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旧社会的故事”?拜托,新中国成立71年了!


“一个旧社会的故事”?拜托,新中国成立71年了!

4月13日下午,根据央视消息,针对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鲍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女性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近日,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目前仍有诸多疑团尚未解开。而民间送养、非法收养现象进入公众视野,时至今日,网络产业链仍然存在。实际上,民间送养可能侵害儿童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送养行为可能导致性侵、虐待、遗弃等行为发生。


昨日,某媒体发出相关特稿,其作者将此悲剧定义为“一个旧社会的故事”,一番言论引起舆论哗然。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下定论为时尚早。即使所谓“旧社会故事”存在,21世纪已经越过2个十年,这似乎也不应当成为理直气壮的理性与客观?回顾建国以来妇女权利的法律保障发展历程,实际上,早在1950年,我国就已经禁止那些所谓的“旧社会故事”继续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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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几代妇女为之奋斗的权利,在立法上得以兑现,“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不但是口号,也是事实。与此同时,国家延续革命战争年代的妇女动员政策,用集体主义自上而下地发动妇女从家庭走上社会,投入生产活动。


公有制计划经济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改变社会性别关系的作用。“一切听从党安排”把男性在家庭中的权力降低了,而他的具有独立职业和经济能力的妻子则比传统社会中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女性包括经济权利在内的各项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彻底改变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和地位,把女性由家庭劳动者向社会生产者转变,并于1954年正式将其纳入国家宪法。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重要法律——《婚姻法》(1950年4月13日颁布,当年5月1日起施行)沿袭了苏区和延安时期一贯的男女平等原则,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保障妇女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此法的颁布被视为是“废除具有压迫性质的封建父权社会体系所迈出的关键性的第一步”。


同年的土地革命进一步保障了妇女拥有平等分配土地的权利,从而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其后根据《共同纲领》中“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健康”的原则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1951),规定女工与男工享有同样的劳动保护并对妇女产前、产后做了特殊保护。


1953年的《选举法》规定妇女享有和男子相同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年12月,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的基层选举,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普选运动,90%以上的妇女通跃参加了投票,当选为基层人民代表的妇女占代表总数的17%。在此后选举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占12%,其中少数民族女代表占少数民族代表总数的11%。这表明,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妇女便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开始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除了立法保障,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延续了革命时期动员妇女的传统,并开展了各项建设和政治运动。中国“男女都一样”思想体系下的男女平等实践,成果是非常巨大的。中国通过一系列社会变革措施,有计划地组织、大规模地宣传妇女进入各个行业和各个职业——尤其是那些成为传统男性特权及特许的领域。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以确保实现社会现实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真正是“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做到的事情,女同志一样能做到”,“妇女能顶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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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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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男女都一样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然而,“男女都一样”它既是对性别歧视的颠覆,同时,由于主体构建是受到以男性为主思想的影响,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性别群体的否认。“男女都一样”的表述,不仅意味着男女平等,而且意味着对男性、女性间的对立与差异的抹杀与取消。当女性不再辗转、缄默于男权文化的女性规范的时候,男性规范(不是男性对女性,而是对男性的规范)成了唯一的与绝对的规范――“男同志能做到的事情,女同志一样能做到”。于是,这一空前的妇女解放运动。在完成了对女性的精神性别的解放和肉体奴役消除的同时,将“女性”变为一种子虚乌有。女性在挣脱了历史枷锁的同时,失去了自己的精神性别。女性、女性的话语与女性自我陈述与探究,由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中性别差异的消失,成为非必要的与不可能的。


强调男女不同,男女应该各司其职成为另一股主流思潮。赞同男女不同的人,强调两性之间的差异,认为性别之间的分工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必然的。大多数的现代人都同意女性有权利进人公领域,但他们认为那是被迫的,是社会还不够发达的权宜之计。如果社会发展了,理想的状况还是女人有女人的气质、做女人适合的工作、承担女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男人则应该像个男人。持这一观点的人常常把日本看作典范,认为性别的合理分工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持社会的稳定,并且每一个人都能享有个体的幸福。让女性回家,就是这一观点的集中体现。


