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受害人家属情何以堪?制作方:不违法

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受害人家属情何以堪?制作方:不违法

如今能看到一部好电影非常的难得,而建立在真实事件上的电影的共情能力更强,因此这样的事件更容易受到电影导演的青睐。在不久之前,操场埋尸案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此案真相惨烈,凶手做法毫无人性,让人目不忍视。就在最近,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又广泛引发关注。

就在8月20日。“操场埋尸案”的律师发视频道:在改编电影这件事情上,制片人和导演并未受到家属的同意甚至连告知都未告知一声,而且在被害律师与制片方沟通的时候,制片方对此事置之不理。并且在视频中这位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妻子谭春华在知道《操场》这部电影将要开拍的时候,就联想到十六年前发生在她老公身上的事情,最后导致她抑郁病发,目前正在接受医生的心理治疗。

我们将心比心一下,家属这种激动的反应表明了,这起案件一直是家属心中不可磨灭的痛处,但是电影制片方在尚未和家属沟通的情况下,就宣布要拍摄这部电影,且不说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怎么样,就说翻拍这个案件于情于理都应该和这起案件的家人们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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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时间久了,大家开始淡忘了“操场埋尸案”,在这里我们不妨来简单地和大家解释一下。在2019年12月17日,湖南怀化市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操场埋尸案”,案件当事人杜少平和罗光忠在承包一所学校400米田径跑道工程的时候,被该学校职工邓世平发现了这个工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并且向该校校长反映,这一举动便成为了他残忍被杀的导火索。杜少平和罗光忠采用下迷药、套塑料袋、用胶带捆绑、锤击头部等残忍的手段,杀害了邓世平,并将其尸体抛至新晃县一中的操场深坑内填埋。

在这期间,邓世平就躺在操场下面,看着操场上的孩子欢快地跑来跑去,但是他自己的生命也终止在最美的那一刹那。在真相尚未揭晓的时候,他的妻子家人都在等待着他有一天能够回来,每天如大海捞针一样寻找着他的消息。但是最后等待他们的只有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埋在操场下面十六年,还穿着当时遇害时的毛衣。

现如今,距离案件判决已经过去了一两年,最近突然又被网友拿出来一顿“鞭尸”。这部电影现在离与观众见面还有点时间,这部电影当初选择这起案件作为题材,可能目的也是正能量的。若这部电影是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也达到了一开始想要的目的,那当然是好事。但是若“挂羊头,卖狗肉”,借此案件的热度,消费观众的一些情绪来赚取票房,那么笔者认为这样的电影并不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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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上的很多评论说,他的家人都这样做,不就是为了获得电影制片方的赔偿吗?对于这件事,被害人的家属表示,这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是否能获得尊重。

这件事情与其说是涉及法律问题,不如说是涉及道德的问题。

在我国,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事实。社会真实事件只是客观事实,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涉及到当事人的情感、形象等要素。

虽然当事人对案件本身不享有著作权,但是涉及到的当事人形象等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对此类事件改编则需要谨慎对待,全方面考虑当事人的人格、客观事实的真实性,避免侵害到原型人物的肖像、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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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不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损害,改编电影等行为都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而在国外,若根据个人的真实故事改编,是需要向其个人支付“版权”费用的。比如说04年的《幸福终点站》,这个电影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的,为了购买“版权”,美国梦工厂公司还向原型人物支付了一笔不菲的费用。

所以这项制度就势必会造成一些侵权行为的钻空子。

“操场埋尸案”当初闹得沸沸扬扬,已然成为了一项公共事件,即使原型人物的经历经过众多新闻媒体报道,其故事形成了相应载体。但是只要它成为了公共事件,按照《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该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内容及元素(如时间、人物、地点、个人生平、背景事实等)皆属于公有领域素材,任何第三方均有权使用公有领域素材进行创作,无需取得原型人物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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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法律面前,“操场”制片方并无过错,甚至在家人起诉的情况下,最终也可能会全身而退。但是对于公众来说,这个电影的制片方“吃相”过于难看。

在事件引发热议的时候,导演在社交平台上回应称,他们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翻阅了关于这个案件的卷宗,并且依据事实创作了《操场》的剧本。

而代理律师周兆成却称,他在与案发地新晃有关部门沟通后,发现并证实制片方并未与当地进行任何沟通,而他所说的获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也是子虚乌有的。同时办理该案的司法机关也从未提供任何材料,那么他们是从哪里翻阅了卷宗?

家人只是担心自己的亲人去世之后,他的人格还要被拿出来污蔑一方。他们只是害怕制片方将事件改编的面目全非。但是制片方再决定做这个题材的电影,为什么不能提前与家人沟通一下呢?从电影的拍摄角度,了解家人口中的邓世平不应该会更接近事实吗?为什么他们总是对之避而不谈。

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受害人家属情何以堪?制作方:不违法

还是……他们只想借助这个案件的热度,来达到一些“特殊”的目的?在这里,笔者想引用鲁迅先生的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电影尚未开拍,制片方仍有足够的时间与当事人的家人好好沟通一番,傅玄说过“立德之本,莫尚乎正心,心正而后身正”,希望导演媒体能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不要手中攥着资本,就忘了道德!#大道哲学#■ 文|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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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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