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四川育儿假来了每年10天#冲上微博热搜。
四川:每年10天育儿假
据红星新闻消息,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决定明确,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江西:每年10天育儿假,增加产假90天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9月29日上午闭会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安徽:拟增加婚假,每年10天育儿假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贵州:每年10天育儿假
9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决定》,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天津:拟修条例延长婚假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胎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26日回复称,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亲子》杂志介绍
国家新闻出版署推荐的全国优秀少儿期刊
20年品质保证
亲子杂志社官方抖音号
来源:江西发布、红星新闻、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贵州发布
编辑:邓珊珊
审核:李 姗、曾 杨
页面更新:2024-05-1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