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地毯佳作」松树下


「红地毯佳作」松树下

我是一条狗,这一点毋庸置疑。

当然这是玩笑话,狗是不会写字的,但是作为一个人,倘若要写自己眼中的动物,可以假借的手法便多了起来,好比杰克伦敦的狗,好比夏目漱石的猫,我虽然无法同他们比较,但是我的狗,大概是不输他们笔下的小动物的。

我是一条狗,但我几乎从来不会认真思考身份的问题,反而是我的主人们,常常会在抱着我时,带点宠溺地说:“小狗就要做小狗该做的事情。”其实小狗该做什么事情,他们也是不知道的,所以多做点少做点,差别不大,他们回来时,我本可以听着脚步声,等他们到门口时再从窝里面起身,摇摇尾巴,装作很兴奋地样子去迎接,但大概是基因使坏,每当我听到他们中任何一个人迈起步子上楼的声音时,全身的血液都加速活动了起来,连耳朵尖都变得热乎乎的,好像是刚从外面追逐一只花猫回来一样,我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安乐窝,将头贴在冰冷的门上,要是他们到了三楼,我的喉咙里便会不自觉地冒出嗡嗡声,这是裁判的哨子声,只要他们到达终点——四楼,便是我一天最荣耀的胜利时刻啦。

在我最小的时候,我其实没有这么热情,或者说,我对自己身份的认知还没那么深刻,每天干的最多的就是睡觉,不是说长大了就不睡了,事实上长大后的睡眠更多的是因为无事可做,小时候的睡眠则是必须的了。我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主人的书包里,主人的课桌上,宿舍的鞋盒里,你大概已经猜到那时我主人的身份了吧,他是一个学生,并且长得和周围的大多数人都不一样,他们管他这样的人叫外国人,学校里统称他们叫留学生。

他的鼻子高高的,这一点我最有发言权,当时我还很小,小到我都不记得是谁从妈妈的乳头上把我拎起来,扔进笼子里了,我也不大记得笼子里关着的其他小狗长什么样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天顶热顶热,我们都伸出小舌头,抢着舔水盆里所剩无几的水,水喝完后,盆底落了只苍蝇,热得四脚朝天打着转,但我们也顾不上取笑它啦。卖狗的人把笼子放在地铁口后,就一支接一支地吸着烟,丝毫没有照顾我们的意思,他是个粗笨的人,不擅长拉拢顾客,地铁口不管出来多少人,他做的事情就只是吸烟,此外,他胳膊上纹着的一条在云间若隐若现的龙还吓跑了不少想要逗我们玩的小孩子。

那一整个下午,他没有卖出去一只狗,金鱼倒是卖出去两三盒,老天作证,那鱼热得眼珠子都鼓了出来。我被热浪弄得蔫蔫的,不停地吐着舌头,这个时候有人把我拎起来,作为小狗,要是谁拎着我们脖子后头的那一块皮毛,我们一准无计可施,那是我们的死穴,咬也咬不到,挠也挠不着,只能乖乖束手就擒,人类知道这一点,所以总跟那一块过不去,打针也好,将我们从窝里拎起来也好,总是要拿那一块开刀。

我那时的主人,在那个顶热的天,拎着我脖子后头的皮出了笼子,我看见的,属于他的头一个部位就是鼻子,我那时没有吃过鸡骨头,不然的话,我肯定要把那鼻子的形状,比喻成尖尖的鸡锁骨,因为那鼻子太突出了,被他抱在怀中的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眼睛,他就用这鼻子下的嘴巴跟卖狗的人交谈着,用一口别扭的中文。

打那天起,我就没再见过那个卖狗的人啦,我有时候会做梦梦到他,不知道梦里我是小狗还是人,总之我就在那个地铁口,他也在,仍旧是在吸着烟,我们谁也没说话,醒来后我十分懊悔,为什么不上前去,要他给水盆里添点水呢?

我认为与小狗不同,人类有时候不那么通情达理,我从未见过一只小狗在主人回来时还懒懒地躺在窝里,事实上我曾经骨折过,大概有那么两个月的时间,我的后腿上都绑着厚厚的石膏,但是我一次不落地跑出窝迎接他们回家,人类就不同了,他们想着自己的时候多一点,或者说,他们的烦恼多一点。

