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溪
原创作品,抄袭必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金钱在婚姻里的作用有多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婚姻的稳定,还决定着夫妻关系是亲密伴侣还是关起门来的“室友”。它在婚姻里发挥着连爱情都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不少已婚夫妻,渐渐在婚后的生活里亲身体会到了“金钱是爱的照妖镜”这个不争的事实。一个人把钱花在谁身上,就能看出他对谁的爱更真、更深;看他把钱是花在“刀刃”上还是别处一些可花可不花的地方,也能看出这个人有没有责任心。
罗丽和丈夫崔杰一见钟情,两人相处了一个月不到就结婚了。当时之所以闪婚,除了彼此印象都不错,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两个人年纪也都不小了,属于超级剩男剩女了,双方父母也都各种催婚。
婚后罗丽才发现,其实对方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崔杰那些干净整洁的背后,其实只是表面文章,出门前把自己收拾的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家里的卫生却是一团糟,从来都不打扫。
更让她受不了的,就是崔杰在金钱上特别抠儿。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就因为怎么花钱、某件事情上该不该花钱、花的多了还是少了等等各种吵。可是罗丽母亲劝她说:“他只要不是乱花钱,你就权当他的抠门儿是会过日子吧。”
罗丽也知道母亲是一片好心,两个人总不至于仓促结婚后再草率离婚吧?当初也是奔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去领的结婚证,是奔着一辈子的。
所以,想想这些,罗丽决定做个“大女人”,让着这个抠门儿的“小男人”。干脆在金钱的管理权上大度让位,让崔杰管家里的钱。或许对于金钱概念一向不强的自己反而是件好事——可以多攒下点钱。
还真是,从此之后,只要不牵扯到钱,两个的相处也算不错。
可是,后来罗丽母亲突然得了场很重的病,生活没办法自理。罗丽父亲去世的早,她又是独生女。所以,只能是花钱给母亲请了个保姆。
最开始的时候,崔杰也没说什么。可是后来,就开始有意无意的甩脸子给罗丽,间接表示对岳母这个“累赘”的不满。而且在两个人为手术费的问题争吵中崔杰还直接将“怕被拖累”的意思说出了口。
罗丽当时也没太当回事,她觉得或许是自己在这段时间过于频繁的回去照顾母亲而疏忽了丈夫,所以他才口不择言的抱怨了几句。
可是,在罗丽准备带母亲去复诊的时候,崔杰无论如何都不往外拿钱了。而且振振有词:“你妈生病凭什么花我们的钱?”
罗丽很生气,跟他吵了起来:“那是我妈,你岳母,她就我这么一个亲人,她现在生病了,你想让谁来管她?”
“我没有不让你管呀,保姆不也给请了吗?她自己有医保,也有退休金,凭什么医药费还得我们给掏,简直就是个无底洞,我可不能由着你胡来。”崔杰的话,深深地伤到了罗丽的心。
“行,我自己的妈我自己管可以吧?你把我的钱给我,我不花你一分。”
“你的钱?那是我们共同的婚后财产,你自己说了不算。”崔杰无情的摔门而去。
罗丽无奈,只能向亲戚朋友借了钱先应急。因为延误了复诊时间,导致了罗丽母亲病情的再次加重。这一次,罗丽直接怒了,不再顾忌什么夫妻情分,也不再考虑谁的面子,既然崔杰无情无意在先,自己还有什么可放不开的呢?
她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和丈夫的共同财产。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罗丽起诉的理由刚好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崔杰把罗丽工作挣的钱全部把控在自己手中,对其进行经济控制,致使她无法拿出钱来给母亲看病,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财产分割。
崔杰没想到罗丽会这么“虎”,别人都是打离婚官司要求分割财产,他们俩过得好好的怎么就在婚内打起了官司呢?他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罗丽不会因为这事儿跟自己离婚吧?
想到这些,他有种背后发凉的感觉。拿上自己的那份钱,赶紧赶去了岳母家,态度很诚恳的认了错。他不想离婚,希望岳母和罗丽能原谅他之前的小心眼。并且表态,今后会更加努力的赚钱,一定跟罗丽一起把岳母的病给看好。
岳母表示理解,罗丽的态度就三个字:观后效。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对生命心存敬畏,钱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崔杰为了一点钱,不念情分,不思生命之重,实在是说不过去。
他们俩的婚房,当初罗丽母亲还给出资了30万。所以,此时罗丽的“观后效”确实应该。#情感#
如果你是罗丽,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来源:法条来自《中国法院网》
页面更新: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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