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祥: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

作者 | 刘希祥

民办教师是指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极少数在农村联中任教外,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为快速发展教育,决定实施“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但是,国民经济的发展远远不适应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家办学力量严重不足,又不允许私人办学,在这种特殊历史条件下,民办教师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壮大。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民办教师数量逐年增加。在任用民办教师过程中无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任用和撤换权在本大队,小学民办教师一般由大队(村委)提名推荐,报公社文教组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下发任用证书即可在本大队任教。有的被大队任用好几年了,还没有报公社文教组审核、备案。被推荐的民办教师有一定的知识水平,但总体学历不高,一般高小或初中文化程度。联中由学校列出教师缺额,按办学各服务村人口总数,计算出每个村应出民办教师数,各村把推荐名单报联中,由校长和贫管组审核确定是否任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动乱使教师队伍青黄不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师范院校停止招生,专业师资来源渠道堵塞,公办教师输入出现空白,民办教师数量大幅度增长,民办教师数量占到了教师总数的75%以上,各个小学几乎都是民办教师挑大梁。从我记事起一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村小学教师保持在5-7人,一直只有一名公办教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取消了推荐升学制度。农村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要求日益增长,而教育发展的物资条件和公办教师的供给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满足需要。这时的民办教师聘任打破原来各大队“自给自足”的办法,采取全公社考试招聘的办法,报考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按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录用的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一起在全公社范围调动。

刘希祥:民办教师

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民办教师由所在生产队分别按男女同等劳力计工分,社队不向民办教师摊派农活,同公办教师享有同样的节假日待遇。除享受同等劳力工分外,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补助费,补助费开始是2元,后来增至5、8……18元。这期间公办教师每月工资平均35-45元,每月需拿出10-15元交生产队买工分,此时,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工资报酬差距不大。

1982年开始,实行分田到户,不再挣工分了,公社推行民办教师联教计酬责任制,根据民办教师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进行量化赋分,根据成绩评为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教育组将各教师评定的等次通知各大队,要求各大队按照公社党委的规定兑现民办教师工资报酬。有的大队不按教育组公布的教师等次及标准发放工资,而是临近的几个大队商量后,同一个标准给民办教师发放工资。

1985年开始,民办教师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照上年度人均收入征收教育集资,征收的集资教师节前给民办教师兑现一部分,年终根据评定的等级算清。发放办法也是按照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成绩分为三个等次。民办教师的财政补助费也随着公办教师涨工资而增长。

从1985年开始,公办教师连年涨工资,民办教师的待遇则增长缓慢,公办教师每月由1985年的平均90元左右增长到1996年的500元左右,民办教师每月由1985年的45元(补助费和乡镇统筹总和)左右增长到1996的150元左右,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的工资差距越来越大,到1996年一个公办教师的工资相当于3.5个民办教师的工资。

刘希祥:民办教师

小学民办教师在本村任教,一天三时与学生一起回家吃饭,全公社(乡镇)统一调动后,出村的与公办教师一起吃派饭;而初中民办教师就惨多了,由于工资低,家庭条件不允许像公办教师那样在伙房吃饭,而是像民夫一样自带煎饼、咸菜、辣椒、葱、蒜等。夏天,每周需回家两次拿饭,否则带的煎饼就会发霉;冬天,从家里带来小锅、食用油、白菜、萝卜,再割点肥猪膘子炼成油,将就办公室取暖的炉子,自炊自食。

上世纪九十年代,特别是年龄在40-50岁的民办教师,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父母在70岁左右,正处在疾病多发年龄,子女有的上初中、高中,也有的读大学,那时上初中每年要花几百元,高中要花几千元,读大学则需近万元,而我们那点少得可怜的微薄工资,即使每一分钱都掰成两瓣花,每年的工资总数也不够几个月支出的,因此多数民办教师债台高筑。每年暑假期间,民办教师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去寿光建大棚,有的去寿光给菜农清理大棚内西瓜秧,也有的去临朐、潍坊干建筑……令人欣慰的是,只要坚持下来的民办教师,于2002年全部转为公办教师。现在已经退休的,每月都能领到非常可观的退休金,他们不但丰衣足食,而且住进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或沿街楼,安享晚年;现在在职的,也不再囊中羞涩、专割肥猪膘子、被人称作会算小账“缩手缩脚”的老师了,如今吃上了学校的营养配餐,穿上了西装革履,有的住进了居民小区,出行开上了自家轿车。

刘希祥:民办教师

1997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提出了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具体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五字”方针,“关”就是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转”就是有计划地把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招”就是师范院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辞”就是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退”就是民办教师离岗退养。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力争到二十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2002年,最后一批民办教师转正,至此,具有半个世纪历史的民办教师问题终于得以解决,“民办教师”一词被封存为历史当中。

民办教师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登上讲台,到2002年退出历史舞台,半个多世纪中,不辞艰辛,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肩负着基础教育和扫盲教育的重任,是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维持农村义务教育承担了极其重要的历史责任,支撑着农村教育的半壁江山,为农村教育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刘希祥,男,一九八一年八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在大关初中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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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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