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懂政策细解读 做个征收明白人——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解读


弄懂政策细解读  做个征收明白人——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解读

1.此次征收的目的是什么?

这次兴水河沿岸片区(旧城区)改造,目的是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和生产生活环境,完善供水、排污、取暖、供气、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2.征收的依据是什么?

该片区符合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平邑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征收部门是谁?

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及集体土地的征收为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征收实施单位是谁?

平邑县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

5.兴水河沿岸片区征收的范围到哪里?

东至浚河,西至明德路,南至温凉河路,板桥路以西北至兴水路,板桥路以东北至浚河路(征收范围内拟规划保留建筑物除外)。

6.征收是否依法征收?

此次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收。

7.征收时间安排?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期限:自平邑街道办事处通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

(二)腾空交房期限:自平邑街道办事处通知腾空交房之日起30日。

8、此次征收采用什么方法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工业用房(含办公用房、车间及附属设施)、达不到测绘规范要求的简易房、棚、轻体墙、复合板顶、塑扣板、铁皮顶、钢结构等建筑物的评估采用成本法。

9.按规定期限签协议并腾空搬迁的有哪些奖励?

在规定时间内第1天-10天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15000元;第11天-20天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10000元;第21天-30天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5000元。在规定时间内第1天-10天腾空交房的每户奖励5000元;第11天-20天腾空交房的每户奖励3000元;第21天-30天腾空交房的每户奖励1000元。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腾空交房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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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除上述奖励外在安置房结算时,按规定期限签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与逾期的有哪些不同?

具体见安置房补偿结算办法。

11.安置区的规划建设标准什么样?

安置区规划建设坚持“交通快捷、生活便利、设计超前、设施完备”的原则。安置小区采取人车分流,地上建设公园绿地,所有车辆地下停放,规划、建设标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水平不低于商业开发小区。安置区用地为国有出让土地,建设的是产权清晰、品质高档的安置房。

12.安置楼房在什么位置,户型设计和建设规范有哪些?

安置楼房的位置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根据安置区规划设计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安置。安置楼房规划设计一般为11层或17层高层住宅,基本户型设计面积90平方米、128平方米,每户配建一个地下停车位、一个储藏室,按照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建设。

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二期的商业用房,随住宅在安置区规划范围内建设。

13.安置小区停车问题如何解决?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安置小区一户统一配建一个地下停车位。停车位按6万元/个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计算。

14.安置楼房储藏室的面积是多大?

安置楼房储藏室面积结算时以房地产测绘面积为准。

15.安置楼房室内装饰有什么标准?

具体见《安置房室内装饰标准》。

16.安置楼房什么时候建成?

按照《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实施方案》,安置楼房建设时间约为二年零六个月,实现居民回迁安置。

17.安置楼房的建筑质量如何保证?

由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指挥部指导,由社区指挥部、街道督导,监理人员对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管;由群众代表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各标段工程分段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把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项目建设成民心工程、示范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洁工程。

18.安置楼房建成后如何分配?

按照“先签协议、先腾空、先选房”的原则,根据协议签订先后顺序、房屋腾空先后顺序记分确定选择安置房(含车位、储藏室)的顺序,具体见《安置房分配办法》。

19.征收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不明的怎么办?

在该片区内有房屋承租合同的,由产权人负责解除承租合同;有抵押的房屋,由被征收人负责通知抵押权人,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解除抵押的,房屋征收部门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先予依法征收,按有关规定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安置。

20.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达不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办?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与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政府,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征收与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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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兴水河片区二期征收工作系列文章之五

平邑街道兴水河片区二期征收指挥部宣传专班 策划:欧阳晓东 主编:姜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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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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