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赐给宁王一只稀有的丹顶鹤,这只丹顶鹤不仅锦衣玉食,还配备随从专门伺候。一天,宁王的仆人带着这只丹顶鹤大摇大摆地在大街上逛,可没想到,一条老百姓家养的土狗看它不顺眼,也不管这丹顶鹤什么来头,扑上去就咬,把御赐的丹顶鹤咬的扯着嗓子尖叫,羽毛漫天飞舞。
闻声赶到的土狗主人可吓坏了,跪在地上,浑身发抖,连声求饶。宁王的仆人哪里肯依,当即扭着土狗的主人奔赴县衙公堂,一纸诉状递交知县,上面就八个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原来,这丹顶鹤还带着皇上御赐的金牌,难怪这么牛,再加上背后有宁王撑腰,八字诉状无不透着骄横之气。
作为司法官的知县也不含糊,根本不买账,挥手判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宁王的仆人气得无话可说,只得牵着发焉的丹顶鹤,灰溜溜地回去了。
不得不说这判词写得绝妙:铿锵有力、入木三分,且合情合理,让人无从辩驳。想来这位知县也是个有骨气的汉子,不屈服于宁王的权势,惩强扶弱,让人心生敬意。
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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