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好规划


一位妻子,作为投保人给丈夫购买了一份保险,指定受益人写的是自己。


但是丈夫意外去世后的身故理赔金,保险公司却给了丈夫的父母,妻子一分钱都没拿到。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妻子拿不到钱?保险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5月,刘女士投保了XX至尊保驾两全保险,保额10万元,保险期限30年。


被保险人为她的丈夫李先生。


保单上写的很清楚:身故受益人为刘女士,与被保人的关系是配偶,受益比例100%。


一晃三年多过去,平安无事。


但2019年11月6日:李先生发生车祸,最终因为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广泛脑挫裂伤、肺栓塞,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刘女士作为保单的指定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刘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法院也是站保险公司。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不过大家也别担心,保险公司也没赖账,而是向李先生的父亲支付了105401元保险金。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保险公司一边拒赔,一边把赔款送给李先生的其他家属,当然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在这个案件中,关键的一点是,刘女士在投保时,与李先生是夫妻关系。


但是在李先生出事儿时,俩人已经离婚了。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身份关系的变化,是拒赔的原因。


因为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第九条第三项: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像本案中,刘女士在投保时已经写明和李先生是“配偶”关系,但发生事故时,两人离婚不再是“配偶”,该保单就只能按照“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来处理。


因为按照《保险法》的要求,如果是“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那么: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自然是由李先生的直系亲属按照顺位来继承。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而刘女士,因为已经与李先生离婚,所以没有其遗产的继承权。


即便是作为投保人,她也一分钱都拿不到。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买保险,绕不开受益人的问题。


大部分保险的受益人都是被保险人,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产品、重疾险、养老年金,但也有少数情况,受益人是其他人,比如身故保险金。


为了理赔时方便快捷,也为了钱给到自己真正想留钱的人,那么建议大家买保险时指定受益人,以及受益比例,不要用“法定受益人”。


一般来说,指定的受益人,都是自己的亲人。


基本上是父母、配偶、子女。


但也有少数例外,比如有人想指定自己的男女朋友或者非婚生子女。


从理论上说,这也行得通。


因为《保险法》只要求“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但在实务中,保险公司通常限定了受益人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是“其他关系”,操作起来还真的是挺难。


但在受益人的几种关系中,子女、父母,正常来说,都不会发生改变,最容易变的,就是“配偶”关系。


离不离婚这事儿,还真不好说。


一旦离婚,就要重新梳理保险关系。


除了互为投保人的,需要变更,互相做对方受益人的,也要变。


猫妹一直不是很建议采取夫妻互保的形式,自己的保险自己买,主动权放自己手里,最简单也最安全。


而做对方受益人的,最好也在离婚时变清楚,如果涉及到出资问题,同时也算好账。


不要白白给前任交了N年保费,回头一分钱拿不到。


丈夫去世,妻子拿不到理赔金,钱全给公婆?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时方   丈夫   妻子   保险法   被保险人   投保人   受益人   保险金   保单   公婆   配偶   保险公司   子女   父母   身份   关系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