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遇到一个劳动纠纷的案子,因为被公司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找到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了解案情经过,并结合所有证据,我们建议当事人除了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支付的产假工资差额、被克扣的工资、未支付的加班工资等,还可以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当事人的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发现她在该公司任职的后两年,工龄累计已超过10年,那么按照规定,她每年是可以享受到10天的带薪年休假的,但实际上却没有享受到。
所以在仲裁申请中,我们就提出这样的主张:要求公司支付两年未休年休假共20天的工资,而且按照法律规定,要支付3倍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最后仲裁裁决书下来,我们这一主张也得到了支持,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而最近有小伙伴看到网上“工龄少算15年”的新闻,也有来问有关“工龄”方面的问题。
不问不知道,问了才发现,原来大家对“工龄”这事儿,实在知之甚少啊。
甚至有些人之前毫不在意,用到时才发现晚了,后悔没早点重视它!
那,“工龄”除了跟前文案例中说到的跟带薪年休假有关,还影响到其它哪些方面呢?
我们来总结总结经常遇到的一些↓↓↓
1、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具体规定也就是前文说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的工龄与年休假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
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经济补偿金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在本单位工时间:
每满1年,支付1个月,满n年,就支付n个月;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支付1个月;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那月工资按什么标准算呢?
法律规定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医疗期长短
先跟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那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有相关规定,简单说就是: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情况——
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3个月;
5年以上的,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情况——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
20年以上,24个月。
其实,“工龄”除了跟以上说的相关,还跟病假工资的计算、养老金、探亲假、出境地定居离职费等有关,甚至对部分劳动者的有特殊的保护。
但“工龄”怎么证明呢?最简单且重要的凭证就是社保缴纳记录。
所以,小伙伴们的社保,千万别随意处置了,断缴可能会影响到你“工龄”的计算,进而影响到你自身权益的争取哦!
页面更新:2024-05-1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