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破产人”,被豁免百万债务

全国首个“破产人”,被豁免百万债务

· 这是王昊说财富第 1561篇原创文章

· 全文共1800字,阅读时长约 6 分钟

过去,因为做生意等因素导致欠下很多债务的人,不管原因有多值得同情,都会终生债务缠身,甚至想要安稳的生活都不可得。而如今,全国第一个“破产人”已经出现,未来那些商场惨败的人们将会有相对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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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要还钱

俗话说,欠债还钱。

很多人把生意做大的第一步,就是去欠债。

也就是贷款,向银行贷款,或者像亲戚朋友借钱。

然而,并不是所有生意都能一帆风顺,也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做到顺风顺水。

持续两年之久依然没结束的新冠疫情,中美乃至中澳之间的贸易争端,这一切都可能让一些人的生意遭受重挫甚至就此一蹶不振。

全国首个“破产人”,被豁免百万债务

接下来,就是欠债者终生背负沉重的债务,大概率一辈子不得翻身。

如今,一个新的判例出现,让这种情况可以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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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个人

近日,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得到裁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8日裁定债务人呼某破产。

这是我国第一位法律层面上的“破产人”。

那些“诚实而不幸”的人们,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有机会在经济上得到重生。

根据案件审判信息显示,呼某在2013年离异之后独自抚养女儿,2014到2016年期间,经营深圳市呼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后来由于公司所在的商场倒闭,让这家文化公司也不得不关门。

这一关,就让呼某背负起了将近500万元的债务。

接下来,到了2018年,她卖掉了唯一的住房,得到260万元,坚持还债。

但是到目前为止,依然欠着100多万元的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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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期

呼某如今并没有固定工作,每个月的收入大概在5000元左右,远远不够支付债务。

今年6月9日,呼某向深圳中院提交个人破产清算申请。

经过审理,深圳中院认定,呼某的财产不够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

接下来,她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

在考察期间,呼某需要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每个月都把自己的个人收入、支出和其他财产状况等信息进行申报。

不仅如此,在考察期内,她在个人消费、职业资格、收入分配等许多方面,都将会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

具体情况例如,无法乘坐头等舱、一等座,不能对房屋进行扩建和装修,更不能新建房屋。

她将不能买大额保险和理财产品,也不能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以及金融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她的子女也不能在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读书。

在去除必要的支出意外,剩下的部分全部都要拿去还债。

对此,呼某表示——感谢个人破产条例,让我有机会得到经济上的“重生”。

因为考察期满并且合格之后,她就可以免除剩下的债务,并且解除各种限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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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件和条例

这一判决的依据,主要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它在今年3月开始正式实施。

这也是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

根据条例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在呼某之前,其实还有个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重组案。

那就是在7月份深圳裁定的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重组案。

当时那个欠债者与10家债权人达成一致,总计75万元的债务,当事人只需要按计划还清其中本金50多万的部分即可。

在此期间,将会按照深圳最低生活标准,来豁免一部分财产,用于保障欠债者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这起案件在10月得到审结。

只是严格来说,那起案件是全国首个个人破产和解案,而不是产生了真正的全国首个破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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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的名头,应该属于呼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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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看法

一些专家认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和正式实施,对全社会来说都有着不小的好处。

由于创业的风险通常较大,不少人创业失败之后容易背负起沉重的债务。

而且讨债的人也会经常做出过度追债的事情,甚至是违法追债,比如威逼恐吓,在别人家门上泼血水等等,严重侵犯债务人一家子的合法权益。

另外,欠债的人自己也会有其他心思,面对步步紧逼的债主,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不是尽可能还债,而是隐匿、转移财产,留给自己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使用。

有了个人破产的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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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担心个人破产制度正式实施之后,一些债务人可能会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

然而实际上,就算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依然存在不少人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

而且据专家介绍,由于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就会审查债务人之前的行为,因此一旦审查到离婚逃避债务等行为,就会申请法院撤销,从而打击类似的逃匿债务行为。

不少普通人都比较担心,认为该制度可能会引起隐瞒转移财产的老赖成为“合法”破产人。

对此,一些专家介绍说,在条例中已经设计了一系列制度,都是用来遏制逃废债的。

比如说,有破产欺诈行为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免除债务的条件进行严格限制。

设置3年的免除考察期。

以及鼓励清偿制度保障债权人权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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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个人破产制度还是比较欢迎的。

截至9月30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755件。

其中或许有不少人是浑水摸鱼想要占点便宜,但是他们终将被严格的制度筛选下去,只留下真正需要被帮助的人们。

相信这一法律将会帮助更多创业者中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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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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