虽然这种重新强调女人味和女性气质的讨论对后来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女性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影响,阻碍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平等发展,但是,这一阶段也重新开始考虑女性特质,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女性利益的法律,还是有其正面意义的。如1988年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90年颁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对中国妇女的劳动权益作出了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为女职工劳动保护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保证。尤其是对女职工的孕、产、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性在怀孕期间可以调换较轻的工作,生育后享有带全薪的产假,1988年前是56天,1988年至今为90天。一些单位的女职工还享有半年至几年不等的育儿长假,哺乳期有哺乳假,生育医疗费用由单位全额报销。此外,很多单位建有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普治等,对妇女生育劳动给予尊重和保护。


政府也尝试平衡女性的现实性性别利益和战略性利益,1994年劳动部颁发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性的就业劳动保护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生育保险制度确立了对女性的就业劳动保护。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代替了“企业承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使女性在就业市场发展中能有更为平等的地位。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男女平等的争论和实践更趋多元化,既有强调男女都一样的,也有强调男女不同的,还有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这种多元化的讨论和实践对性别平等的发展而言,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人们只有在争论中才能更明确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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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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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妇女大会把不同的性别理念带进了中国,展示了不同国家的性别平等实践和成果,对中国修正性别平等政策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1995年9月4日,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和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1995年开始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内涵到外延都突破了男女都一样或者男女各司其职的争论,是提倡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涵盖“男女平等”和“基本国策”两个要点,但它不是两个概念的简单拼接,而是对“男女平等”概念的丰富和发展,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 要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

(2) 要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

(3) 要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阶层妇女的发展要求;

(4) 要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妇女的人力资源,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5) 要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要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


可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将妇女的发展权提到重要的位置,同时重视性别差异的存在,强调对女性给以关爱和援助,强调女性的历史作用,强调男女两性历史作用的平等,提出要从妇女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的发展。


进一步研究发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核心是男女两性平等而协调的发展,它不仅保障妇女的生存权、人身权,更注重保障妇女与男性同等的发展权。以发展为核心,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目标体系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赋予妇女作为人的自由发展权利,通过发展实现妇女社会价值和生命价值的统一;二是以妇女自主参与愿望和参与程度的实现为尺度,满足不同阶层妇女的发展要求;三是保证妇女对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有效获得,促进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是鼓励妇女与男性的合作发展,在妇女发展的同时给男性以更彻底的个性解放。


进入21世纪,有关妇女权益的立法也在进一步发展中。2006年新修订《妇女权益法》,2009年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2011年讨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2012年开始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并于2015年通过,2013年讨论“嫖宿幼女罪”存废论并于2015年正式废除。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对女性权利的提高和正确理解性别平等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指导,在这样的国策指导下,中国目前的性别平等正朝着男女携手共进,共同发展的目标前进,不仅保障了妇女的权利,而且也保障了两性的平衡发展。基本国策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将会使得人们具有更为自由的选择权、更为宽松的生活环境和更加开放的理念。


本文摘自《透过性别看世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略有编辑,以原文为准,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一个旧社会的故事”?拜托,新中国成立71年了!

About the book 关于书目

“一个旧社会的故事”?拜托,新中国成立71年了!

《透过性别看世界》

沈奕斐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8月


谈到社会性别,必然会涉及女性主义。可以说,社会性别是女性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今天女性主义学术的核心和精髓。《透过性别看世界》深入浅出地对社会性别进行讨论,本书探讨的内容正是当下中国社会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的议题,本书作者沈奕斐博士不局限于阐述问题,更是亮明立场和观点,为公共讨论作出良好示范,使读者具有反思能力,用性别平等知识来改变生活。本书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佟新、资深媒体人黄佟佟联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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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上海人民出版社   基本国策   劳动保护   旧社会   男女平等   中国   女职工   平等   妇女   性别   权利   男性   男女   女性   法律   社会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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