我第一次听到“烦恼”这个词,还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那时我总是躲在主人的书包里,学校是不允许小动物进入的,他们给每个出入口都配了闸机,那玩意儿可真吓人呀,没有身份的人(或者狗)经过时,它的两排牙就咬得死死的,闪着红光,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不过由于一个叫做“隐私”的东西,把我放在书包里带进去通常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可以称得上是书包专家,我对书包的内部无比熟悉,每周一,他都往书包里塞上一堆画有奇怪符号的书本和资料,他们管这个叫做微积分,到周二的时候,资料上的字又变成了方块一样的形状,他使用这些资料的时候,会拗着嘴巴说另一种语言,但这些只是占据了书包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时候,他会往书包里塞一些上课根本用不到的书,有段时间是D·H劳伦斯的小说和济慈的诗集,有段时间他又总看谷崎润一郎和泉镜花,他也不大跟大家讨论这些书,学校有活动时,他会在寝室镜子前站上半个钟头,直到领带和西装搭配得妥妥当当,嘴里还在反复练习着一些陌生的词,什么“波动经济”“神经经济学”,要我说,他应该是不喜欢这些活动的,每次回来,他准要在床上一动不动躺上好一会儿。

如果只是与这些书在一起,我倒不是很介意,只要不是边角太锐利的书,我很乐意躺在上面睡上一觉,更何况在上课时,他会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在他的腿上,到了下课,总有同学往我嘴里塞上一点金枪鱼面包或者鸡肉三明治,要是下午三四点的课间,我有时还能幸运地吃到草莓蛋糕做下午茶。作为小狗,我大概是很惹人怜爱的,有时候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是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或者是拿爪子碰一碰洒到地上的牛奶,就能听到“可爱”之类夸赞的字眼,可以说,没有长大到书包装不了之前的日子,大概是我狗生的黄金岁月。

变故是从书包里多了一瓶酒开始的,酒这个东西很奇怪,开心的时候人们会喝酒,难过的时候他们也会喝,大概就像小狗的尾巴一样吧,开心的时候我们拿它左右摇摆,害怕的时候则将它紧紧地夹起来,我的主人因“烦恼”而喝酒的情况占了大多数,自打他喝了酒,一切就变得糟糕起来啦,惭愧的是,这其中有一部分的“糟糕”是由我引起的。

我并不是一个邋遢的小狗,事实上我很在意自己在人类面前的形象,一般情况下,学生每天早上和晚上会分两次地把我藏在书包里带出宿舍解决大小便,不过渐渐的,他与酒瓶作伴的时间越来越多,起初,他会在室友离开后一个人喝一会儿,他还总是给不同的教授打电话,给出合理的缺课理由,到了我该下去的时间点,我拿嘴巴咬一咬他的手指头,他多半是能醒来的,到后来,他完全不管不顾啦,他每天就在床上,要么是拿一双近似干涸池塘的眼睛望着天花板,要么灌着酒听着歌,学校的课,室友的抱怨,他都不在乎了,甚至我,也被他一并忽视了。

我并非故意,但是自打他变成那样以来,我就时不时地因为憋不住而在宿舍解决问题了,每当他的室友推门进来,看到属于他的那一半地毯上沾了我的排泄物,或者是我由于饿而在他的桌腿上留下啃食的牙印时,他总要与学生理论,一开始,谈话的氛围还不那么紧张,我能听到“烦恼”“学校”和“家庭”这样的字眼,到后来,室友的语调已经变得冷冷的了,像一块在冰箱里搁得太久的蛋糕一样,看着漂漂亮亮,实际上已经松松垮垮而没有诱人的味道了。

室友放弃了与他对话之后,学校的工作人员出面了,他们还叫来他的家长,那一天寝室一下子涌进了十来号人,室友像介绍一段屈辱史一样给大家讲述他这段时间以来忍受的一切,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则如往常一样带着耳机听着歌,他们把耳机从他头上拿下来时,他只惊讶了几秒钟,然后就乖乖地接收这一切,直到他们将他从床上拉起来,试图给他裸露的上身套上衣服时才发现,他躺得太久,已经像是一颗完全泡开的胖大海了,衣柜里的衣服没有一件是合身的。

几天之后他们在床底下找到我时,我正吃着外卖盒子里残留的炒面,他们把我从垃圾和排泄物中拎起来,给我洗了个香喷喷的澡,热气和温水让我越来越饿,他们又喂了我好些吃的,吃完后,我有种错觉,总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少,他们似乎也这么认为。

“看呐,这狗已经长大了,书包不好再装了。”他们中的一个人这么说,另一些人没有反对。

关于长大这件事情,我是没有什么概念的,我在遛弯时也见过其他的狗,有一种叫小鹿犬的,他说自己已经十岁了,可是还没有我四个月时那么大,也有叫做阿拉斯加的狗,他小得还不知道年龄是什么东西,却能轻易击倒我。这一切都使我困惑,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长到多大,也不知道自己的品种,等到我真正长大了我才知道,我这种狗,是最不好琢磨的,有的大,有的小,他们管我们这样的叫串串。

