2、物质性。(1)“奖惩”的主体是物质。“奖惩”的主体,首先是一种无生命的物质,如石块、道路、房屋、用具和食物等都会受到“奖惩”,如石块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完好,这是受到了“奖”,石块在一定条件下遭到风化、腐蚀或打击而遭到破坏,这是受到了“惩”。“奖惩”的主体,其次是一种有生命的物质,如有植物、微生物、动物及人类等物质,其物质在良好的条件下生存、生长和繁衍,产生了良好后果,这是受到了“奖”,其物质在不良的条件下生存、生长和繁衍,产生了不良后果,这是受到了“惩”;(2)“奖惩”的客体是物质。“奖惩”的客体是指能起到“奖惩”作用的外因、外部因素或外在条件,例如,新鲜的空气让人呼吸正常,稀薄的空气让人呼吸困难,这里所指的空气是“奖惩”的客体,而且是物质的。再如,好吃的饭菜让人感到高兴,难吃的饭菜让人感到难受,这里所指的饭菜是“奖惩”的客体,而且是物质的。

3、客观性。(1)“奖惩”的存在是客观的。植物离水源较近或阳光充足的地方会生长较好,相反,植物离水源较远或阳光不足的地方会生长较差,如此植物所受到的“奖惩”是客观的,不在于人的意志而存在;(2)“奖惩”的变化是客观的。如果一个人有阳光心态、优秀品质或先进思想就一定有良好的结果,如果一个人有阴暗心态、低劣品质或落后思想就一定有不良的结果,如此结果的“奖惩”是客观的,不受于人的意志而变化;(3)“奖惩”的反映是客观的。凡是好坏、优劣、利弊、美丑、得失或成败等对于人来说都是一种“奖惩”,如果这种“奖惩”被人真正认知或如实反映,其认知或反映的“奖惩”就是客观的、唯物的或真实的;(4)“奖惩”的行为是客观的。为了理解、把握或解决“奖惩”矛盾问题,如果人们做出“深入实地”、“仔细观察”、“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反映事实”、“面对现实”、“遵循规律”、“事实求是”、“求真务实”或“尊重科学”等行为活动,其行为活动就具有客观性。

4、现实性。(1)“奖惩”的产生是现实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相互交往、社会活动,会产生许多现实的“奖惩”矛盾问题,如有“顺逆”、“进退”、“优劣”、“得失”、“正误”、“美丑”、“冷暖”、“祸福”、“胜败”、“酸甜苦辣”或“喜怒哀乐”等;(2)“奖惩”的表现是现实的。在现实生活中,“奖惩”之中总是有内因和外因、前因和后果、形式和内容、内在和外在、量变和质变、存在和消失、本质和现象等矛盾问题,如此矛盾问题的表现总是现实的、具体的或生动的;(3)“奖惩”的解决是现实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遇到了“奖惩”矛盾问题要想加以解决,就要有具体的行为活动,在行为活动中,一个人若是有知识、有智慧、有能力或有方法,就能有效解决其矛盾问题,反之,一个人若是缺乏知识、智慧、能力或方法,就不能有效解决其矛盾问题。由此可见,解决“奖惩”矛盾问题总是具体、生动或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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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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