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有小伙伴来问,他跟公司协商当月17号离职,并要求公司为他交当月的社保。


人事却告诉他,公司有规定:员工20日之后离职的,才能帮购买社保,20日之前离职的,不能帮购买社保,所以不能帮他交当月社保。


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答:不合理,也不合法。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很多小伙伴在离职时,可能都会遇到像这位咨询的小伙伴同样的情况:公司会告诉他们,按照规定,公司不能给离职的员工缴纳该月的社保,或者说只有在××号之后离职的,公司才会帮缴纳社保。


有些小伙伴急着离职,就同意了公司的操作,结果因为没有及时找到下家,导致自己的社保断档,影响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


而有些公司可能会同意给离职员工缴纳该月的社保,但是所有缴纳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包括由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


但其实,这些情况都是不合法的。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劳动合同法》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法》


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60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当月的工资是由原单位支付的,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该月劳动报酬,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在职一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那如果真的需要离职,而离职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情况,公司又不同意为自己缴纳社保,这该怎么办呢?


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先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协调。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协调不成,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而如果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有公司会说,公司已经有规章制度公示告知员工当月离职不缴纳当月社保或者当月××号之后离职才缴纳该月社保,公司也是“按规办事”。


但其实这样规定都经不起法律这道“真火”的检验的,即使员工离职当月没有工作满一个月,但若是员工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公司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如果公司拒绝缴纳离职员工社保,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若是走到这一步,对公司来说并无益处,可能会产生诉累,还要给员工赔偿,甚至有被罚款风险。


《社会保险法》


第86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离职当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该月社保吗?


所以,对公司来说,为了小利而遭了“大难”,实在是得不偿失!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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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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