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你以为下班途中遇车祸就是工伤吗,你想多了

下班途中突遇车祸,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会断定认定工伤,因为很多人不了解工伤认定标准,忽略了很多限制条件。

法律常识:你以为下班途中遇车祸就是工伤吗,你想多了

下面举两个身边的例子,进行分析。

一、某员工公司值夜班,第二天一早驾车回家,当时属于正常上班时间。该员工驾车行驶至第一个路口,由于没有红绿灯,且速度过快,与左侧驶出的轿车相撞,两车剧烈相碰,一起撞翻在路基,员工胸部受伤被送至医院。该员工当天就申请工伤鉴定,公司协调无果后,同意其提交申请。

二、某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家里突发事情,在得到领导同意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该员工偏离回家路线,驾车向医院驶去。行至医院附近,被轿车从后撞击,造成轻伤。该员工声称自己已经请假,要求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两起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关键,第一是否为上下班途中。

例一员工虽在工作时间返家,但由于值夜班属于公司认定加班,工作结束后回家属于上下班途中,是可以申报工伤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未要求其加班,该员工擅自自愿加班,并于工作时间返家,则不能认为上下班途中。

例二员工请假得到批准,如正常回家应属于上下班途中,但由于其改变路线,转而驶向医院,已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值得注意的是下班途中还包括,下班后买菜,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住所、居所、宿舍的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内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其他合理路线。还要注意,如请假未得到批准,私自外出,则不能属于与工作有关的上下班途中,更谈不上认定工伤了。

认定工伤的第二个关键点,确认是否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例一员工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超速行驶,与侧向车相撞,经交警认定后为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一般分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一般非主要责任指半责、次责、无责。

例二员工受到后部轿车相撞,属于无责。

综上所述,两起案例都不能认定工伤,一个是发生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个是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在工伤认定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

2、必须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即不能发生不能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

3、上下班尽量不要偏离合理路线。

4、不要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如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一定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大家注意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是: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还有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况,就不再这里一一阐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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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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