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社部回应:不具备推行每周2.5天假期基础?

人社部最近就每周休息2.5天进行了回应,称国内企业加班较多,不具备推行每周2.5天假期基础,本人深以为然!

人社部的回应非常正确和‬务实‬。

个人‬认为‬现在‬当务之急‬不是又‬‬弄‬些‬什么新‬鲜事儿,而是‬把‬现行‬的有关‬劳动者‬休息‬的法律法规能够‬执行‬到位‬就‬谢天谢地‬了!

要我说,能够让所以的企业都‬能够严格遵守劳动‬法‬,能够‬让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带来‬的休息‬权力‬,能够及时‬足额‬‬拿到‬加班‬费‬就不错了!

现行的法规要求每周休息两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个小时,有多少单位能够严格执行?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多少单位能够满足劳动法41条的规定?首先加班要劳动者同意,有多少人心里真的愿意加班?只不过不想换工作,碍于老板的淫威,不敢反抗罢了!

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有多少企业能够做到?就以现在互联网企业盛行的996加班文化。

996工作制是指: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就算中午和晚上分别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每天共计休息1小时左右。

一天的工作时间也是11小时,一周工作六天就是66小时,比法定的40小时多出一半还多。每个月加班时间就是104小时,比法定的加班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多了多少?

所以,国家现在应该做的不是再弄什么花好稻好的新花头,而是实实在在的把现行法规的执行给加强了,让广大劳动人民真正能够享受法律法规带来的好处,才是第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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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标签:花头   淫威   工作制   谢天谢地   劳动法   条件下   劳动者   法律法规   假期   晚上   单位   小时   法规   基础   时间   工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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