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舌战群儒”取得了“变法发辩论”的胜利。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委任他全面负责新法的制定工作。《商君列传》概括了新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连坐”制度就显示其严酷性: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牧司:监督告发;腰斩,刑罚名,腰部斩断。
本条法令规定,把居民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知道别人有奸恶而不告发的人,处以腰斩刑;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这样严酷的刑罚,使民众人人自危,不光管好自己不犯禁,还要管好家人、朋友、邻居。家人、邻里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
“什伍”,对居民实行军队化管理,使人民缺少了自由,但管理有效。
第二条小家庭制度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
强行推行小家庭制度,青壮年自食其力,并承担赋税义务。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奖励军功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这项制度,对军人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第四条禁止私斗
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为私事而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国内各种利益集团间私战也不被允许,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
第五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当时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孥,指子女,亦指妻子和儿女。
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可以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
因从事末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没收为官奴。私自的工商业被抑制。
男人只有出力,才能保住妻小。这种威胁式的法律太“给力”了。
第六条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没有军功的王族子孙,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不养“啃老族”。
第七条有功者显荣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明确尊卑爵位等级: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而有所区别。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
此条与奖励军功共同构成了军队的奖励机制,更激发将士杀敌立功的斗志。
新法中既有严酷的刑罚,也有奖励军功、奖励耕织的激励政策,恩威并重。
为了顺利地推行,商鞅采取了许多措施:
徙木立信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商鞅就让人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贴出告示: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容易啊,但觉得奇怪,没人敢动。
商鞅让人更换了告示: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当场兑现,拿到了了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
事后商鞅新法在全国颁布,实行。
刑太子师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一年,效果并不理想,有意见的人数以千计。正当此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应依新法处罚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肉刑。于是就惩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墨刑: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以“羞耻感”威慑犯法的行为发生。
太子的老师们获刑后,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商鞅新法“受害”最大的是公子虔,几年后他又犯了新法,被判处劓(yì,割鼻子)刑,八年没出家门。为商鞅的结局埋下祸根。
新法成功
对于商鞅新法,司马迁虽批评为“严而少恩”,但司马迁对商鞅变法的成就还是给予了肯定: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百姓高兴,社会安定,家富有余。
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城乡社会秩序安定。
“大悦”是百姓的心情,“大治”是社会环境。说明了商鞅变法的巨大成功。秦国在咸阳建筑宫廷城阙,把国都闭塞的从雍地迁到难攻易守的咸阳,傲视山东六国。
商鞅也被擢升为大良造(秦孝公时为秦国国内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到达了人生的高峰。
随后,商鞅又进行了二期改革: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把零星的乡镇合并成县,设置了县令、县丞,总共合并划分为三十一个县。废除井田制,鼓励开垦荒地,平衡赋税。统一全国的度量衡。
这次的改革,成效更加显著:
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胙(zuò),祭福肉。周天子赏赐胙肉给诸侯,表示赞许。
对于商鞅变法,李斯在《谏逐客书》中大加赞许其对秦国的影响深远: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马迁评价商鞅变法颇有微词: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
但也承认了商鞅执法严格、公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商鞅变法利在当下,功在千秋,成就了秦孝公为一世明君,而商鞅唯一对不起的是他自己。商鞅的最后时光是怎样的?结局为什么那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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