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的现实总能打破那些美好的幻想,告诉人们真正通行的法则究竟是什么。
譬如,都言“养儿能防老”,实际上这早已成为一桩笑谈。
据调查显示:
九成80后确定自己无法赡养父母,其中有一半以上的80后还需要父母进行资助。
如此也就罢了,更有甚者还会“补刀”,不仅不赡养老人,还连吃带拿、将老人腰包尽数掏空。
明人不说暗话,阿律说的就是那位拿了奶奶3套房却不如约赡养老人的李某。
三年前,陆老太的老宅被拆迁。
因丈夫、儿子过世多年,女儿又放弃了拆迁利益,拆迁安置对象便只剩下了陆老太与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
后经协商约定:
♦ 老宅拆迁所得房产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
♦ 李某需提供一套小户安置房并简单装修后给陆老太无条件居住;
♦ 李某需承担对陆老太的赡养义务。
然而,事先说得再好都白搭。
房子一到手,李某就来了个翻脸不认人,再未去探望、照顾过陆老太。
年逾七旬的陆老太蜗居一处,身体每况愈下。
2020年2月,陆老太无奈将该房出租,自己搬到了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
李某得知后,竟觉得奶奶既已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虽能无条件居住,但无权将房屋出租并受益。
于是,在未与陆老太沟通的情况下,李某将租客诉至法院。
并增列陆老太为第三人,请求确认其二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要求租客立即迁出。
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老太与租客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故驳回了李某的诉求。
李某此举再次重伤了陆老太的心。
此案判决后,陆老太又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基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这一法条,法院最终判决支持陆老太的诉讼请求。
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此判决,真是大快人心,不少网友对法院拍手称赞。
在揭秘该案的“关键点”前,阿律先给大家巩固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到底谁有义务赡养老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单凭这些,孙女李某就不能装瞎,对年迈、需要抚养的奶奶视而不见。
接着说,在这场祖孙的较量中,陆老太究竟因何取胜?
很明显,其制胜法宝就是那一纸合同书。
陆老太在赠与时为赠与设置了条件,要求孙女李某承担赡养义务。
但是,根据李某与陆老太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对陆老太并不关心。
而且,李某在明知陆老太出租房屋是为补贴养老院费用的情况下,仍坚持诉讼。
以上种种,足以证明李某在接受赠与后并未尽到其承诺的赡养义务,违反了赠与的条件。
所以,法院可以据此支持了陆老太的诉求,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663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便是法律所赋予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在具备法定事由的条件下——
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甚至经过公证证明;
无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交付或已发生权利转移;
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都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特别提醒: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不过,此撤销权的时限更短,只有六个月哦!
除法定撤销权外,赠与人还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只是,任意撤销权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行使。
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试想一下,如果陆老太一时糊涂,没有在赠与合同中附条件,想要撤销赠与、拿回房产,那可真是和尚的脑袋——没法。
So——
各位若遇到类似情况的,记得学学陆老太。
现如今,养儿是责任,靠儿是错误。
毕竟,有65%的家庭都存在啃老问题,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啃老比例最高的年龄段在28到38岁。
哪怕是月入过万的中青年,依旧有四成表示当过“啃老族”。
所以说,养老还真只能靠自己。
要么,心硬点,不管儿孙晚辈如何劝说,我自巍然不动,握紧手里的养老金,绝不给他们啃老的机会。
要么,就是巧用法律手段,锁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陆老太所采用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外,还可根据居住权的规定,以房养老。
在赠与房产时约定居住权,并对居住权进行登记,老人去世之前都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
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先不过户,等老人去世后再把房子给谁。
想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也可双方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让自身权利多一些保障。
当然,最直接的就是啥也不弄,把钱和房攥在自己手上,子孙后代自会争抢着来尽孝。
赡养老人,本是很基础的道德准则。
现如今,却成了法庭上争论不休的常见命题。
虽然,在当前法律所能顾及到的范围内,可以帮助那些被钱所伤的老人挽回部分权益。
但不是全部......
所以,建议老人们一定要掌握主动权,保管好自己的财产。
同时,也提醒在座的各位:
天道好轮回,小心自己变成被子女抛弃的那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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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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