那一天他们带我去见学生,与往常去学校的路线不同,那一天费在车上的时间要长得很多,他们中的一个打发时间似的摸着我的背,那儿已经长出硬硬的一层背毛啦,过不了多久,我的身体就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的耳朵会慢慢地竖起来,腿也会一下子抽长许多,这让我在散步时终于可以稍微看到一点儿篱笆外的情景,我的嘴巴也会长出尖尖的弧度,连带着发出的叫声也更加粗糙,不过,那个时候我没有考虑太多,因为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学生。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一只手撑着病床,另一只手百无聊赖地啃着手指头,不过总体来说,他看起来似乎好了很多,他的床边还站着一位女士,见到我来,她伸出胖胖的手接过我,揉揉我的脑袋,虽然对我来说,那时的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不过谁能抵抗的了充满爱意的抚摸呢?学生也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老师,它就交给你啦。”他这样对抱着我的女人说道,女人的鼻子塌塌的,黑色的长发擦过我的鼻子时,惹得我直打喷嚏,这逗得她乐不可支,她笑呵呵地说:“你放心吧。”

狗是没有什么仪式感的动物,所以我当时也不明白,这样一场交接下来,我就易主了。

与宿舍相比,我的新家要大上不少,从前我要么在学生的床上,要么就只能待在床下的鞋盒里,搬入新家后,他们仔细研究了我的大小,戴眼镜的男主人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个差不多的垫子,放在开着暖气的阳台上,我记得那个垫子上面还印着一只酣睡的猫咪,我抖抖身体爬上垫子——好像人类刚刚从外面风尘仆仆赶回来,要抖抖大衣再进房间那样。那个垫子大概只用了不到三个礼拜吧,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我蜷缩在上面的时候,脑袋和尾巴因为无处安放,只能贴在地上,男主人才发觉:“它怎么突然长这么大呀。”

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了关于我身世的谎言,据说学生买我的时候,狗贩子说我是某种长不大的品种,于是学生在转手的时候,将他的话告知了女主人,所以在我长大后,他们显得有些搓手不及。

“人生不可能事事如你所料呀,长得大长不大,它就是它呀。”女主人最先接受我长大的事实,即使我的脸从小狗时期的圆圆的形状变成了粽子一样,她还总是夸奖着我。我大概是只蛮普通的小狗,有时候男主人看电视,里面有的小狗会报数,有的小狗会跑障碍赛,每当这时,他就会叹着气,责怪我“什么也不会”,但是这样“什么都不会”的我,还是会逗得他们开怀大笑,其实我觉得我什么也没做,不过是试着用舌头舔掉在沙发下的花生米,或者是急不可耐地蹦跳着想吃主人藏在身后的鸡肉肠,又或者有时候憋不住放了个屁,他们觉得关于小狗的这些举动都可爱至极,我猜大概是因为,人类是一种相对克制的动物,对食物表露出赤裸裸的欲望,或者大庭广众发出奇怪的声响,被默认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所以,没准他们是在羡慕小狗可以为所欲为呢。

但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察觉出我们的可爱。在散步时,我也遇到过不喜欢狗的人,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人们穿着短裤和裙子,不喜欢狗的鼻子凑近他们光溜溜的腿,这些人老远看见我们,就会自动走到路边停下来,也有的人,会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我的女主人接受不了有人讨厌狗的事实,她有时天真得可怕,总觉得,自己觉得好的东西,别人都应该觉得好,他们管这叫做同理心。

女主人有个妹妹,她也赞成“同理心”的观点,不过她对不喜欢小动物的人大概也抱有“同理心”。我这么说是因为,每次她见到我,不是揪我的耳朵,就是揉我的脸,她的手劲可真不小啊,每次都要我龇牙咧嘴地表达不满,她才会收手,不过,她倒不是不喜欢狗,我害狗瘟的时候,还是她发现我不对劲,及时送我去医院的,自己所以对于她,我也讨厌不起来。

那时候我每天过得可真快活啊,他们上班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在空空的房子里玩玩具,或者是追随着窗口漏下的阳光打个小盹。我还能透过阳台看到楼下公园的情景,这在学生宿舍是不可能的,每到下午四五点,就会有一群老太太带着各自的小狗在公园玩耍,这些狗彼此相当熟悉了,然而大概是记性不好吧,每次他们都要互相闻闻对方的气味才能确认身份,不过这之后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去了,虽然不过是一些乱咬乱叫的游戏罢了。只有一位老爷爷显得有些孤单,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陪他坐着的是一只灰色的泰迪,那狗看起来相当可怜,总是眼巴巴地看着别的狗玩耍。有时候女主人带我去散步的时候,会碰到他们,泰迪总是忧郁地跟我说,它闻到了老人身上越来越奇怪的气味,果然在这之后,老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个公园了。

