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遗产都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子,经过二审判决最终认定该遗嘱因违法公序良俗而无效,适用遗嘱继承。大家对于二审法官认定遗嘱无效,剥夺了第三者的继承权的判决给予了高度评价,但是在私生子与原配子女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上感到非常不爽,针对上一篇文章大家留言最多的问题,我们来详细掰扯一下。
第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有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的。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私生子确定能够享有继承权!
私生子在我国民法典中称呼为非婚生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二,原配是否可以直接以重婚罪起诉第三者?
可以起诉,但是赢得可能性很小。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本案中,丈夫已经去世,第三者与丈夫也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想要确定重婚只能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一点为依据,可是这一点太难证明几乎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第三者完全可以称丈夫一直欺骗她自己是单身,或者是二人只是偶尔来往,并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以上,虽然可以起诉,但大概率是白忙活一场,重婚罪很难判定。
第三,小三破坏他人家庭是否可以用破坏家庭罪起诉她?
很遗憾,这点是不可以的哦。目前能够适用破坏婚姻的罪名只有一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为破坏军婚罪。对于我们普通人的婚姻是没有这个保护的。
以上,是我整理了上一篇文章中大家在评论区提到的最多的问题,并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回答,大家有什么看法或者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是不定期更新的法学狗,关注我,带你了解法律小知识。
页面更新:2024-04-15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