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女婿们通通给听好了

上次我写了剪趾甲的事,从评论看,令人吃惊。不少人以为媳妇对婆婆没有剪趾甲的责任,作为媳妇也不会给婆婆剪趾甲。

剪趾甲只是一个代表,照这些人的说法媳妇是不用对公婆负责任的,反过来女婿也不用给丈人丈母负责任的。

我觉得人性在此已经越来越远离“人性”了!

记得我的母亲住院时,我的先生就去陪夜,拉屎拉尿全都照顾,他觉得这是应该做的,因为是一家人,下一代的血液里也有丈人丈母的基因,就是亲人。

媳妇,女婿们通通给听好了

本人以为,媳妇既然选择了公婆的儿子就是与公婆成了一家人,成了亲人,因为下一代中两家的血已经结合在一起了。

当然作为婆婆公公,或者丈人丈母,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肯定不会叫媳妇,或者女婿服务的。

有人说,干嘛不叫儿子女儿服务呢?正因为视媳妇,女婿是亲人,所以不管是儿女,还是媳妇女婿都可以的,都是理所应当的。谁方便合适就叫谁做,不分彼此的。比如干重活等肯定叫男的,干轻活就叫女的。这剪趾甲是轻活叫媳妇做有错吗?

有人说,公婆的财产是给儿子的,那么给儿子的,媳妇是否没有享用呢?

有人说,公婆没有给儿子财产,财产是儿子自己挣的,那么丈夫是不是公婆养大的,媳妇在享受丈夫所得的一切,是不是也是在享受公婆的“成果”?

当然,作为女婿也一样,也要为丈人丈母服务,都是应该的!都是一种做人的“义务”。

既然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就必须对双方父母共同负起责任。

任何一方若斤斤计较,都会引起矛盾,导致生活不幸福。只要夫妻都把对方父母视为自己父母,才会获得美满的生活。独子独女,不离婚,公婆财产就是自己的,岳父岳母财产就是自己的。不要着急想拿到手里。结婚不是为了离婚!这种急于想到手的人,公婆,丈人丈母觉得怎样?

这是本人读了那篇微头条评论后的粗浅感受,真心希望公婆与媳妇,丈人丈母与女婿和谐相处,真正成为相亲相爱一家人!

媳妇,女婿们通通给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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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女婿   轻活   媳妇   丈母   趾甲   丈人   公婆   婆婆   财产   亲人   人性   家人   丈夫   儿子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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