关于气味,起初我并没有将它们划分成“生的气息”和“死的气息”,只不过,我知道蛋糕的散发出的味道,和草地上僵硬的死麻雀完全不同,前者是香甜美妙的,只要闻上一闻,就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而后者呢,你很难察觉得出来,等你靠近了,闻到了腐烂的气息,你会大吃一惊,更多的是责怪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里,瞧到死亡残忍的一幕,是的,我们是胆小的,狗这样,人大概也是差不到哪里去吧。

不过很快地,我就理解泰迪的话了。去年秋天,女主人的爸爸来做客一段时间,他的皮肤黑黑的,总戴一顶渔夫帽,据说是为了遮盖秃着的头顶,他每天白天都要出去,说是去医院做什么治疗,也因此他总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走路时提不起劲,鞋子在地面拖出声响,我很好奇,治疗不都是使人感到更舒服的吗?比如我得肠胃炎的那次,他们在我的胳膊上插上细细的针管,注入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第二天我就完全好啦。我不明白的是,世界上还有很多病是连人类都没有办法的,这样想来,人类其实也比我们高明不了多少的吧!

他每天的治疗结束后,会带我下去散步,不过他走得有点慢,也不爱带我去远一些的地方,比如小区外面的包子铺和大公园,他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楼下公园里的凉亭,那里四面透风,到了秋天,人坐在里面是有点冷的,不过,也有一个中年男人,每到傍晚他就会推着一辆自行车,车上放着他所有的家当——发黑的被子啦,掉漆的搪瓷洗脸盆啦,他将这些一股脑儿地堆到凉亭里先占好位子,人就不知道去哪儿了,到了晚上十点多(有时我散步比较晚),你准能看见他躺在那儿,他的脑袋是不对着凉亭正中的,显示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又或者是在逃避可能进凉亭的其他人,总之你很难分辨出他是不是在睡觉。

女主人的父亲时间上把握地很准,他几乎总是在那个回来睡觉之前带我去那儿,他在那儿能坐上好一会儿,我只能陪着他。时不时地,我能在他身上闻到一种特殊的味道,像什么呢?像秋天草木枯黄时发出的气味一样。因此他看着凉亭外跳广场舞的人群时,总是会不自觉地叹出一口气。

当然作为狗,我显然无法改变什么,女主人的父亲结束治疗后,在新年之前回家了,在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只不过在这之后有一天,我带女主人的妹妹来这个凉亭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显然不是她计划中的散步路线,然而那段时间我总爱带她去,我就坐在那儿,像过去陪她父亲那样,她抱起我,少有地没有揉我的脸,而是温柔地抚摸着我,我猜她一定发觉了这是她父亲的散步路线吧,打那之后,她就总带我去凉亭坐上一坐。

这之后,就是我跟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他们说狗可以活至少十年,对我来说,那一天提前了七年,在一个礼拜五的下午到来了,那天太阳很好,春天迫不及待地冒出地面,攀上桃树和柳树的枝头,一切的一切都跟死亡一点关系也扯不上,但它的气息还是猝不及防地随着轮胎的尖叫弥散开来。

那天我是出来散步的,谁能想到散步路上会碰上这样的事情呢,我的主人也没想到,不过正如她过去说的那样,人生不可能事事如你所料,所有的“不该这个时候来散步”的懊悔和眼泪都无济于事了,我变成了一条什么都不会的小狗了,不是“不会数数”和“不会障碍赛”的那种不会,而是不会跑,不会叫了,连女主人的妹妹捏我的耳朵,我也没办法像过去那样龇牙咧嘴表达不满了,好一会儿,他们终于接受了我死亡的事实。

我坐在松树下,看着他们挖了好大的一个坑,用床单将我滴血的身体包裹起来葬在树下。我用后腿挠了挠并不存在的耳朵,乖乖地待在原地,因为我哪儿也去不了,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直到太阳下山,他们才离开了那里,风吹着松针,发出了响声,我依旧坐在那里,看着不远处常去的广场和凉亭,那些对我来说都是另一个世界了,这让我觉得十分沮丧,什么都做不了的感觉太糟了,我总觉得,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舔舐路过的孩子手里快要融化的冰淇淋,比如追逐一直快要躲进树丛的三花猫。

我想起在那个遥远的炎热的午后,我曾看到一直热得在盆底直打转,什么都做不了的苍蝇,直到此时,我好像才真正明白了它的感受。

「红地毯佳作」松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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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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