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农村集中居住”,简单地说就是把住在自然村的农民全部集中到小区居住。这样概括起来说,就是政府将原自然村的农户集中到城镇小区居住,并对集中居住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进行货币补偿;农户按规定价格购买集中小区的商品房;农户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收归国有。
1;每个集中居住区都建有一个多功能的或者称“一站式”的服务中心,一般都设有医疗服务、计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再就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图书阅览、老年活动、党建活动、健身活动等项目。
农民集中到镇区居住,实现了农民身份和生活环境的根本性转变。然而,由于推进的速度快、涉及的农民多、利益关系复杂,在这个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拆迁成本越来越大,而且土地指标的控制越来越严,先期建设和补偿资金的筹措也越来越难,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今后动迁难度越来越大。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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